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絕對的真理嗎?可以放在至高無上的位置加以執行仿效嗎?如果這樣的話,我們的世界是不是就可以完美了呢?我們已經知道,民主不是完美的,更不是真理,只是和其他一切人類發明的東西一樣,是相對的,有限的,也不是放置四海而皆準的,現實已經證明了這點。我想這個誤解主要在於對什麼是政治的理解上。政治其實就是為人民服務。而現在的人們總是把整治理解為 為自己的利益服務,從而需要一個叫民主的特殊機制來維持動態的平衡。
那麼究竟該怎麼服務呢?是順着每個人的貪慾如同共產主義理想所講的物質生活極大地豐富嗎?為了人永遠也滿足不了的聲色犬馬,物質財富嗎?這點就連動物可能都會明白是不可能做到的。真正的服務就是給人以真理的信息,物質的供給都是手段,目的在讓人們一天天明白更多的道理,生命力更加豐富,如同鳥巢里的雛鳥,羽翼豐滿了就可以學習飛翔。 這中間自然有艱苦的磨練,殷切的鼓勵和誇讚,也有嚴厲的鞭策,責罰,更有生命力強大的喜悅。
我想,現在很多人衡量西方的完美就是本着其物質財富的成功作為標準而展開的,然後順着物質標準追求所謂的“至高人權”,也就是絕對的“自由”。現在的西方社會更像我們理想中的“共產主義社會”,但是人權是絕對的嗎?
我的理解是,神權才是絕對的,人權都是相對的。不管是某個人,還是某個民族,某個國家,都是相對的。
沒有敵人確實不錯,這說明我們都站在天地之間這個地球上,是分不開的整體的一部分。所有那些你死我活的鬥爭思想都是有條件的狹隘的環境下的產物,只有和平共處互利共贏才是最完美的。
當一個人以為人權是絕對的時候,他就必然要以自己的權利為首要考量,以自己的想法為最重要的,而不考慮對整體的影響,他的言行(從靈魂的角度來看,言行是一樣,都是心靈的果子)所產生的後果可能就是災難性的生靈塗炭,這都是因為他以為自己所想的是正確的,必須要讓很多人聽到(一個身處顯赫的位置的人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而不能過分強調自己的“自由”),就算你的想法得逞了,你的話就像標準一樣被人們尊重,那也未必那就是真理。時間能夠證明一切,只要不是符合造物主的話的,就算近期看似有道理,也有會成為如同巴比倫一樣的戰斧,是為了懲罰其他人而存在的,你自以為是真理,其實不過是真理手裡的工具,並不能長久。必然導致人類自相殘殺。世人只要不能得到真理的聖靈的,就都不能天長地久。 自由第一是知道如果言行,第二是不傷害他人在整體裡面的存在,反而總是想到整體的好處,因為只有整體好了個體才能好。
所以,我們基督徒都要順從權威,因為權威是神手裡的刀劍,是為建造人的靈魂而存在的,它並不明白主人的心意,等到最後都要被拋棄的。而存留的就只有完美的靈魂。完美的國度既不在美國,也不在中國,在選民的心裡,她如同芥菜子一樣成長,如同麵團里的酵母。我們為什麼要為那些可朽壞的鬥爭呢?為那些相對的,有限的東西犧牲自己肉體的生命是多麼的不值得。我們所要得鬥爭是,用神播種在我們心裡的道理,不論什麼時候都要散發出光來,即便犧牲肉體的生命,也是如同種子腐爛發芽,是為了結出幾十上百倍的果實來,出死入生了。這就是羔羊的犧牲,對立於那些反面教材:山羊的犧牲。
總之一句話:是為相對的人而鬥爭,還是為絕對的真理而鬥爭。只要是以人為中心,各種人類文明都不過是巫術的代名詞,反之就是建造人類靈魂的手段。一切都是來自神,一切都是為了神,眼下所有狹隘的言行都不會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