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当年的斯大林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结果就被一切“向苏联老大哥学习(其实是当跟屁虫)”的中国全盘接收,于六十年代推出了一个“榜样”--雷锋。并根据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大规模“学雷锋”运动。于是无数小学生每天放学后,就跑到马路上,抢着扶老头、老太太过马路,解放军战士巴不得遇到没钱买票的人,好给自己创造一个“学雷锋”的机会。一时间似乎形成一种“处处是雷锋”的氛围。但是随着雷锋的去世,这个运动也被逐渐淡化,甚至忘记对这个运动的是非、功过、得失,作一个总结,以便为后人留下一个可供参考的“史鉴”。却时过境迁地,又成了可以反复上演的“戏码”,令人唏嘘不已。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在有意无意的忽悠下,大多数人都自动把靠卖“傻子瓜子”赚了大钱的年广久当成“榜样”一起“摸着石头过河找钱”去了。如此“全民学榜样向钱看”的结果,产生了今天社会的“贪污腐败问题丛生、道德沦丧、各种刑事犯罪事件频发”等、许多令人担忧的现象。今天,针对当前社会的种种令人担忧、不安的现象或趋势,又有人提出要重新开展大规模“学雷锋”运动,甚至已经初见突起的端倪。作为必须为其买单的“大众皇帝”们,有必要从理论上作一点可行性探讨,以免重蹈“一厢情愿”的覆辙。
其实只要根据“上下、左右、前后或是非、对错、好坏”等概念的相对性原理,认真地想一想。就应该知道“榜样”也一样,有好“榜样”的同时,一定也有坏“榜样”存在。而且不但同样的力量无穷,甚至“坏榜样”在“天性堕落”的合力影响下,其力量更大。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社会发展趋势,永远是每况愈下、越来越糟糕的根本原因,道理也是再清楚明白不不过的了。因为通过政党或政府行为竖立起来的正面“好榜样”,不但数量有限,而且填鸭式灌输说教味道浓、效果表相化。但是以社会负面信息或实际发生过的刑事犯罪案件为蓝本,再通过平面媒体如实报道、或由文学艺术再加工出来的影视作品,就自然而然地,成了绝对教唆犯式的“坏榜样”。它们不仅数量可观,而且“寓教唆于乐”,潜移默化的效果明显。所以从一开始起,这好、坏“榜样”之间的“拔河比赛”较量的胜负,就已成定局了,这恰恰是我们今天的社会现状。
那么,难道说我们的社会就一定要不断堕落下去,直到无可救药吗?绝对不是。因为这完全是那个被我们当成圭臬、实际却愚昧无知透顶的西方社会理论误导的结果,正是由于这种愚蠢的理论,到今天都还在将天性和人性混为一谈,误将人性的“花环”戴到了猴子般的高等动物头上,才使得由中国文化加工出来的聪明的中国人,有了趁机玩一把“天性(自私、贪婪和性欲)”的借口和机会,“不是动物却胜似畜牲”地,将其发挥到令所有高等动物都瞠目结舌、自愧不如的地步!
所以根治这种“社会病”的办法,就是根据“一物降一物”的客观自然科学原理,找到天性的“克星”。而这个“克星”其实就是“有理性思维和判断能力,可以控制或约束自己行为”,让人类社会之所以不是动物世界的人性。而可以驾驭人性的手段,只有一个“以理服人”。
也就是说,靠学榜样来形成“人性”,有“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的味道。而真正应该做的,是要让大家都来学一种可以“以理服人”(当然也可以“以理服己”)、比如『为什么“人之初性本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设身处地将心比心”“老吾老及人之老”“克己复礼”“以直报怨”“无为而治”等』的道理。一旦做到,那还会有什么解决不了的“社会问题”吗?
这就是本文题目的可操作性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