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民·国民·公民
──五四运动廿一世纪初祭
-老 郸-
在中国人的皇民性、国民性、和公民性的“三民性论”中,虽然皇民、国民、公民是按社会形态的发展次序而列,可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各个课题的展开的时序是依国民、公民、皇民的顺序出现。
(一)
古代的“民”,作为一种群体定义,比较清纯,不与社会形态直接挂钩。比如说“民以食为天”,再比如说“民为贵”,它们所说的“民”,就是古民,绝对的民,唯一的民,不必附加修饰语。可要按现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我们的古训就全是胡说,比如那后一句,就必须改说“良民为贵”或者“顺民为贵”,其现代基本语式为:“以工农为基础”,再阶级分析一下,就更加复杂,叫作“依靠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而前一句,则必须全面修正,成为“天大地大没有党的恩情大”,两下相比,上面所强调的基础和依靠,都落实成了萎小和卑贱。
按我的考证,古代的民,并不是社会下层成员的全部集合,有时候甚至不是社会的多数成员集合。民,在古文中,作为涉及社会的政治经济范畴的泛指概念,不但与当时的“既得利益集团”无相交重合,与生产力的主体也不完全重合。要按稍微现代一点的词汇来科学定义,反倒很时髦,那就是“纳税人”,或者说是贵族国家政府的唯一经济来源。从这个角度看,就可以理解当时的杰出思想家提出“民为贵”的原委。“民为贵”这样掷地有声的话语,是一个划时代的思想开拓,它标志着东方的社会经济构成的变化以及趋向成熟。新思想之锋头之健,在于“民”的自我认定,再按现代语境套回,我们看到的是当时的中产阶级“自举”型地登上历史舞台,其思想文化经济军事诸界杰出人士的大批涌现,集中地刻划出当时中产阶级的实力相对强大的时代特色。
王侯、权贵当然不是民。而依附于“民”的实际劳动者,也不是民,因为他们不是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的法人。更总扩而言,无论什么时代,什么国家,当“民”或者“人民”的概念提出,他只能指纳税的、支役的基本经济核算单位的法人代表。这不但在中国的古代,在中国的现代,在古代的希腊古代的罗马,都是如此。民又不仅仅是经济范畴的定义,与“民为贵”的呼声遥相呼应的,是民在政治范畴的壮大和发展,它曾经发展到美国的独立革命时期的人民,到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第三阶级,再到英国宪章运动时期的宪章派,一直到今天呼喊着“维权”的中国的草根之民,都是一样。
“民”还是一个变化的进化的概念。美国独立宣言中的“WE,PEOPLE”,不但不包括黑奴,也不包括妇女。这一点,从当时北美殖民地的“无代表,不纳税”的革命口号,就可以看出。北美独立,其实就是北美纳税人的独立。为什么要独立?就是因为纳税人认识到自己对社会的经济结构的举足轻重的贡献,而自觉地要求分享政治决策时的发言权,当时的英王,则恰恰忽略了中国人的祖先的基本教义“民为贵”──纳税人永远是正确的。英王这一轻慢,西方的“民为贵”就彻底抛弃了东方原本的“民为贵”后面的附加成份:王的社稷退出历史舞台,王侯将相更是历史殉葬。西方由是走在了世界的时代潮流之前端。
能把民的概念进一步分解的,都是政治的演绎,而不是纯经济的作为。
(二)
中国人民在学习“人民”的政治定义的过程,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但包括人民的财产,甚至于加上人民自己的宝贵生命。在马列主义的术语中,严格而论,是不存在“人民”这样无原则无党性的概念。可我们的号称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们,却历历地次次地用它来“劫持”人民。比如说“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银行,人民政府,人民公社。更比如“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这一系列的“人民”修饰语,不但被事实证明与人民风马牛不相干,甚至代表的是中国人民的政治对立面。
用“人民”而对人民行骗,是不是天大的笑话?不是。
