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悲鸣: 第三只眼睛看「六四」 | |
| 送交者: 高craw猫 2013年06月04日15:45:52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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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悲鸣
随着地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绕太阳旋转,当年震惊世界的八九六四离我们越来越遥远。关心此事的人逐年减少。中国政府的态度由最初将其定性为“反革命 暴乱”减弱到“政治风波”,并动用了一切技术手段阻止传媒出现“八九”、“六四”等敏感词。这样一来,非但听不到对六四镇压的谴责,也同样听不到理解武装 驱逐的声音。八九六四在国内被彻底消音。 可在海外,自称民运的一方却以尽可能高的分贝不断重复当年的谴责。尤其每年六四前後,更是周期性地亢奋。香港年复一年地举行要求“平反六四”的大规模示威游行。海外中文传媒和互联网站也同样禁止批评这种谴责的言论。 中国政府只能制止国内对六四镇压的谴责,却无法制止海外的谴责。但中国政府和海外都能制止对武装驱逐表示的理解。长此以往,由于海内既无谴责,也无理解。海外只有谴责,也无理解。最终全世界的中文图书馆里便只剩下谴责镇压的记录,而没有理解的记录了。 我以“中共万恶,唯善六四”惊动海外网站,也因此而被「自由中国」等多家海外中文网站永久封名。海外民运理论家胡平以《论言论自由》成名,而他所主持的传媒,所活跃的网站却并不给他们的异议者以发表对立观点的余地。假如有朝一日他们回国主政,同样还是要封杀我的。 被封了名,除了罢笔,也实在无计可施。本书所收录的都是多年前写的旧东西,搜集出来只是为了能在世间保留一份海外有别于民运观点的记录。 “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春秋」是鲁国的历史记录。孔子作「春秋」以一字之 贬、一字之褒臧否人物。而一个字的褒贬只可能是结论,不可能有证明过程,也无法讲清楚历史真相;除了接受「春秋」作者孔子的褒贬,实在也无从异议。但从此 两千多年以降,中国知识分子便以简单的“是”或“非”来决定对历史事件的谴责或赞同,以简单的“好人”、“坏蛋”来决定是顶礼膜拜还是食肉寝皮。而其实很 多事实和史实未必就是记录者所说的那样。许多历史真相都被掩埋在罗列的形容词堆里了。刚过去二十年的「六四」事件就是一个鲜活的例证。 如果要想弄清楚一个历史事件的真相,并给以准确的定性,必须先去除所有堆砌的形容词,然後用各个分部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来判定相互之间的前因後果,据此和已有的成文法比对,就能厘清整个事件的真相和是非谁属。 「六四」事件二十周年之际,海外民运发表了《「六四」白皮书》。什么叫《白皮书》?顾名思义,就是封面没有装饰,连颜色都没有的书。为什么白皮书的封 面不着色?其意是在表明该书的内容是没有经过修饰的客观事实。但海外民运发表的所谓《「六四」白皮书》却是篇地地到到的《非白皮书》。概因其行文不但不是 客观事实,而且是二十年来堆砌的形容词总汇,是比过去任何主观偏见更主观偏见的一厢情愿之作。 对一个事件的是非判断如果任由两造中的任何一方自主作出,则该判断必定是严重偏倚不公的。《「六四」白皮书》就是一篇典型之作。由逃亡海外的八九运动 参与者所写的白皮书怎么可能是白的?原告和被告都无当法官的资格。公正的裁决只可能来自和两造都无利害关系,甚至都不认识的第三方作出。 分析历史事件之间因果关系的准则是∶如果两个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先发生的是原因,後发生的是结果。 如果要分析历史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只要确定两个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後就能迎刃而解。 「五一三」私占公共场地而又拒不撤退发生在前,「六四」武装驱逐发生在後。故学生非法割据是原因,政府被迫武装执法是结果。这个因果关系不能颠倒。 