请刮台风,以进大同——致马英九先生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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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走马上任中华民国第十二任宪政总统的马英九先生:
即将到来的5月20日,您将在中华民国总统府大礼堂上,听着中华民国国歌,对
着中华民国国旗暨国父遗像三鞠躬,在大法官会议主席的监誓下,宣誓就任中华民
国第十二任宪政总统,接过立法院院长授与的中华民国国玺、荣典之玺、总统之
印、总统之章,随后将在总统府广场举行的就职庆祝大会上发表就职演说。
即将到来的5月20日非同寻常:它是中华民国告别训政、启动宪政六十周年纪念
日,是中华民国首任宪政总统就职六十周年纪念日,这六十甲子的轮回日又是中华
民国成熟宪政启动日,中国国民党再次全面执政中华民国启动日。中国国民党再次
全面执政中华民国启动日的意义是:中国国民党从此有义务也有条件以宪治国,有
义务也有条件维护中华民国宪法的尊严。
莫非中华民国宪法的尊严受到了危害?——中华民国宪法的尊严不只是受到轻微危
害,而是受到了严重危害,甚至可以说,中华民国宪法的尊严早已随蒋经国先生西
去,成了有名无实的宪法:中华民国赖以立国和治国的中华民国宪法早已降格为台
湾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赖以立足的基础——中华民国版图只剩台湾地区,由中华
民国宪法支持而立的“中华民国”四字,成了台独政党“借壳上市”的工具,只在
双十国庆节才被台湾人以纪念名词想起,以休假需要祭出;只在新总统宣誓就职的
那天才成为庆典道具从仓库中拉出晒一天青天白日;在台湾人言谈和文字中,中华
民国早已被台湾取代,本为中华民国专有的简称——中国,早已拱手让给了非法政
权——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有代词,两岸关系早已从中华民国自由区和沦陷区
的实际关系,一退为两个中国的关系,再退为一中一台的关系。
台湾人对中华民国宪法的陌生程度或心无中华民国宪法的程度,可以台独为党纲的
台湾民进党从非法在野党升级为合法执政党为例:民进党以“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
台湾共和国”——以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为立党目的的年头是1991年,而在1
1992年5月27日的中华民国宪法第二次增修条文第十三条中,就赋予司法院
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审理政党违宪、解散违宪政党的依据:“司法院大法官,除依
宪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外,并组成宪法法庭审理政党违宪之解散事项。政党之目的
或其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为违宪”,宪法第七十八
条规定:“司法院解释宪法,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第二次增修条文第
十三条经1995年6月10日增修,增加了宪法法庭审查的对象——弹劾总统、
副总统案件。两次增修的内容整编在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如果反台独的
台湾大众尤其是还在执政的中国国民党精英懂得宪法增修条文的作用,就没有理由
不在宪法增修条文生效之日不让台湾民进党遭受灭门之灾:通过要求司法院大法官
对台湾民进党作违宪审查就能解散台湾民进党,根本不可能放任台湾民进党发展壮
大,更不可能出现台独领袖陈水扁窃据两任总统职位,以总统职权变更国统、颠覆
中华民国政府性质,把国土一千二百万平方公里的中华民国微缩成三点六万平方公
里的台湾岛长达八年。如果台湾民进党被及时依宪解散,哪有以“坚持台湾主体路
线,与广大民众共同追求缔造台湾正常国家”为宗旨、以“台湾之主权属于台湾全
体人民,这是无庸置疑的事实和原则。自一九九六年总统直选之后,台湾为主权独
立国家之定位已确立,全民必须共同维护台湾国家之自由、民主、安全不受侵犯”
为基本主张的台湾团结联盟的生日?
