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老百姓在台灣人身上花了無數的金錢,這只是導致了他們的妄自尊大。
當然,以租稅優惠、科專計畫的補助、各種的優惠措施,包括減稅等等的方法,“收買”和“賄賂”台灣人的錢,是共產黨政府批准給的,可卻是大陸的老百姓一分一分地積攢出來的血汗錢,並不是領導“創造”出來的。胡錦濤能當主席,難道是因為他會“畫”錢嗎?
僅僅在1949這一年,國民黨就把大陸的92萬兩黃金帶到了台灣。兩岸通商以來,共產黨以不符合經濟規律的各種“規定”,“優惠”台灣人的金錢,更遠遠超過了此數。收回香港和澳門花的錢,連這筆錢的零頭都不到。
可是,這只是讓台灣人更加認為大陸人是冤大頭,讓國民黨和民進黨學會了一個唱白臉,一個唱黑臉,軟硬兼施地敲詐大陸老百姓的錢。
事實早已證明,台灣人並不會因為“收了錢”就認同“統一”。他們生活得比大陸好太多為什麼跟你“統一”?台灣的民主的確太爛了,可也不能證明大陸的專制會更好,他們和你“統一”的理由何在?
“統一”對台灣賤種來說,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到了萬不得已的時候,他們自然會“統一”,現在他們要最講實惠地從大陸儘可能地多榨錢,到了除了“統一”就無路可走的時候,也不過是“一國兩制”,他們照樣可以過上人上人的“富翁”生活。但是,還受着住房、醫療、孩子養育和教育這“新三座大山”壓迫的大陸老百姓的利益,就不是他們願意考慮的了!
當然,由於大陸的老百姓無權決定他們創造出的財富如何使用,所以也不能提什麼要求,只是希望台灣人能夠對大陸老百姓懷有一顆感恩和謙卑的心,記得大陸老百姓永遠是台灣人的金主和恩人!
200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