若无非法割据,武装驱逐谁啊? 我不能接受中国政府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及「六四」事件的说法∶“如果没有当年的断然措施,就不会有後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大好局面。” 中国政府的外交部发言人颠倒了因果关系的时间顺序。後来的经济发展不能作为当初采取“断然措施”的原因。即使武装驱逐後中国的经济垮了,甚至国家败亡,也不能证明当初武装驱逐的决定是错的。 「六四」武装驱逐是个结果,只有在这之前所发生的事件才有可能是促成它的原因。 2000年王丹给反思「六四」设立了必须坚持两个道义底线:即坚持正面评价八九民运和不能遗忘「六四」。(见本期附件) 可以正面评价八九民运,但必须给出证明。没有证明的底线是没有道理的。但我可以证明出对八九民运的负面评价。 我的看法与中国政府和民运都不相同,是第三方立场的客观分析。
一、从米兰·昆德拉拒绝签名的小说谈起
这画很象那幅二战期间美国著名的征兵广告∶头戴星条旗高帽子,撅着山羊胡子的山姆大叔圆睁双眼,用食指点着观众,下面只有三个字的大标语是“我要你(I want you)”。 苏联的征兵广告和美国的相似,只是山姆大叔换成红军战士。可惜网上没找到。 捷克的这幅宣传画,把那幅苏联征兵广告下面的标语改成“公民,你在《两千字上书》上签名了吗?”——如果没签,赶快去签! 孰料一年後苏军入侵,当局清查自由派人士时,仍用这同一幅宣传画,连标题都没改∶“公民,你在《两千字上书》上签名了吗?”——如果签了,赶快去自首。 主人公看到眼前这位“民主斗士”咄咄逼人的正义姿态和街头那幅戟指瞪眼的宣传画上士兵的姿态何其相似乃尔,便断然拒绝∶“我不签!” 如果将来有历史学家来记录这次事件,可能会注意到联名信上没有这位主人公的名字。这当然是公认的羞耻。但这位主人公宁愿放弃所谓大义,宁愿被同胞目为怯懦,也不愿在这样的眼神和指头下签名。 二、“这次让谁签名,就是让谁出名!” 1989年2月16日,三十三名知识分子联名给邓小平出难题,要求在建国四十周年和五四运动七十周年之际大赦魏京生。而其实这封联名信是第三十三名,也即最後一位签名者陈军策划的。事见《北京之春·1997年2月号,总第45期》上记者采访陈军的报导《中国民运需要职业的经营者》。 陈军当时名不见经传,便与已经成名的北岛共同参与起草这封信,然後征求签名。他们声称∶“这次让谁签名,就是让谁出名”。结果老民运分子任畹町要求签名,被认为“名气不够”而遭拒。但陈军本人的名气却远不如任畹町。 陈军说∶“在北京有两个人没有签名,这件事情从来没有谈过。一个是金克木先生,一个是钱钟书先生。不签名的原因,金克木认为第一是签了没用,第二是如果他签名,家人会受到牵连。钱钟书则说他多年来不跟共产党有任何关系,现在也不想有什么关系。” 试想,抱着“这次让谁签名,就是让谁出名”心态,且拒绝让名气不够者签名的陈军、北岛等人一定是信心十足地去叩金钱两家的大门。他们是否如米兰·昆德 拉小说主人公儿子带来的“民主斗士”那样戟指瞪眼地强求签名,我们没有眼见,不敢瞎说。但两封联名信的内容却是惊人的一致,都是要求释放政治犯的。 笔者曾欣赏过北岛出名以前的诗句,却记不住他出名以後的作品。六四过後,北岛数度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也就更记不住他的句子了。米兰·昆德拉同样是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但这两位候选人在历史抉择的关头,却是站在相互对立的立场上行事。从69年到89年的整整二十年间,一个写拒绝签名的小说于前,一个亲自出马征求名人签名于後,大相径庭。 金克木和钱钟书反倒成了昆德拉笔下拒绝签名的主人公。
马悲鸣
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与此相对应的兵家也讲究“师出有名”的正义之师,而“师出无名”乃是不义之师。春秋战国时期所谓的“师出有 名”多是指对方背盟、包茅不贡(不给周天子上贡)、平定对方内乱。还有一个非常说得出口的理由,即责备对方在己方国丧期间不派人来吊唁。 一国之故君崩,新君立,他国必定派使节吊唁故君之丧兼贺新君即位。这是国与国之间的常礼。如果哪国违反这条国与国之间的礼尚往来,则往往被对方视为敌 意。所以那时候发兵常以此为借口。甚至事隔多年,某国忽然想出兵攻伐他国,便借口多少多少年前,我国遇丧,贵国未派使节来吊唁,所以我们现在兴师问罪。可 见吊丧在那时多么重要。 现在虽然时代有所不同,但各国之间派要员吊丧仍是一种国与国之间的礼尚往 来。比如约旦国王侯赛音去世,他国吊丧多派元首级人物,有的派总理,有的派外长,最低也派驻该国大使出席葬礼。葬礼来宾的座次,就按该国所派使节的级别而 定。元首级的上座,总理级次座,外长级又次座,大使级叨陪末座。