由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的时间可知,它的主要作者是在国民大会占绝大多数席位
的中国国民党籍的代表,增修条文第五条的意图明显是为解散台湾民进党、杜绝其
它台独政党出土而备的。但是,本条款立后即闲置不用的事实告诉,参与增修宪法
条文的中国国民党籍的国民大会代表,都是有口无心的念经和尚,当一天和尚撞一
天的混日和尚,根本不知增修宪法条文的作用;1992年至今所有的中国国民党
籍的国民大会代表或立法院议员,都是有口无心的念经和尚,当一天和尚撞一天的
混日和尚,只会在立法院与台独党籍的议员在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和打架,根本不
懂得维护中华民国宪法的尊严;1992年至今的中国国民党全体党员及从中国国
民党分出又组成泛蓝联盟的全体成员,都不懂宪法和宪法作用,以至台湾民进党提
出台湾入联公投时手足无措,以至陈水扁决定在总统大选时捆绑台湾入联公投的紧
要关头,仍无一人急中生智,想到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的规定是入联公投
的杀手锏,而是以明知中华民国没有返回联合国希望的中华民国返联公投手段和动
员选民拒投入联公投票的方法,作为抵制台湾入联公投通过的手段。
显然,企图消灭中华民国而长期否定中华民国存在、打压中华民国国际生存空间、
把中华民国打压成国际孤儿的中共,是严重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的非法政党,匪法政
党,中共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严重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的非法政权、匪法政权。
因此,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规定,也是认定中共和中共政权严重违宪的宪
法依据。
——认定中共政权非法性的依据不只是中华民国宪法,其自己的宪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也认定中共政权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
宪条),但中共至今不敢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赋予公民的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来追认中共政权的合法性。没有公民自由普选的选票追认的政权,就是非法
政权。
可能“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并不限于台独政党的目的及
其行为,党政要人也会“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如“两个
中国论”制造者就严重危害了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的中华民国之存在:中华民国宪法
是五族共和宪法(宪法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百十九条、第
一百二十条分别规定着蒙古、西藏的国民大会代表名额、在立法院的立法委员名
额、在监察院的监察委员名额、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度、西藏自治制度),它覆
盖国土一千二百万平方公里,在中华民国国土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民国即中国,
因此,李登辉把两岸关系定为“特殊的国与国关系”的“两个中国论”的行为,实
为擅自缩小国土、变更国宪的行为,是出于“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
政秩序”之目的的行为,严重危害中华民国宪法尊严的行为。李登辉发表“两个中
国论”的身分,既是中华民国总统又是中国国民党主席,既代表中华民国总统又代
表中国国民党,而中国国民党党章认定中华民国是中国国民党“领导国民革命,建
立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的建国者,中国国民党是“基于三民主义
的理念,建设台湾地区为人本、安全、优质的社会,实现中华民国为自由、民主、
均富和统一的国家”的建设者,是“融合族群,团结全民,复兴中华文化,实行民
主宪政,反对共产主义,反对分裂国土,共同为中华民族之整体利益而奋斗”的奋
斗者,是为早日收复中华民国沦陷区而发展沦陷区精神党员的政党:“大陆地区反
对共产制度,认同三民主义,志愿与本党共同致力国家统一者,均视为本党之精神
党员,精神党员有向组织提出兴革意见之权”。即中华民国是中国国民党的最大党
产、唯一党产、休戚与共的党产,中国国民党自始就是和中华民国高度一体化的政
党——党国一体化的政党,长期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政党。与中华民国高度一体化
