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秘:志願軍想要西海五島,金日成不感興趣 |
| 送交者: 流星雨72 2010年12月15日09:56:4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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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志願軍想要西海五島,金日成不感興趣
------朝鮮西海島嶼和海域的劃分過程 朝韓炮戰,將人們的目光帶到了火熱的西海五島。如果,當年的朝鮮領導人有足夠的戰略眼光,那麼西海五島以及大部分西海海域現在就屬於朝鮮了。 延坪等西海五島全部坐落在38線以南。在朝鮮戰爭爆發前,西海五島連同瓮津半島南部以及幾乎全部的西海海域都屬於韓國。1950年6月朝鮮戰爭打響,瓮津半島南部首先被朝鮮人民軍占領。後來聯合國軍反攻成功,收復了整個瓮津半島。但在1950年12月份,中國人民志願軍解放了全部的瓮津半島,但一直未能攻下西海島嶼。因此,《朝鮮停戰協議》將瓮津半島南部劃入朝鮮一方,西海五島則置留在韓國境內。 由於延坪等西海五島的戰略位置非常重要,因此中國人民志願軍談判代表解方將軍提出西海五島應該劃歸朝鮮北方。聯合國軍談判代表也有意讓出西海五島,但稱不能白給。1951年10月30日,聯合國軍談判代表向中朝方提議,聯合國軍一方讓出西海五島,中朝方拿開城地區的同等量土地來交換。但這一提議被中朝首席談判代表南日大將一口回絕。 後來志願軍談判代表解方將軍又多次在談判桌上提出西海五島應該劃歸朝鮮北方,但聯合國軍方面堅持要交換,不能白給。而朝鮮談判代表仍然聲稱絕不會為了西海五島而放棄浴血奮戰得來的一釐一毫土地。 這樣,在1952年2月3日,中朝和聯合國軍雙方同意西海五島仍留歸韓國一方。1952年2月22日,談判雙方在《朝鮮停戰協議》中添加了有關西海島嶼歸屬的條款。1953年6月27日生效的《朝鮮停戰協議》終版界定了延平等西海五島及其海域的歸屬,其要點是: (一), 雙方各自從對方實際控制地區的後方,島嶼和海域撤出一切軍事裝備和人員。這就是說雙方的敵後武裝必須全部撤出。 (二), 雙方海上軍事力量必須尊重對方實際控制下的海域,不得對任何部分進行封鎖。雙方空中力量必須尊重對方實際控制下的海域的上空。 (三),由於朝鮮地區的島嶼和海域基本上全部由聯合國軍實際控制,所以《停戰協定》進一步規定:在停戰時被一方控制的島嶼,若在1950年6月24日“朝戰”全面爆發前屬於另一方,那麼必須退還給原主。比如,許多原屬於朝鮮北方的島嶼,雖然在停戰時刻被聯合國軍占據,也必須歸還朝鮮北方。 (四),但在上述所指島嶼中有例外。《停戰協定》專門規定了兩個例外:第一個例外,位於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西北的各個西海島嶼雖然戰前屬於韓國一方,但被《停戰協定》劃歸朝鮮北方;在“第一個例外”之上的第二個例外,雖然延坪等西海五島也屬黃/京道界西北的島嶼,但被《停戰協定》留置於韓國一方。而且為了避免歧義,《停戰協議》註明:所附地圖上所標識的黃海道與京畿道的道界(點狀虛線)只是用來標明西海島嶼的歸屬,而沒有其他意義。 所以,聯合國軍必須歸還戰前屬於朝鮮北方的所有島嶼,並且割讓(除延坪等五島以外的)位於黃/京道界西北的原來屬於韓國一方的所有西海島嶼。當然,中朝軍隊必須尊重聯合國軍所控制的海域,並尊重這些海域的上空,不得對聯合國軍所控制的島嶼和海域的任何部分進行封鎖,反之也然。 《朝鮮停戰協議》只規定雙方海上軍事力量必須尊重對方實際控制下的海域,不得對任何部分進行封鎖。雙方空中力量必須尊重對方實際控制下的海域的上空。而沒有劃定明確的海上軍事分界線,更沒有像陸地分界線那樣豎碑立標。因此,從理論上講,位於朝鮮北方的由聯合國軍實際控制的海域及其上空都應該受到中朝軍隊的尊重,不可被中朝封鎖。但這在實踐上非常難以執行。因為很可能導致中朝一方的艦艇一出港口,中朝一方的軍機一離開陸地上空就“不尊重”聯合國軍所實際控制的海域及其空域了。這樣無可避免地將引起無盡的衝突和爭議。 