既然不派员吊丧可以兴师问罪,则比不派员吊丧更坏的举动便是趁丧发难。 卡玛丽达的电影「天安门」里有吾尔开希正对镜头的讲演∶
【吾尔开希目击记(1989年4月20日)
军警当众猥亵污辱女同学?! 退一万步讲,如果学生妹不挺着小胸脯子往阿兵哥人墙上硬挤硬蹭,双方如何能有身体接触呢?
1986年12月31日北京市政府通过的《游行十条》里的第4条明确规定“人民大会堂、中南海、钓鱼台国宾馆和首都机场的周围不许可游行、示威。”新华门属中南海正门,当然在不许可游行、示威地区的几何划界范围之内。
至于「警车轧死一位参加悼念活动的女大学生」的传闻,其实是一起交通事故。事实是四月十九日二十二点左右,北京师范大学外语系二十二岁的女大学生郭向东,与本系同学去民族宫看戏,骑自行车返校途中,被一辆无轨电车碰倒轧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P69)” 「四二零」冲击新华门事件与当年的“揪刘(少奇)联络站”和后来的法轮功围困中南海鼎足而三。“揪刘联络站”与法轮功皆未冲击中南海。“揪刘联络站”只 是在中南海大门对面静坐示威。文革时的“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不过冲公安部而已。「四二零」冲中南海的学生超过了文革中的“揪刘联络站”和联动。照 片显示,示威的学生竟然坐到了新华门卫兵的脚跟前,比文革还能胡来。
中南海门前是交通要道,非法静坐的学生妨碍交通。如果没有学生趁丧发难,非法示威,何来警民冲突?学生趁丧发难是原因,警方被迫出动维持秩序是结果。
考查一个历史事件的是非并不难。和围棋下完之后的复盘一样,就是按照事件发展的时间顺序把过程再走一遍。这节课讲完了,现在就可以复盘。 现在的问题是,在1989年4月20日午夜12:00之前,王丹所谓“政府犯下的罪恶”根本就没有发生。学生却是罪行累累。 在这之前大批学生在新华门口冲击中南海是否非法? 如果认为不非法的话,请给出证明。
王丹声称「把人的生命视为草芥,认为可以为了政治目的不择手段,这种反思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第三条 举行游行、示威的组织应当在五日前到游行、示威的区、县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跨区县的到市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游行、示威的目的、人数、时间、地点、路线,并注明组织者的姓名、职业、住址。
人民大会堂、中南海、钓鱼台国宾馆和首都机场的周围不许可游行、示威。 第六条 游行、示威应当遵守宪法合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游行、示威应当按照许可的时间、地点和路线等条件进行。
游行、示威的组织者,应当负责维护游行、示威队伍的秩序。 游行、示威不准携带和使用武器、凶器、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游行、示威不得扰乱治安、妨碍交通,不得沿途涂写刻画、张贴标语,不得破坏园林、绿地、公共设施。 第七条 公安机关对于许可的游行、示威,应当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游行、示威,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劝阻、制止。 第八条 对于游行、示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障或者抗拒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者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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