就是与中华民国宪法高度一体化。然而,在1999年7月9日李登辉抛出“两个
中国论”时,当时的中国国民党高层不仅无人提案弹劾这样的主席,在立法院占绝
大多数席位的中国国民党籍议员无人提案弹劾这样的总统,而是和台独政党——台
湾民进党一样,举党上下义无反顾地挺身为李登辉的“两个中国论”辩护;身为中
国国民党副主席和中华民国副总统的连战,居然也是李登辉“两个中国论”的同
谋:“我们提出‘特殊国与国关系论’的主张是基于维护国家尊严、保障人民权益
的考量。也是表达台湾两千两百万人民的心声。这是攸关国家发展大是大非的课题
……因此李总统提出‘特殊国与国关系论’的明确主张,就是要突破两岸间现存不
合理的框架”,整个台湾只有以“清廉制衡、公义均富、族群和谐、国家统一”为
宗旨、以“中华民族应固守原有之疆域,守死不去,反对台湾独立,壮大中华民
国”为主张、以“‘冲毁赤色政权,重光民主中华’为基本理念”而从中国国民党
分出的中国新党在同月23日举行了一场反对“两个中国论”的大游行。更令人寒
心的是,与李登辉共同创作“两个中国论”的连战,居然于2001年3月24
日,以高达97%的得票率当选为中国国民党主席,足见蒋经国主席去世后的中国
国民党全体党员的党章意识和宪政意识严重弱化的程度,足见蒋经国总统去世后的
中国国民党精英缺乏维护宪法尊严意识的严重性。
宪政即宪治,即以宪法为一国最高政治,即以宪法为治理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民
国只能以中华民国宪法为根本大法治理天下,因此,中华民国宪法既是中华民国的
护身符、命根子,又是中华民国的最高政治,对严重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的中共,在
无力打倒它的形势下,中华民国宪政政府只能继承和扩展蒋经国时代实行的官民分
离的“三不”国策(当时的“三不”国策是,在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的同时坚持官
方与中共政权“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坚定不移地继承“只有中
共彻底放弃马列主义,认同三民主义后”才与中共接触的国策(见1986年11
月中华民国行政院的一封政策说帖),即中华民国政府应在积极扩大两岸民间交流
范围的同时,继续坚持“三不”国策,视党国同体的中国国民党不论是执政党还是
在野党,都应以“三不”国策为党的政策。1949年后的中共是党国一体的政党
和政权,中国国民党领袖与中共的接触即是与盗国大盗的接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接触即是与严重违宪的土匪政权的接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个国家的接触,
即是两个中国的接触。然而,2005年4月,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却在中共没有
“彻底放弃马列主义,认同三民主义”的情况下,率团与中共搞“第三次国共合
作”,但是,连战登陆团此行不只是“第三次国共合作”,而是“两个中国”的第
一次合作,因为,此次国共合作达成的五点共识中,前四点共识表达的是两岸共
识,只有最后一点共识是两党共识;中共一无所有,送给台湾一对大熊猫、近期开
放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扩大开放台湾水果准入的三大礼物,是中国国民党接受不
了的礼物,实为中华民国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礼物。即是说,中共或中华人民共
和国是把连战登陆团当作执政的中国国民党谈判团或当作中华民国政府谈判团看待
的,连战登陆团名义上是与中共和谈的中国国民党代表团,实际是以中华民国政府
代表的身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谈并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礼物的。连战登陆团的行
为不仅是对中国国民党党章的危害,对中国国民党受骗史的遗忘,对中华民国已故
领袖遗志的漠视,更是对中华民国宪法尊严的危害。
——“第三次国共合作”是中共的说辞,中国国民党从不承认国共有过任何合作,
如1970年蒋经国先生在国民党中常会谈话中指出,在近60年的历程中,只有
两次共匪是以伪装输诚的姿态,渗入国民革命行列,而终于窃发坐大的事实,“根
本就没有所谓两党‘合作’之可言”。中共所谓的两次国共合作在宋美龄女士心中
只有受骗受害的“二次惨痛”:“二次惨痛,殷鉴昭昭,一而再之为已甚,其可三
乎?”(《劝告邓颖超信服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之公开信》),《谁是新中国》作者
辛灏年先生则认定:所谓的第一次国共合作“不过是中共受命于苏俄,藉参加国民
党为手段,而要对国民党施以‘挖心战术’”;所谓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是中共自