真正的中国人民,在中国的统治阶级眼里,就比如一棵卷心菜,由掌人民命运于刀把的权贵们分期分批地化解盘剥。“卷心菜”的安定团结,只是一个苟且玩艺儿,只是为着孤立眼前大敌而必须维持的统一阵线。一旦佼兔且死,则走狗必烹。它也曾团结过蒋介石,因为只有蒋记政府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中流砥柱,国际反法西斯阵营把蒋当作中国战区以至于亚洲战区主要依靠力量。比毛周更精明的斯大林,是不允许蒋记政府在震惊中外的“双十二事件”中垮台的,所以张学良只有终身软禁的出路一条。同样,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推行过“减租减息”,并不是说地主就成为“人民”内部矛盾,而是说,这一批人还有利用价值,还用不着马上“扫地出门”。待到共产党大权在握,所有的“团结对象”就该一一变成阶级敌人,逐个遭受灭顶之灾。不但是外壳的卷心菜皮该层层剥去,就是名义位于权力中心的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席,他们的中国共产党的党章既定的中央委员会付主席,也在“吐故纳新”之列,无一例外。弄得是我们的孤家寡人,最后只靠卧室的“御前会议”,来定夺接班人的党国大计。
在中国,“人民”这个概念,是一个变数,由核心统治集团的“阶级斗争”艺术而定,看下一位是谁该“与时俱废”,这就规定了它只能是一个单调的递减函数。而在世界的现代国家里,“人民”这个概念,同样是一个变数,但是它是一个单调的递增函数,在那里,人民的范围与时俱增。从我们上文所述的纳税人开始,历史已经把它拓展为一个包括一切社会成员的崭新概念,把“民”与“人”这两个原本距离遥远的概念,一个是社会经济结构的组成,一个是人类的生物构成,合并为人类历史上所能达到的最后的和最高的重合。
当马克思提出阶级斗争学说的时候,他以为人类的历史只有由无产阶级来解放自己,而然后解放全人类的一条出路。可他的阶级斗争的“光辉科学学说”的具体实施,导致的是“民”与“人”的最大程度的分异分离,也就是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弊病时最具切肤之痛的“人的异化”的绝对化。他曾经预料到他在划出一个巨大的血腥的历史死圈吗?
(三)
同样是从“民”的纳税人的实质出发,在封建社会中,民又是兵员和战斗力的唯一泉源。如果按照老子的“小国寡民”的社会设想,在春秋战国的兼并时期,这个小国将被兼并的第一波而吞噬,这样的民将失去他们的家园。所谓“民为贵”,在这个时期具体变成以民作为国富兵强两个衡量的唯一标准,在当时的王侯贵族眼中开始占据”贵重”地位。
谁能发掘出“民”这个自然资源,谁就将立于不败之地。虽然说战争是诸侯间的战争,但是战争的决定因素是“民”。曹刿就很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他认为民对于战争的情绪与参预,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而有人比曹刿更深刻地看到问题的实质,更清楚地意识到民这个资源的可扩展性。正是这个人,不但在“科学地”观察与度量民意,而且他马上就要积极行动起来,发掘“民”的资源。我们的商鞅,是改变中国历史的最伟大的政治家,起码我这样声称。有人把秦统一六国的历史,归结于秦始皇的伟大,但是,真正改变中国社会结构本身,在司法和行政上为“秦政”奠定强大基础的,只能是商鞅,以及他的思想,他的变法。
同样是从“民”的纳税人的实质出发,就可以知道,创造更多的民,就有更多的社会资源,更雄厚的兵力国力。怎么扩大“民”的资源?“先进”的──我可以省略这个引号,但我更要用引号来区别于其他的杂七杂八的其他所谓“先进”──社会形态,先进的政治制度,在于发掘“民”的资源,把它极大化。现代社会的先进性,由上节的论述可见,就在于把“民”与“人”极大重合,而商鞅或秦法的先进性,同样在于他把“民”与“人”这两个概念作到当时社会形态和政治制度制约下的最大复合。
强制分家。民是纳税支夫的唯一出处,而家是社会经济的最基本核算单位,在不增加人口总数的前提下,要让“民”与“人”最大复合,那就只有把“户”与“丁”的基本计量单位先行复合。
