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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勝寒:四權分立的近代美國政治制度
送交者: 高勝寒 2011年06月10日13:29:58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瑟谷德.馬歇爾與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51)

 

   1835天,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費城發生了一件為了奴隸制度而爆發的暴力攻擊事件,一位叫喬治.湯普(George Thompson)的英國人,在費城鼓吹廢除奴隸制度時,遭到當地死硬分子的暴力攻擊,甚至將之綁架,幾乎遇害。

 喬治.湯普遜於1804618日在英國利物浦市(Liverpool,England)出生。喬治.湯普遜是英國近代史上的奇才,他沒有接受過什么正規的學校教育,全靠自學成材,他口齒伶俐,能言善道,知識豐富,自十八歲的青年時期開始,就能靠嘴巴吃飯。

 

   喬治.湯普遜的父親在一條運奴船上工作,每次歸來,向他訴說一些航程上那些白人奴隸販子對待非洲黑人奴隸的恐怖事件,使他的幼小心靈,受到一次又一次的震撼。喬治.湯普遜成年之後,根據這些記憶,撰寫成許多震撼性的文章,成為英國反對奴隸制度者的經典文獻。

 

   喬治.湯普遜本身是一位虔誠的基督教公理教會信徒,當他受聘為公理教會的反奴隸制度宣傳職員時,他顯示才華的機會來了。他創作了一個叫做〝立即主義(immidiatism)〞的全新名詞,用作攻擊奴隸制度的口號:

 

 〝在神的跟前還要維奴隸制度就是犯罪,這種情況必須立即廢黜(To uphold slavery is a crime before God,and the condition must be immediately abolished)

 

   這段精簡有力的文字,隨着報紙廣告的宣傳,成為英國人朗朗上口的口頭語,自此英國人開始留意喬治.湯普遜這個名字1832年,喬治.湯普為了宣傳廢除奴隸制度而到了蘇格蘭,在那裡他遇到了兩位改變他思想和命運的美國人,一位是白人威廉.勞埃.格里遜(William Lloyd Garrison),一位是非洲裔美國人納撒尼.(Nathaniel Paul)

 

   威廉.格里遜是美國反對奴隸制度的大將,他於18051213日在美國馬薩諸塞紐伯里波特市(Newburryport,Masschusetts)出生。他的父親阿拜.格里遜(Abijah Garrison)是來自加拿大新不倫瑞克省(New Brunswick,Canada)的船員,在美國港口棄船居美,取得居留權後,將妻兒接到馬薩諸塞州,一圓美國夢。 

  

   研究美國奴隸制度的人,應該對威廉.格里遜是不會陌生的。他是1832年〝新英格蘭反對奴隸制度協會(New England Anti-Slavery Siciety)〞和1833年的〝美國反對奴隸制度協會(American Anti-Slavery Society)〞的創辦人,也是代表美國人反對奴隸制度的喉舌報《解放者報(The Liberator)》的總主編。

 

  幼年時家窮,小小的威廉.格里遜就知道出外干點零活來幫補家用。十四歲時,在一家叫做《紐伯里波特鋒報(Newburyport Herald)》的地方小報為排字學徒。工作之餘,以〝阿里斯泰迪(Aristides)〞的筆名撰寫政論文章。這種磨鍊,奠定了他將來成為美國一代政論家的基礎。每天拿筆桿子的習慣使威廉.格里遜接觸到真理,了解了人性,體會了人生的價值。

 

 有兩個人的思想,深深地影響着這位滿腔正義的年輕人,一位是美國反對奴隸制度的老前輩約翰.格林利.懷特德(John Greenleaf Whitter),一位是俄亥俄(Ohio)的宗教領袖約翰.金牧師(Reverend John Rankin)

 

 尤其是約翰.金牧師的由宗教觀點衍生出來的反對奴隸制度言論,使他着迷和敬仰,在他的自傳里說,是約翰.金牧師的著作和言論,促使自己在二十五歲時,發誓要決定全面介入反奴隸制度運動中。

 

   威廉.格里遜個性溫和而儒雅,反對暴力但堅持真理,主張立即廢除慘無人道的奴隸制度。每當有人出來說廢除奴隸制度是對的,但是要慢慢逐步為之時,他就毫不客氣地鳴鼓而攻之,他主張立即徹底地廢除奴隸制度的觀點是鮮明而堅定的。

 

 為了言行一致,威廉.格里遜在184474日那天,公開焚燒了《美國聯邦憲法》,表示他對《美國聯邦憲法》中的保護奴隸制度的憤怒。他發表聲明說,這部憲法是〝一份死亡約書,一部地獄合同狀(A Covenant with Death,an agreetment with Hell)〞。  

 

   威廉.格里遜的這些非暴力言行為他帶來數不清的死亡威脅,例如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的法官為此將他關進牢裡,喬治亞州司法部宣布了五萬元的獎金,緝拿他歸案。

  

   1835天,威廉.格里遜在波士頓發表反對奴隸制度的激情演講,結果是導致波士頓當地奴隸主們的瘋狂報復,他們花錢雇用了一批流氓,拿着火把和武器,要燒掉提供演講場所的建築物。

 

   當演講完畢後,威廉.格里遜被流氓們在門外堵住,用繩子綁住,押往郊區而去,高聲叫嚷着要將他私刑處死,如果不是波士頓市長和警察部門搶救及時,威廉.格里遜肯定已經遇害。

  

  救回了威廉.格里遜不表示他沒有生命的危險,為了保障他的安全,波士頓市長想到了一個妙主意,將他關在萊弗里特大街(Leverett Street)的監獄裡,幾個星期後,再悄悄地將他護送出城。

 