己在四面楚歌,乞降求命之时,对于中华民国政府的表面投降与虚假归顺”。
为什么1992年以来的五院(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官员
始终无视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关于审查违宪政党的规定呢?为什么国民大
会中反对台独政党主张的众多代表,立法院中众多反对台独政党主张的议员,在2
6年期间宁可与台独政党的议员吵架乃至打架,也不会利用25年前就为解散台独
政党备下的宪法利器呢?为什么长期反对台独政党、千方百计反对台独政党、狠不
得立即解散台独政党的中国国民党全体党员,在26年期间始终视而不见25年前
就为解散台独政党备下的宪法利器呢?宪法向台湾全民开放,凡受过九年义务教育
的人都读得懂,实行九年义务教育长达40年之久而具初中以上文化的广大台湾知
识大众,应该都是以宪定公民权治国的民主人士,泛蓝媒体也经常拿着宪法武器指
责陈水扁僭越宪法,为什么竟无一个反台独人士找到置台独政党于死地的宪法利器
呢?出身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为中华民国法务部长又一贯反台独的您,曾经针对
“陈水扁去职的‘宪政’正当性在那里?”的问题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宪法依据是
陈水扁就职总统时宣誓的誓词来自宪法第四十八条,为什么也视而不见置台独政党
于死地的宪法利器呢?为什么您会在《从感恩出发,从谦卑做起》中高度肯定“民
进党对台湾的民主曾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现在与未来仍必然是台湾民主稳定发
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呢?——民进党对台湾民主所做的贡献是主观为台独、客观
为民主的贡献。这些事实能否证明人人都是万物之母生化的“无知无欲”、“惟道
是从”(老子)的行尸走肉呢?能否证明人人都是万物之母生化的“目惟内视而不
外视”、“耳惟内听而不外听”(吕洞宾)的行尸走肉呢?欲知万物之母真相,请
上网搜索《万物之母真相》。
虽然您没明言赞成“两个中国论”和“一中一台论”,但您在高票当选中华民国第
十二任宪政总统后的首场国际记者会上,却表示愿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
础上与北京当局谈判;在您拜会李登辉及台联党主席黄昆辉后,黄昆辉说,您“未
来会少提或尽量不提九二共识,多谈一中各表”,即您将在总统位上,以“一中各
表”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两岸关系。而“一中各表”就是不否认也不反对中共以中
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等于默认两个中国,以致黄昆辉认为,“与马英九一个多
小时的对谈,感觉马英九在‘国家主权’与‘台湾主体性’上与台联党没有差异太
大”,即您的“一中各表”和台独政党主张的“一中一台”没有太大差异,没有质
的不同,“一中各表”与“一中一台”同质而异名。这不仅违背中国国民党党章,
遗忘中国国民党受骗史,遗忘中华民国已故领袖的遗志,也是对中华民国宪法尊严
的危害:且不说“九二共识,一中各表”是否存在,即使存在,也是危害中华民国
宪法尊严的共识和各表,因为,中华民国宪法只有一中自表:中华民国即中国,中
华民国版图即中国版图,不存在也不允许“一中各表”,一中自表是中华民国宪法
的尊严之一。
一中自表的中华民国宪法尊严之二,是它赋予中华民国世上至高至尊的主权:“中
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二条),“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为中华民国国
民”(第三条),即是说,每个中华民国国民都是地位平等的国家主权人,而主权
的尊严就是每个国民的尊严,每个国民的尊严就是国家的尊严,即在理论上,中华
民国国民享有与国家平等的尊严,国家级的尊严。因中华民国主权是全国国民主权
的总和,按人口累积而成的中华民国主权为世界之最。尊严源于主权,有主权才有
尊严,没主权就无丝毫的尊严可言,一国的尊严本由每个国民的尊严集成,按人口
累积而成的中华民国具有世上至尊级的国家主权。
更绝的是,中华民国宪法明示的每个国民享有的主权由二种三民主义构成:“中华
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第一条):第一种三民主义
是明示的三民主义,即中国国民党提出而内涵与时俱进的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
生主义,这是中国自产的三民主义;第二种三民主义是隐示的三民主义,即“民有
民治民享”——美国产的三民主义:面对周恩来跑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起草人张君
劢家的哭诉:“你怎么把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列入宪法第一条了呢?这样我們还能有