因此,在停戰的第二個月,聯合國軍趕緊在朝韓各自轄內的島嶼之中線,單方面劃定“北方限界線”(NLL)用以在海上隔離南北雙方。這條“北方限界線”出讓了聯合國軍所實際控制的位於朝鮮北方的海域及其上空。由此,從朝鮮停戰的1953年到1973年的20年間,朝鮮西海一直風平浪靜,沒有衝突,沒有爭議。朝鮮一方不允許自己的船隻越過“北方限界線”進入韓國一方;韓國一方也不允許自己的船隻靠近“北方限界線”。朝鮮和韓國雙方的軍事和海事巡邏也以“北方限界線”為界線。 1973年,朝鮮提出用黃/京道界延長線作為南北分界線,並宣布,延坪等5島屬於韓國,但其周圍海域屬於朝鮮領海,韓國一方的艦船進出島嶼要事先獲得朝方的批准,否則給予無情打擊。這等於了封鎖韓國島嶼,直接違反《朝鮮停戰協議》。因此,短暫爭議後,又復歸平靜(見圖一)。 圖一: [upload=jpg]UploadFile/2010-12/2010121514010563.jpg[/upload] 1991-92年,朝鮮和韓國簽署《南北互不侵犯協定》及其附件,對西海海域的管轄區作出了明確界定。《協定》附帶的“西海北方界線相關條例”第九款:南北雙方的分界線與《朝鮮停戰協定》所定的軍事分界線一致;南北雙方的不可侵犯區域和目前各自的實際控制區一致(the South- North demarcation line and areas of non-aggression shall be identical with the Military Demarcation Line specified in the Military Armistice Agreement of 27 July 1953, and with the areas that have been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each side until the present time.”)。“西海北方界線相關條例”第十款第46條:南北雙方的海上分界線有待於進一步磋商。在海上不可侵犯線達成一致以前,海上不可侵犯區域和目前各自的實際控制區一致( "the South-North sea non-aggression demarcation line shall continue to be discussed in the future. Until the sea non-aggression demarcation line has been settled, the sea nonaggression zones shall be identical with those that have been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each side until the present time.”)。 雙方都清楚,是“北方限界線”劃分出了朝韓分別在西海的管轄區。朝韓在西海的各自實際控制區的交匯處就是聯合國軍於1953年8月單方面劃定的“北方限界線”(NLL)。朝鮮的海上控制區在“北方限界線”以北;韓國的海上控制區在“北方限界線”以南。也就是說“北方限界線”以北海域是屬於朝鮮的不可侵犯區域;“北方限界線”以南海域是屬於韓國的不可侵犯區域。就此,朝鮮以協定的形式正式承認了“北方限界線”的合法性和韓國對5個離島所在海域的管轄權。 但在1999年,朝鮮單方面宣布廢除《南北互不侵犯協議》和附帶的“西海北方界線相關條例”。朝鮮單方在西海劃定了自己的分界線(“南方警戒線”)。朝鮮挑選了己方的兩個島嶼和兩個韓國島嶼(除延坪等五島外)劃線,取得的兩個中點。再依照這兩點畫一條從黃/京道界開始,向西南方向延伸的直線(越過了37度線,直達36度50分左右)作為“南方警戒線”。朝鮮宣布此線以北海域為屬於朝鮮的不可侵犯區。為了避免授人“封鎖韓國島嶼”的口實,朝鮮給延坪等五個西海島嶼留了兩條狹長的通道。但宣布,只要韓國艦船膽敢偏離通道哪怕0.001毫米,朝鮮人民軍就有權力不經警告就直接給予打擊(見圖二和圖三)。 圖二: [upload=jpg]UploadFile/2010-12/201012151413762.jpg[/upload] 圖三: [upload=jpg]UploadFile/2010-12/2010121514137629.jpg[/upload] 2007年10月,朝鮮和韓國雙方簽署《南北關係發展與和平繁榮宣言》,而後朝韓國防部長聯合會議重申按照“北方限界線”所確定的西海延平諸島海域互不侵犯區域。