   威廉.格里遜的〝得道,與民為之,不得道,獨行其事〞的大丈夫行為,也不能夠為他的同志們全部接受。1865年五月,在《解放者報》的內部會議上,他被一百一十八票比四十八票的強大票差,淘汰出總編輯的職位之外,雖然大家全票通過留他為《解放者報》的董事長,但為威廉.格里遜拒之。

 

   離開了《解放者報》後,威廉.格里遜以獨立者的身份,繼續鼓吹美國的黑白平等和廢除奴隸制度的運動長達五年之久。

 

   威廉.格里遜和納撒尼.羅邀請喬治.湯普遜見面,交換意見。三人一見如故,數夕夜談,喬治.湯普遜如夢初醒,得知天下之大,人心慈愛,自愧滿身銅腥,心底狹窄,真可謂聽君一夕話,勝讀十年書。

  

   由為了肚子的溫飽,而升華至為了人性的尊嚴,喬治.湯普遜不但成為了威廉.格里遜和納撒尼.羅的同志,更成為英國社會上拔尖的反奴隸制度先鋒。

 

   1836年至1847年的十一年間,在英國境內每一次的反奴隸大會上,一定可以看見喬治.湯普遜的身影,聽到喬治.湯普遜的反奴隸制度雄辯。

  

   1840712日在倫敦舉行的〝全國反奴隸制度大會(Anti-Slavery Convention in London)〞上,喬治.湯普遜是最為出色的主講人,自此以後,英國倫敦的人們無人不知他的盛名。1847年,喬治.湯普遜決定代表他的老家哈姆雷特塔市(Tower Hamlets)出馬競選英國下議院議員,輕易當選之。

 

   1833年,英國國會雖然通過了振奮人心的《英國解放法案(British Emancipation Act),但是卻不能使喬治.湯普遜滿意,因為這條法案有着一條尾巴----被自由了的非洲黑人奴隸,必須要為其雇主免費工作六年,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喬治.湯普遜進入英國國會後,立即馬不停蹄地再接再厲,提出要將這條六年尾巴割掉的新議案。其對真理的堅持和對人性尊嚴的執著,於此可見。

 

 1834年,喬治.湯普遜夾着英國國會議員的光環來到美國推銷他的反奴隸制度理論,可是在第一場演講後,就差點被美國死硬的奴隸主們要了老命,使他不得不儘快返回英國保命。

 

   喬治.湯普遜開始周遊列國,鼓吹反奴隸制度。1877年在外國旅遊期間,他覺得身體有點不適,於是儘快回國,返國後就病倒家中。1878107日,喬治.湯普遜在英國茲市(Leeds,England)家中病逝,享年七十四歲。

 

   喬治.湯普遜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費城的被暴力攻擊事件,固然使英國人憤怒,但更憤怒的是安吉莉.格里姆克,她認為像喬治.湯普遜這種溫和而非暴力的人物都要被攻擊的話,如果繼續的沉默,就是對自己良知的犯罪,這使她義無反顧地投入美國近代民權運動中,也使她成為支持成立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的主將。

    

   研究安娜.斯賓的話,會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在諸多有關她的文獻包括幾家主要的百科全書在內,沒有人能提出她的生日和死日是哪一天,只是籠統地說她是生於1851年,死在1931年。

 

   唯獨馬薩諸塞橋大學的安杜佛-哈佛神學圖書館(Andover-Harvard Theological Library)的資料庫里,清楚地寫出她是於1851417日在馬薩諸塞州艾托波麓市(Attleboro, Massachusetts)出生。

 

   安娜.斯賓在馬薩諸塞州艾托波麓市和羅得島州普文丹斯市(Providence,Rhode Island)長大。安娜.斯賓自小才華四射,剛從州立學校畢業,就一邊在一家小學教書,一邊替《普文丹斯日報(Prividence Daily Journal)》撰寫專欄,鼓吹女權,提倡公平,並四處演講,將民主和民權是密不可分的關係理論介紹到社會的每一階層,盛名開始遠播。

 

   1878815日,安娜.斯賓與唯一神派教會牧師威廉.亨利.斯賓(William Henry Spencer)結婚,於是她經常在她丈夫的教堂里布道,深受歡迎。

 

   1891年,安娜.斯賓被委任為羅得島州普文丹斯市比爾街教堂(Bell Street Chapel)的全職牧師,這是美國基督宗教史上的第一位女牧師,象徵着一個新時代的開始,有着劃時代的意義。

  

   安娜.斯賓生長的那個時代裡,許多小孩子的日常生活並不是到學校而是進工廠,安娜.斯賓知道,一個沒有教育的時代,是一個沒有希望的時代,也是一個絕望的時代。童工是一個時代的恥辱,許多童工因為接近危險機器而導致傷殘。

 

   有一天,安娜.斯賓遇見了一位叫做詹姆斯的小男孩,他只有一隻手臂,另一隻手臂是他在工作時被機器割掉的。安娜.斯賓發現詹姆斯從來沒有上過學,沒有知識兼體殘,前途無望。她訪問了詹姆斯的家庭,向他們解析了上學的重要性,有了知識,可以用頭腦來賺錢,一樣可以服務社會,成為大社會的一分子。

 

   安娜.斯賓覺得在詹姆斯的案例上,政府也有責任,因為他們沒有保護好孩子們的安全。安娜.斯賓塞在馬薩諸塞州州議會上,發表有關政府有義務通過立法來保護兒童的演講,終於說服了議員們,馬薩諸塞州通過了美國近代第一部的《兒童保護法》,法律不允許孩子接近危險的機器,也不允許他們在夜間工作。時至今天,這已經是美國社會共同承認的普遍價值觀念了。 

 

   1902年,安娜.斯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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