有男必分,一丁一户。清一色的NUCLEAR FAMILIES,社会统计学首先简化很多,也优化很多。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中国的nuclear family 比近代西方才初露头角的同类单元家庭,“先进”了两千多年,始开世风之先。只不过西方的”小家”由民间自然产生,而中国的”家小”则是官方意志产物。而当时的其他六国不知道的是,虽然秦国没有走私人口,也没有鼓励非法移民,但是一夜之间,纳税人以及兵源数量,翻了一番以上。
(四)
如果秦取鞅政而不胜,那么秦国的民最多也就是秦民。可是由于商鞅这么一变,而导致秦国胜出,原本只是秦国的特色,现在就一下子升级成为“中国特色”。
你要说,秦始皇的民就该是“皇民”了吧?不对。第一,在一个《国语》的时代,在一个争相富国强兵的时代,皇是一个虚拟概念,或者说是一个原已废颓将待开发的概念,我们看到民还在继续衍化的过程中,它只能是国民;第二,从秦始皇统一到二世而亡,时间短暂,秦国的国民还来不及完全转变成为皇民,其他六国的遗民,更极力抵制秦的“皇民化”;第三,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们那时的国民就是我们今天国民的原版以及现版模式,这样易于与其他国民性的比较政治学。
中国的国民性,打从梁启超的国民性研究,到鲁迅的国民性批判,一直到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从来都是中国脊梁上的疮疤。为什么?就因为我们的国民,只不过是诸侯战争中纳税及兵员双重极大化的产物。其基本功用就是“有钱出钱,有人出人”,而且被挖掘压榨到最终的极限,对民来说,只有付出,不可能积累私有结余,就只好在国家“国富兵强”的同时,堕入人民“民贫嗣孤”的绝境。而且,一旦有人建立起可供充份利用的模式,靠它打下天下之后,它就成为一种中国传统的政治经济固定形态进入历史,成为中国的”染色体” 。国民,成为一种国有特色。
有意义的课题是研究中国国民性与西方国民性的比较。自从费正清指出中国特色与西方之区别在于家族财产的继承方式,中国人已经化了很大气力在探讨其中究竟。我一直认为,中国古代的“孝悌”道德观,虽然符合中国历史上存在的均分继承,但不能简单地拿来作为其制度化的根源和解释。
再进一步说,长子继承,作为人类社会的进化过程中阶段性的“普世价值”,是贵族政治存在与延续的基础与唯一形态。中国古代的贵族,同样信奉和实施长子继承,因为皇位和爵位都是不能“一分为二”的。与皇位和爵位相联系的上层建筑和社会权力由整个王侯贵族集团所共有,但皇位和爵位只能归其中一位独占。如果中国的贵族可以一直把它作为社会经济政治一体化的唯一模式,我们的所迷信的、所信誓旦旦的“中国特色”也就消失了。
可是,在贵族战争中,中国贵族对自身的长子继承实行“四个基本”之外,对平民的继承模式强行改制。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强制分家,为了保持税源和兵员的自我维系和“持续性发展”,就必须给分裂的家庭以分裂的财产,这就颠倒了以家族为经济核算单位的古训和古风。其结果是贵族长子在全权继承自身家族利益极大化外,又有平民强制分家均分继承基础上的国家征集极大化,他本人集天下资源之大公而为一己之独享大私。而对社会,化原本存在的坚挺的中产阶级为众多的疲软的贫产阶级,强行割裂“民”与国家之间的利益交集,造成“民”对国家政治的绝对冷漠。
中国“国民性”批判,停留在道德说教和意识原罪,而不追究作为“国民”的原作俑者的社会构成和历史根源,结果只能是于事无补。
(五)
对比之下,就比较容易理解西方社会的“公民”概念的自然形成。现代的公民概念,虽然是从纳税的经济以及道义两方面而对社会有责任和义务,但它又把“人民”的定义与经济地位以及人的其他生物以及社会属性彻底分离,使得“公民”成为一个纯粹的不附任何人为条件的“普适”性概念。
与“人的异化”程式恰恰相反,公民的“人的同化”,沿着与马克思指出的社会发展方向恰恰相反的方向,顽强地为自己在社会和历史中的地位开创可行的道路。公民同化,或者公民普适性的前提,在于每个社会个体自愿丢弃他的“超群的”特殊性。即使只有一个人妄自尊大地给自己加以某种特殊性,公民以及整个公民社会就会面临解体。这里的最恰当的例证就是德国的希特勒。以民选而上台,是源于公民的普适性,而一旦上台,就开始宣称纳粹的特殊材料性,宣示纳粹的作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的特殊领导性,结果呢,特殊地把德国引导入灾难的普适深渊。
在中国的历史上,要想教育某些人放弃他们的特殊性,回归“公民”的普适性,真是比叫一头骆驼穿过针眼还难。恐怕现在也如此。