什么作为呢?”,以解释型句子巧妙隐藏两种三民主义的张君劢,即把三民主义当
作美国总统林肯主张的“民有民治民享”解读,蒙的周恩来哑口无言(本故事见《
中华民国张君劢学会网站》之《张君劢是谁?——现行<中华民国宪法>的起草
人》)。用中美二国特产的三民主义建构的中华民国全体国民的主权集成的中华民
国主权,显然是理论上位居世上至大至高至尊的国家主权。
每个国民享有的主权即包括公民政治权利在内的所有人权(中华民国法定的国民政
治权利远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公民政治权利少的多,因为,中华民国刑法
规定可剥夺罪犯的公权力只有公务员资格和公职候选人资格,其妙处在于刑法对罪
犯剥夺的公权越少,罪犯保留的宪定人权就越多),就是《世界人权宣言》所宣示
的所有人权,故“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宣告:一国主权是全民人权的积
分,人权是一国主权的微分;人民没有人权,所谓的国家就没有主权。因此,宣示
主权在民的中华民国宪法是让主权与人权谁高谁低的全球争论偃旗息鼓的法宝,让
国际法约定的国家主权无脸见人,让所有对主权和人权分而论之、视主权和人权为
异质权力和享权主体不同的各国政府无地自容:既然一国主权是“国内的最高权力
和在国际上的独立权力”——对内管治包括本国总统在内的每个人的最高权力,怎
么可能不是由全民的共同意志形成的宪政法律制度呢?怎么可能不是由一国全民的
主人级人权合成的呢?怎么可能不是由享有平等人权的一国全民组成的呢?民主不
就是让一国全民称帝称王当民主——人人享有平等人权吗?把百姓当奴隶的专制政
权,把公民当罪犯的专政政权,哪有国家主权呢?人民没有基本人权保障更无主权
的专制政权和专政政权,哪有和全民享有平等人权的宪政国家享受平等主权的资格
呢?因此,凭着“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规定就让世上所有宪法和规定
各国主权一律平等的国际法黯然失色、暗淡无光,中华民国宪法就自动成为世上的
至尊宪法、灯塔宪法,至尊级的人权宪法,灯塔级的全民主权宪法。
因此,“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制度就是全民主权制度,全民主权制度
就是人人同大的大同制度,所以,精炼表达中华民国宪法远大理想的中华民国国歌
歌词有:“以建民国,以进大同”,精炼表达中华民国宪法远大理想的中华民国国
旗歌歌词也有:“光我民族,促进大同”。大同是古今中华民族的理想社会,也是
古今人类的理想社会,因此,明定主权在民、追求大同制度的中华民国宪法,不仅
是中华民族的理想宪法,也是人类的理想宪法。
因此,所有崇洋媚外的人权斗士、民运人士读到中华民国宪法时,都应该立刻意识
到自己竟是戴着眼镜找眼镜的马大哈;所有具有民族自卑感的国人读到这样的宪法
时,都应油然而生鹤立鸡群的民族自豪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民族高
大感,让其他所有民族仰视中华民族的尊严感;所有立志为中华民族谋幸福的仁人
志士读到这样的宪法时,都应无法抑制对中华民国宪法的一见钟情,对中华民国宪
法作者萌生出无限的敬意。——中华民国宪法起草人张君劢先生是第三条路线的倡
始人:早在1938年,他就主张中国应在英美式自由资本主义体制和斯大林专政
体制之外开辟出第三条道路,第三条道路既反对自由的资本主义又反对专政的社会
主义,是主张综合资本主义优点和社会主义的优点的民主社会主义道路,因而,他
草拟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就渗透着民主社会主义理想,既遭到中共的反对,也没立
即得到当时中华民国政府的采纳。可笑的是,第三条路线的倡始人、中华民国宪法
起草人、参与创立联合国、联合国宪章大会组委员、中华民国签署联合国宪章的代
表、一生没当过兵也没带过一兵一卒的文弱书生、连中国国民党党员都不是的张君
劢,只因立场反共而在1948年底居然成为中共通缉的最后一号战犯——第四十
三号战犯,不知是否与他以“民有民治民享”当三民主义蒙的周恩来哑口无言有
关。
不过,“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不是张君劢的首创,而是对《中华民国临
时约法》、《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中华民国训政
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各部宪法第二条的继承。即是
说,主权在民的全民主权原则早在1912年3月11日就明定在中华民国宪法
中,主权和人权谁高谁低的答案早在中华民国建立之初就已明确解决,至今还在争
论主权和人权谁高谁低的中国政治异议人士和西方政府、议员、人权斗士知今不知
古,而“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王充《论衡·谢短》),盲瞽者,又瞎又聋
也。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所以一再出现自1912年3月11日出世及之