這樣,朝鮮再一次以雙邊協定的形式確認了“北方限界線”的實際有效性。 但在2009年1月,朝鮮又單方面宣布退出《繁榮宣言》,並同時宣布廢除關於西海海上軍事警戒線的所有條款。此後,西海衝突加劇,也屬情理之中。但是朝鮮要奪得西海海域,想必任重而道遠。 瀏星雨 寫於2010年12月13日 ================================================ ================================================ 朝鮮與韓國爭奪西海控制權的經驗和教訓 1,朝鮮領導人當時對西海的戰略地位認識不足。朝鮮戰爭後期,中朝軍隊偏重政治甚至面子考慮,着重在中部和東部與聯合國軍展開爭奪戰,意圖收復被聯合國軍占領但原本屬於朝鮮北部的土地。而在西部,基本安於現狀。如果,在停戰前,中朝軍隊持續炮擊延坪和白翎島,讓聯合國軍感到維持占領西海五島代價之昂貴。而後,提出用東部土地與之交換,就易成功。一旦獲得西海五島,那麼西海的大部分海域劃歸朝鮮北部,就順理成章了。 2,在停戰後,朝鮮應該立即提出自己的海上軍事管轄區。當聯合國軍拋出“北方限界線”時,就應該立刻給出自己的“海上警戒線”以示對抗。而不是實際默認和遵守對方的“北方限界線”20年,造成“北方限界線”劃分南北管轄區的既成事實。 3,在1973年,朝鮮提出黃/京道界延長線和12海里領海時,就應該給延坪等五個西海島嶼留進出通道,以免授人“封鎖韓國島嶼”之口實。更不應該宣布韓國艦船進出島嶼要事先獲得朝方的批准否則給予無情打擊。因為這樣極端措施難以獲得國際輿論支持。 3,在1991年簽署《南北互不侵犯協議》時,朝鮮應該提出自己的海上管轄區的劃分線。而不應該同意“在海上不可侵犯線達成一致以前,海上不可侵犯區域和目前各自的實際控制區一致”之條款。這實質上替聯合國軍單方面所劃定的“北方限界線”合法性背了書。 4,在1999年朝鮮提出自己的“南方警戒線”時,不應該完全拋棄自己在1973年所提出來的西海海域劃分方法,另起爐灶。這樣會給人以朝鮮政府出爾反爾,言而無信的印象。而應該基於1973年的區域,給延坪等5個島嶼留足兩條通道。而且只要不是主觀惡意侵犯朝鮮領海的行為,就應該給予一定的寬容。而不應該宣布,膽敢偏離通道哪怕0.001毫米,朝鮮人民軍就有權力不經警告就直接給予打擊。這會有瘋子之嫌疑。 5, 既然朝鮮已經在1999年廢除了《南北互不侵犯協議》和“西海北方界線相關條例”,那麼就應該堅持到底,而不應該在2007年又和韓國簽署《南北關係發展與和平繁榮宣言》,重申按照“北方限界線”所劃定的西海延平諸島海域互不侵犯區域。這等於朝鮮自己推翻了在1999年所劃定的“南方警戒線”,轉而又承認了聯合國軍單方面所劃定的“北方限界線”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6, 既然朝鮮已經兩次以協定的形式認可了“北方限界線”所劃定南北雙方的不可侵犯區域,就不能再次毀約,單方面退出《繁榮宣言》並同時宣布廢除關於西海海上軍事警戒線的所有條款。 7,20年來,朝鮮對外政策的反反覆覆,讓一貫支持朝鮮人民正義事業的中國政府也感到十分難堪。這20年中,朝鮮2次退出《核不擴散條約》,3次廢除與韓國的雙邊協定;1次退出《朝鮮停戰協定》;無數次努力否認自己的核武項目,卻又多達六次承認甚至炫耀自己的核武並進行了2次核爆。 朝鮮是勞動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社會主義國家。與一些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領導人一年一變四年一換不同,金正日將軍20年來始終掌握着朝鮮的黨政軍大權。照理,朝鮮領導人理應比資本主義國家領導人更具理性和長遠眼光。對外鬥爭政策也應該有更好的一致性和延續性。 瀏星雨 寫於2010年12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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