那么中国人就不配“公民社会”吗?他们当然希望如此,所以他们反对并且无视“普世价值”的存在。他们的愿望是可以实现的,如果中国的国民性保持它两千年来的陋习。
我们纪念五四运动,就在于五四在中国历史上,是公民意识的第一试啼。
它不只是民族主义,更是公民以同等权力关注国家事物的要求。在政治的角度,则是公民以同等权力共享国家政治资源的要求。纳税是对社会的义务,而共享政治资源是社会对一切社会成员,对一切公民的权利和权力。
前文所说的曹刿,也可以近似为准公民性,因为非肉食者要与肉食者同样地介入国家事物,甚至是国家军事委员会的事物。我们与曹刿不同,我们不会单纯地指责“肉食者鄙”,因为“肉食”只是他们的经济属性,而且是建立我们赤贫基础上的“先富”;而在政治属性上,他们与我们,与其他公民一样,不存在任何人为的差异。在社会事物面前,在国家事物面前,我们具有同样的权力和义务,不管他们是不是真正的“鄙卑”。
二十世纪末,中国最先进最平和的公民举动,曾经掀起了一场春夏之交时的风波,可是,中国的现有社会容不下非暴的公民意识的表露与成长。相隔七十年的两场历史事件,同样是天安门,同样是青春学子,可那尊趋于没落的但比起九十年前的“国民政府”更反动的政治力量把它残酷地血腥地扼杀于一夜之间。它扼杀的不仅是北京市民学生的肉体,它更”及时”地扼死中国人民刚刚苏醒的公民精神,把中国大地上”人的异化”的绞肉运动推上一个更残暴的黑暗阶段。
五四运动已经过去快一个世纪,但是公民和公民社会,对于中国,还是很遥远的海市蜃楼。意在崛起的中华,头上仍有专制的紧箍,足下仍有独裁的脚镣,不可能迈出真正的进步。
为了中华的崛起,为了中国的进步,举起你的标语牌,吼出你的心声嗓音,从天安门起步,以公民的同等权利。
(六)
五四以后,宁有“皇民”?那岂不比“国民性”更落后更原始?
按说,“皇民”竟然还是外来词汇。最新的事端,乃是陈云林从海峡对岸带回,指台湾人中对日据时代的怀念为“皇民意识”。我一看那据说是“宣扬皇民意识”的《海角七号》,就知道有些人又想过“文化大革命,七八年一次,一次七八年”的大批判瘾。
可要说真正的“皇民意识”,还数不到台湾。要说《海角七号》是皇民意识,还只牵连了日溃撤退的注角,而我们真正的光明正大的“皇民意识”把皇家的发家史,屠民史,统治史,骄奢史,垂帘听政史,荒淫卖国史,唯独不含灭亡史,发扬光大到了无以复加的的地步,恨不得把那大辫子挂回每个人的脑后勺去。
更多见更普遍的“皇民意识”还在于几十年一贯制地尊皇造神,唯恐皇家的尊讳“万岁万岁万万岁”在中国大地遭到消音。若是鲁迅先生能活着看到听到他谆谆批判的“国民性”到了“革命胜利”之后更变本加厉地堕落成为“皇民性”肯定变成中国历史上右派第一人,不过,他也可能早早就叫气死过去,也还轮不着划右。
对比起鲁迅时代的冷漠的国民性,中国人的皇民性是极端的狂热,因为皇民性的表面付出极小,不就是高喊口号怒击落水狗,奉旨而造反,而实际上收获极大,因为只要“站对了队”,只有加入保皇大军,就会捧起新皇,进而以“新功”得到皇上的青睐,就会被赐予权力盛宴上的一杯剩羹,而有了权就有了一切。看看中国的奉旨造反,叫人想到拿破仑的复出,那大旗上旧日的“战无不胜”成为皇民们狂热的釜底之薪,一旦神话破灭,滑铁卢来临,还不是一场树倒猢狲散的闹剧。
最现代的皇民,还在念念不忘,还在奉“衣带诏”而继造反之梦。依我所见,这些人如果能以公民的心态,站在自己的思考和观察之上,而不是拉起过气的虎皮,希图用拟人化的狐鸣鬼火来自我壮胆,那么,他们也会成为健康的向上的社会批判、社会进步的积极力量。
更有人把公民性寄托在“中产阶级”壮大的遥远图景之上,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公民性确实需要以强大的中产阶级来实现物质化推动。一旦公民性的概念独立形成,它就已经与人的经济属性分离,而成为“自为”的意识力量和社会集合。尤其在中国,更是如此。因为财产及其分配,仍旧是“共产”案板上的刀俎之肉,他要先富已经在他的意念之中走出而实现,一旦你成为强大的中产,他要你“先穷”的意念也同样可以在一夜间颠覆乾坤──他的阳谋阴谋,都是政策,都是针对你而来,谁人可以保证你的中产或巨产可以在温室中平安的孕育出健康的公民意识?
中国人的现在,国民性还在冷漠,皇民性正在潜热,而公民性仍在襁褓。中国人需要的,不是“国民性”批判,而是发扬五四运动的精神,跨越从“皇民”到“公民”的漫长历史鸿沟。
(2009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