后修制的中华民国各部宪法中,是因为那个时代的中国知识精英都清楚国家由土
地,人民、主权三要素组成:土地即领土,领土范围即国家主权的辖区;土地是人
民的居地,人民是土地的主人——地主,国家主权只能由每个地主的权力合成;人
民没有地主权——公民政治权利,就没有任何人权,也就没有国家主权。“中华民
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是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知识精英融会贯通人权和国家主权
关系情况下作出的出神入化级表达。
所以,吴伯雄先生在您胜选庆功会上的感慨:“没有一党独大,只有人民最大,只
有人民手上的选票最大”实为“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在胜选时态的通俗
表达,“没有一党独大,只有人民最大”才是时刻体现“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
全体”的通俗表达。时刻体现“没有一党独大,只有人民最大”——“中华民国之
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唯一途径,是保障全体国民充分享有中华民国宪法赋予的所
有主权——所有人权。
中国国民党不是台湾国民党,中华民国不是自由台湾,而是固有疆域一千二百万平
方公里领土上的国民,中华民国完整的主权只能是中华民国版图上的全体国民享有
中华民国宪法赋予的主权之积分;中华民国沦陷区国民没有主权,中华民国主权就
严重残缺。要维护中华民国主权的尊严,就得让一千二百万平方公里领土上的全体
国民都享有中华民国宪法赋予的主权。重新上台全面执政中华民国自由区政权的中
国国民党,若无视沦陷区如沸如焚中的十四亿难民,就不配继续号称中国国民党;
中华民国不解放沦陷区如沸如焚中的十四亿难民,就永远是残疾国,哪怕返联公投
得到台湾地区选民百分之百的投票率和百分之百的赞成票,也永远是名在曹营身在
汉的流浪汉——名在联合国内、身在联合国外的国际孤儿,遗世独立的国际孤儿:
中华民国自始至今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见简体中文版《联合国宪章·第23条
第1款》),Republic of China自始至今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见英文版《联
合国宪章·第23条第1款》)。自始至今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华民国始终
都坚持一个中国,坚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联合国也自始至今承认中华民国的一
个中国原则和台湾是中国一部份的原则,因而,以台湾国名义加入联合国只能是白
日做梦,以台湾国名义加入联合国的申请注定是永远的无功徒劳。
可见,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不是普通的联合国成员国席位,而是安理会常任理
事国席位;中华民国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资格已被冒名顶替,中华人民共和国在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占有的席位是鸠占鹊巢。因为,中华民国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
资格是中华民国军民坚持八年抗日战争、用无数鲜血换来的,是以结束第二次世界
大战战胜国中的大国地位、拥有当世界和平警察的大国国力、参与组建联合国、参
加筹建联合国的旧金山会议诸因素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共在抗日战争期间
以“假言抗日以图存、借口抗日以扩张”(辛灏年《谁是新中国》)为阴险目的,
凭“七分发展,二分妥协,一分抗战”蒙骗策略,蒙骗全国人民和中华民国政府获
取军饷、发展壮大的军力建立的诈骗政权、专政政权,它既没继承中华民国民主法
统也没继承中华民国包括八年抗日战争所借外债的一分外债,若按国家继承法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就没有取代中华民国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资格,然而继承只
发生在被继承人灭亡之后,中华民国没有灭亡,不可能发生国家继承。可笑的是,
中共居然以自欺欺人的名义,以自欺欺人到不可理喻、不可思议的地步——它居然
以恢复在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名义鸠占鹊巢: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二
十三个小国居然以自欺欺人的说法——“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
