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張在樓下說,薄氏打黑,靠的是毛思而非法治。 作為陳述句,張見基本近乎事實,或者還可以加上黨內奪權作秀等等;但作為在野反對派的原則和策略選擇,王希哲在此《民運大字報專欄》提出的問題,是非常必要的,十分及時的;而場外指導洪哲勝同志,也全面周延地羅列了學習王最新思想的心得體會,可作參考文獻與王顧問意見同時下發(BTW,洪在不搞小台獨、不聲嘶力竭支藏獨疆獨時的意見,大致上是到位的。只要他說得對,他說的意見對人民有好處,就可以照辦)。 你答王所說,雖很“原則”,但大體上類似當年王明等對福建事變的態度,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得阿部廝等極右小台獨捧腳,可知網上蒙面口水黨==百無一用書生)。 個人意見大致如下: 一、法,是統治階級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時,以暴力保障固化特定社會關係的強制規範。 眾所周知毋庸置疑,當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體系各法規,不過是作為中國現今統治階級“我黨”的意志的外化。 當然,作為面子象徵工程,其中也沿襲了相當部分中國古人及現今洋人的字詞句篇;但總體而言,當視對我黨統治有利否,為其是否能落實到位的要件。中國民主黨人要的是未來真正的法治,因而只有提及現今法規有利於多數民眾部份時才高舉,而對各惡法(雖則亦法),則應儘量迴避或打擦邊球;現時言必稱法,原則不對策略不利。再,在人治社會與法治社會之間,不可免的有一個運動與法制調情的“過渡時期”,不可能一步到位。 二、中國社會已到轉型臨界,推動歷史車輪前行的社會主要矛盾,是廣大民眾反對我黨官僚資產階級“第二次掠奪”的鬥爭。否認現今中國存在着階級和階級鬥爭,正是對我黨官僚地主資本家瘋狂掠奪基本民眾的最佳掩飾,是專制別動隊的煙幕彈;對此,不可書生氣十足而官雲亦云。當着今日正義蕩然法制廢弛之時,沒有一定勢頭的運動規模和壓力,就不可能實現對依附官僚資本金權的、遍及神州的社會黑勢力的有效打擊和鎮懾,更不可能動員千家萬戶來投入支持;誠如此,則推動中國社會進步的維權運動,就不可能形成如火如荼的人民戰爭聲勢,剷除專制終究也就成為一句空話,民主憲政必成鏡花水月---特別是當今世界經危、大陸獨紅,大洋台海,時局丕變的對民運極不利特定條件下。固然,“國共第三次合作”,可以作為一個不確定的支點(因其代表小馬,特別軟弱),但槓桿,必須是維權運動,不“來一個運動”,則無法蔚為風起雲湧、兵臨城下之“氣候”。毛思,不過是目前群眾駕輕就熟的武器,在這打左燈向右轉的時代用之恢恢乎遊刃有餘,對官僚特權階層,有金箍咒的功能,盍忌耶?! 三、薄熙來在重慶有聲有色叱詫風雲地“打黑”,客觀上,正是順應着時代大趨勢(這是對卅年瘸腿經改的回應,自然引起全國黑金的反撲),合副着中國基本民意;主觀動機可擱置暫不問,未來走向要看參與這場階級鬥爭、政治運動的中國社會政治勢力板塊的異動。關鍵在“獨運功”是否看到並抓住此契機,而不是象19世紀末那些社會民主黨格老爺庸俗哭啼的哀怨人幽靈們--空噴口水的偽自由派,只是一群維權後院糞堆上刨蛆的雞;真正戰士,才是知道適時展翅搏擊的鷹。王希哲同志,正是在此關鍵時刻,發現了支點並勇敢爬到高翹入雲的槓桿頂上去的,所以,余以綿力,再度給予聲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