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信徒以“沒有信仰”來定義不信神的人。其實,這是非常浮淺的。
在一個人閱讀了聖經、可蘭經、佛經之後,在那種對不信者深深的詛咒面前,仍然不信神是一種需要勇氣的選擇!這本身就是一種非常堅定的信仰。這和信了各種神的選擇並沒有多大的區別。
很有一些同學在這裡對伊斯蘭教非常憤慨。但是,我要告訴你,如果你生在中東或者北非阿拉伯國家,你又有多大機會是一個基督徒或者佛教徒呢?難道,人僅僅因為投胎就決定了他死後的命運麼?他們來這裡走一遭,然後因為屬了異教而進入天父的硫磺火湖,我實在看不出神這樣操勞有什麼特別公益的理由。
人是非常LOCAL的。你的出生,環境,經歷都決定了你對很多事情的判斷。比如大多數中國人就覺得吃豬肉沒有問題,可這並不在神給我們的潔淨食物之列!於是,根據LOCAZATION的原則,聖經關於食物的這部分探討就被很多中國人的教會“忽略”了。
所以,你被感動了,信了這個、那個,我恭喜你獲得了自己的信仰。但你對別人的信仰指手畫腳的時候,你就是在冒犯和褻瀆!為什麼現在文明世界要提“信仰自由”呢?為什要寬容呢?因為每個人所信,無論在你的心中多麼高大全偉光正,在別人那裡完全有可能是偽劣假冒!
而人類從慘痛的血的教訓中終於體會到:只有寬容才能共存、共榮。而這“寬容”二字,已然超越了任何一方神聖獨一無二、至高無上的地位。這才是人類文明走到今天真正的偉大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