法权利问题”为名提出混淆视听的自欺欺人的决议文案,联合国大会居然也以如此
混淆视听、不可思议的决议提案通过表决,而不是以取代或继承中华民国的名义鸠
占鹊巢。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靠诈骗和收买的手段获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
亚等二十三个小国的提案,也靠同样的手段骗买了其它联合国成员国的赞成票;可
见,那时的联合国已经蜕变成了是非不分的流氓俱乐部,不知正义和是非为何物的
流氓俱乐部。
可见,中华民国根本没必要返回流氓俱乐部,若要返回并改造这个流氓俱乐部,只
能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名义申请,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长占鹊巢下坏蛋的无赖之
鸠、流氓之鸠,既不会退出已经占有的鹊巢也决不会同意给无巢老鹊另立新巢。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一百六十多个国家多是联合国成员国,都是认强不认弱、认
大不认小、认奶不认娘——以各种利益为是非标准的唯利是图政权,它们决不会冒
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断交而失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既得利益和可望利益,来支持
中华民国的返联诉求或台湾国的入联诉求。故联合国对中华民国的十四次返联申请
置之不理到不予讨论就退回申请的地步。即是说,中华民国的返联诉求和台湾国的
入联诉求都无丝毫希望,坚持“划峡而治”、坚持“两个中国”、“一中一台”、
“一中各表”的前途,都只能继续当遗世独立的国际孤儿。中华民国返联的唯一途
径是消灭占巢之鸠——亲手打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中国的唯一代表。
因此,即将再次全面执政中华民国的中国国民党,若要维护中华民国宪法的尊严,
若要返回联合国,不仅要立即适用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规定,开展违宪政
党的审查,还要立即高举中华民国宪法,发动“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护宪战争。
立即发动“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护宪战争有胜算的可能吗?不仅有,而且不用一
枪一炮,一兵一卒,只需几个月的文攻就能取得统一中国的护宪胜利,立即返联的
胜利,进而取得两岸人民共同“称帝称王又统和”(《推背图·第五十八象》)的
的中国大同级胜利。因为,当前是“飞者非鸟,潜者非鱼;战不在兵,造化游戏”
(《推背图·第五十六象》)的时代:“飞者非鸟,潜者非鱼”的飞者和潜者是指
飞机、火箭、导弹、人造卫星、空间站、宇宙飞船、航空母舰、潜艇、电话、传
真、手机、广播、电视、电脑、互联网页、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战不在兵”是
指不用包括飞机、火箭、导弹、航空母舰、潜艇在内的兵器为兵器,而以电话、传
真、手机、广播、卫星电视、电脑、互联网页、电子邮件、手机短讯为兵器,以中
华民国自由区的宪政民主文化和沦陷区难民的心声为弹药,开展“猛刮台风,以进
大同”的文攻。
中共政权这么容易攻克吗?不错,理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公民,都是无期徒刑级政治囚犯,是古今中外最大的监狱(理
由可见《公民权是捣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的神箭》);是一贯以百姓为刍狗、以
“公民”为公敌、以化整为零方式运动囚犯斗囚犯、教唆囚犯整囚犯、分而斗之、
轮而整之的革命大屠场,始终都是以全民为牛马、以剥夺全民财产为专政目的的牧
场,始终都是古今中外最大的奴隶国。其中占人口90%—→70%的农村人口始
终都是“待遇如野生动物,自由如野生植物,心血任人集资摊派,人身任人欺压凌
辱”的悲惨农奴。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共早已弱不禁风:早已通过催生权贵资
产阶级的改革开放政策否定社会主义、抛弃共产主义,以名存实亡的社会主义或共
产主义旗帜掩护疯狂的权力分产到户主义,以毫无党性更无人性的“稳定”——监
狱式的“稳定”,绝无人道、只有尸道的“和諧”——坟地式的“和諧”,为高于
一切、压倒一切的末日政治统帅,为苟延残喘、掠夺全民财产的末日政治统帅,即
当前的中共早已成了丧尽共产党党性党魂的空壳党,持权谋利的谋财害命党,大官
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无贪不成官、无贪不保官升官的卖官鬻爵党,早已成
了反贪局即贪腐局、纪检会即巨检贿、巨贪巨腐领导反腐肃贪的贪腐集团,早就成
了依靠军警维持下的虚假新闻舆论,以党冒充国家的爱国主义假货和以党冒充中华
