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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一言: 談談“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
送交者: 張三一言 2010年10月24日06:08:24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談談“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

 

 

張三一言

 

 

 

00

 

 

  指責別人“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穩站道德正確位置,也含有濃厚的批判意味,這種批判有理由,所以都應該肯定和支持。我相信沒有多少人會反對這個指責。

 

 

  問題是這句話指向誰、指向甚麼事;問題是出在對這句話的濫用。如果指責共產黨的“抗美援朝”、“教訓越南”叫囂“解放台灣”,完全正確。但是,對並非“煽動別人送死”的人作如是指責,像以下將提及的,就荒唐了。所以,當這句話指向具體對象時,就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對此要充分留意和分辨。

 

 

 

01

 

 

  指向誰,有具體的單指和對眾人的泛指。當指向一個具體的人或團體時,必須能證明這個人或團體作為是出於邪惡的居心和害人的目的。這大體上可以從當事人的過往和行為相關事件的結果作出結論。這是比較客觀理性的做法。但是,我看到更多的是根據自己的偏好、觀點或論證需要或為了滿足情緒發泄把對方視作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的人。是不怎麼樣講根據和理由的。

 

 

  泛指群體眾人時,顯而易見,這個指責是不能成立的。

 

 

 

02

 

 

  “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是絕對錯的嗎?

 

 

  不一定。如果不用帶情緒性的“煽動”、“送死”等貶性詞語,改用中性的“鼓動”、“鬥爭”等:鼓動別人鬥爭”;一般地說,這還是一種常態。

 

 

  比如,抗日戰爭時期,後方的宣傳隊、文工團、報刊電台等等鼓舞抗日,表彰抗日烈士,都是相對地“躲在安全地方鼓動別人上前線作戰”。我想,大概沒有幾個正常的中國人會說這些人都是“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但是,如果出於當時的漢奸之口,他們樂意這樣說:這些人是“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

 

 

  比如,戰時的指揮官都是躲在安全地方,不但是鼓動士兵而且還是指揮士兵上前線作戰(“送死”)。雖然有一將功名萬骷髏等道義不平之議,但是,至今都無法改變這個現實。泛化一些說,不理事的老闆指揮管理層管事、不勞作的管工監督工人做工作、老師督促學生做功課等等都是指使者不作為,被指使作要作為;世事就是如此。

 

 

 

03

 

 

  有一個情況特別需要提出來說說。政治理論家在安全不用付出甚麼代價的環境下構思理論,提出一套改變現實的理想(主張、觀點、理論,尤其是革命性的),一些政治家相信了這一思想,拿理論去相對冒險的政治鬥獸場搏鬥,一些人又相信了這些政治家而去跟着他鬥爭;政治家和戰士都有可能因此而死。這些理論家是不是屬於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的人?

 

 

  有一些人是給出肯定的答案的。如果肯定的答案合理正確的話,那麼,寫出《社會契約論──政治權利概論》的(法國讓·雅克·魯索,主張揚棄專制提倡共和政體。之後相信他的理論,為反專制建共和而死的人沒有人能統計出來;我估計這是為數最多的“為理想而死”的死亡數字。按上面給出肯定答案的邏輯,魯索是人類史上最大的殺人犯──最大的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教唆罪犯能否下這個結論?有請各位獨立思考。

 

 

  出了為正義而鬥爭而犧牲的事跡和人士,一些評論者作出肯定、讚賞、表彰、支持、鼓勵評論。這些評論者是不是屬於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的人?──現在有一些人就是這麼指責這些評論者的。在胡佳、陳光誠、高智晟、楊佳等人遭難時,海外的溫和合作派就曾猛烈地指責革命派的言論是煽動別人去當炮灰;這種指責當時鋪天蓋地響徹雲霄。劉曉波出事的邏輯與胡佳、陳光誠、高智晟、楊佳完全相同。這時海外的溫和派、08憲章主導者完全取代了前此海外革命者的地位──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國內的劉曉波去當炮灰。但是,這些人沒有一個對自己過去指責革命派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表示過悔意和歉意。

 

 

 

04

 

 

  指責人們“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之說,會侵害對言論自由權利。

 

 

  共產黨禁絕言論自由的其中一條理由就是不受黨控制的言論會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騷亂(影響穩定,以及其它害處)。這和指責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的邏輯理由是相同的。煽動別人送死”就是以言論殺人,大概沒有人會不同意禁止有殺人實效的言論吧。然而,明確無誤的是煽動別人送死”是指現今的主張革命(包括暴力反抗暴政)的言論,也就是說必須嚴行禁止現在已經出現和存在的革命(包括暴力反抗暴政)的言論。

 

 

  大概指責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者會說:誰有權力禁止你說話?有誰禁止你說話了?別人說的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也不就是一種言論自由嗎?

 

 

  是的,只有權力才能禁止言論自由權利。反革命派在法律上、在權力方面,沒有出現禁止被指為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者的言論自由權利。但是,在思想意識上呢?很明顯,指責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者情緒上是很憎恨的革命者,是期望禁絕革命者言論的。我說的要禁止革命言論自由,就是指這種欲禁思想。

 

 

 

05

 

 

  指責革命派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的理論有一個奴才意識在作怪:人,不是自己的主人,不能獨立自主的,沒有獨立思考選擇決定和自主行動的能力;人必須在別人指引下才能選擇決定和行動,就像扯線木偶。更明確地說,人分為管人的主人和被管奴才(奴隸)。根據這種奴才意識,國內反抗暴政者都是受海外革命理論煽動後才去當炮灰的。根據這個理論,若沒有國外的人煽動,國內的民眾就不會去維權、不會去翁安、不會去石首、不會去楊佳、不會去鄧玉嬌、不會去翻牆、不會去散步、不會去圍觀…;也們現在之所以會這麼做,是因為有人在安全的地方煽動他們。共產黨把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理論演繹得淋漓盡致、極典型,也極絕。上枱報上當、哭訴受到壞人矇騙指使。這是他們政治宣傳工作的慣技。

 

 

  我認為,任何智力正常的成年人有權利選擇或決定做甚麼事,也必須對自己所做的事負完全責任。把別人自覺自主選擇、決定、行動說成是受別人煽動的盲從被動行為,是對別人人格和尊嚴的侮辱。事實上,胡佳、陳光誠、高智晟、楊佳以及今天在反抗暴政第一線的萬萬千千維權民運反抗暴政者多是敢做敢當的好漢。當他們受到極權者迫害時,我沒有聽過有人說是受到別人的革命理論煽動而“犯錯誤”的。

 

 

  如果躲在安全地方煽動別人送死”理論、邏輯可以成立的話,我可以100%用這個理論和邏輯說:躲在安全地方的反革命者鼓吹國內受迫害的民眾絕不反對,絕對順從,絕對聽從共產黨的安排:馴服地去受辱受死。

 

 

  我提出一個問題。請反革命合作派勇敢地回答。

 

 

  共產紅潮六十年來中國的平民百姓死於革命反抗(包括暴力反抗)的多,還是死於不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多?

 

 

  答案是明擺着的。

 

 

  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等值的,以死亡人數為根據,主張反革命就是主張維護死人多的制度與維持死人多的現狀;主張革命就是主張減少甚至是廢除死人多的制度;消除死人多的現狀──這是用事實與邏輯得出的結論。

 

 

 

張三一言   20101023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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