民族的民族主义假货蛊惑民心,以表演反腐相声和亲民小品骗取掌声的各种诈骗
法,获取加速腐败、加强腐败能力的专政集团。为满足越来越大的腐败胃口,中共
早以各种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名义,以“不分牛鼠与牛羊,去毛存鞟尚称强”(
《推背图·第十四象》)的集资摊派方式和各种巧取豪夺法,加速对全民公产和私
产的掠夺,加速对“公民”生命和健康的剥夺,贫富两极分化已达难以复加的地
步。二十多年来的中共又在农奴身上雪上加霜地叠加着疯狂的计划生育政策制造的
打砸抢搬烧罚,“万税万万税”的集资摊派;广大“公民”在所谓的祖国没有身份
证、暂住证寸步难行,没有数不清的收费证件不能外出找工、探亲、旅游;广大“
公民”在医药、教育、住房三座大山下艰难挣扎,失地农民、失业工人、失房房民
在中共的无法无天中艰难维权。数不清的政治异议人士被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它刑
事罪的罪名推进文字狱,更多数不清的政治异议人士遭受《刑法》不理的监视居
住、跟踪、软禁、绑架、殴打。然而,无数农地仍被低价强征,无数私房仍被偷袭
拆迁(乘房屋家人不在家进行的拆迁)、暴力拆迁(殴打、架开房屋家人的拆
迁)、诈骗拆迁(骗走房屋家人后的拆迁)、绑架拆迁(绑架走房屋家人后的拆
迁)、野蛮拆迁(活埋房屋家人及其动产的拆迁)以及各种巧取豪夺式折迁——哪
怕物主以中共的《物权法》等法律武器也无自卫能力,而在无数的血腥拆迁地上矗
起的无数高楼又被疯狂的炸楼风夷平,在再次中饱私囊后重建。无处申冤又冤情重
到不长征进京或一路乞讨着进京告御状就死不瞑目的几千万冤民,不仅当不成杨淑
英(杨乃武之姐),还被当作流民收容关押,或遭受截访警察的绑架、殴打,被打
残、打死者不知其数,或当作诬陷国家工作人员、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公共秩序、
社会秩序的罪犯被劳教、劳改,连简陋不堪的供访民栖身的“上访村舍”也被全部
夷平,以致无数访民只能游宿于路边、桥下等京城角落,哪怕三伏酷暑,数九严
寒。
哪里有侵权,那里就有维权;哪里有腐败和暴政,那里就有群体的反抗。无期徒刑
级的十四亿政治重犯们要求公民权的集体呼声早已此起彼落,震天动地;无处反腐
的“公民”、无法以中共法律维权的“公民”(以中共法律维权实为维护中共统治
权,但中共居然害怕“公民”维权,严禁“公民”维权),早已被迫组织起来反抗
中共暴政,群体抗争事件的发生频率越来越密集,早以每天数以百计的规模爆发:
1993年到2003年,群体抗争事件每年从1万起递增至6万起,抗争人数从
73万增加到307万,平均每天达164起;2004年增至7万4千多起,2
005年增至7万8千多起,2006年增至8万7千多起。中共辖区早已成了到
处呼唤陈胜吴广再世的怨声载道区、天怒人怨区、哀鸿遍野区:“现在就缺陈胜吴
广了!”(2001年12月下旬,“红土地采风团”成员沙叶新在赣州城外采风
时插话摊主的插话,见《“腐败”文化——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早已
成了星火可燎原的露天油气区:只要有一家自由传媒,个把月就能烧毁中共政权;
只要有一个可以自由发声的民主政党当反对党,个把月就能取代中共政权;只要中
华民国政府想沦陷区难民之所想,急沦陷区难民之所急,言沦陷区难民之欲言,为
沦陷区难民之欲为,隔岸传火,猛刮台风,中共辖区就将立即成为星火燎原的火
海,“火借风势,风助火威”的火海,就地火化中共政权的火葬场,中华民国就能
在个把月内实现瓦解中共政权、收复失土、中国一统的夙愿。
如何开展“隔岸传火,猛刮台风,以进大同”的文攻?
一、立即放弃与中共和谈统一的幻想,做好“隔岸传火,猛刮台风”的全党动员、
全民动员工作,即发动中华民国自由区全民护宪活动,用中华民国宪法统一自由区
全民:您应以中国国民党前主席的名义在中国国民党发布罪己诏——检讨“九二共
识,一中各表”的错误,检讨曾经支持连胡会的错误,检讨“连我们这一生要看到
统一的谈判都很难”的等待和谈的错误观点,建议中国国民党开展全党温习党章和
宪法的温习活动,在党内开展批判“两个中国”的违宪思想和路线,让公然主张“
两个中国”的党内高干深刻反省并劝其退党;建议泛蓝政党开展类似活动;在总统
就职演说中,加入您对“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自我批判,加入您在《从感恩出
发,从谦卑做起》中高度肯定台湾民进党功罪的重新认定,作为您向全民发布罪己
诏的形式,向全民阐明全民护宪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动员全民护宪;重新解释“不
独不统不武”政策:不独者,中华民国已独立近百年也;不统者,不与中共非法政
权谈统一也;不武者,文攻也。就职总统后,立即发动“审查违宪政党”的护宪台
风,解散所有台独政党,把二千三百万台湾民心统一到中华民国宪法中,让台湾民
意与海天同色——让台湾民意一片蓝,为发动席卷大陆的宪政台风备下最强大的动
力。
其实,发动中华民国自由区全民护宪活动,也是中国国民党和中华民国政府实现台
湾地区“融合族群,团结全民”的不二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