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一丁:台灣行紀實(下) |
| 送交者: 潘一丁 2014年01月21日17:03:38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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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文) 我就是滿懷着這樣的信心、把握和熱情,像當年順利拿到不被所有人看好(包括辦護照的公安工作人員)的“赴美簽證”一樣,辦好全部赴台“自由行”的手續,於2013年12月10日來到台北,開始了我的“第三(可能也是最後一個)階段”的實踐。雖然走出桃園機場坐上公交車後,一路上風和日麗、艷陽高照,充分反映了自己當時的“躊躇滿志”心情。可惜接下來北方寒潮來襲、天氣突變,一直下着綿延不斷、令人壓抑的細雨。所以在台北期間這段日子裡,始終處在陰冷潮濕、冷漠的環境氛圍中,再一次如實襯托出此次“台灣行”的遭遇。 我於到達後的第二天,就馬不停蹄地、開始了計劃的實施準備。首先擬好了《致馬英九總統、王金平主席、江宜樺院長閣下》表達來意的正式信件。而市內各區公共圖書館提供的免費上網以及方便、且收費低廉、服務態度良好的打印、複製條件。為我提供了可以正常工作的客觀物質基礎保證(否則受經濟條件限制、找不到“推磨之鬼”,可能寸步難行)。 四天后(12月16日),我從郵局,以掛號的快遞方式,向總統府,寄出了這封正式信件(感謝那裡依法遵守程序執行的郵局系統,沒有像大陸郵局那樣,有替上級“分憂解難、越俎代庖(比如扣押我寄給台灣教育部“毛遂自薦”的信件)”的習慣,將其及時送達),作為立此存照的第一步,開始了自己既定計劃中的“程序”。 一連幾天,我曾經嘗試聯繫儘可能多的、當地知名的平面或影視媒體,主動要求“採訪”。希望得到他們的支持和幫助(因為我有很多跟他們“合作雙贏”的設想),以便擴大影響,引起社會的注意和重視,倒逼政府思考我的建議,哪怕是私下邀請我去見面,聽取我的真實意向,或略作一點初步的“可行性”探討後,再作取捨。因為毛澤東曾經有一句讓我“屢試不爽”而作為“座右銘”的名言『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更相信無論那裡的領導人或媒體,只要能夠“認真”地、聽取我關於『以“圍魏救趙”和“出奇制勝”的傳統策略,幫台灣“解憂、舒困”』的建言,並“認真”地思考一下的話。以他們不低的智商(否則台灣連“苟延殘喘”的機會都沒有),想必一定會“心有靈犀一點通”的。可惜這些報刊的編輯們,竟然完全缺乏記者“發現並加工有價值的新聞素材”的業務能力,更顢頇地無視我以『當年英國“艦隊街”上的編輯們,自以為是地錯過了“基辛格即將訪華”的消息、而成為笑柄』為例,對他們作出的提醒;以及以“卞和獻玉”的典故,對台灣領導人的提示。可惜他們兩者(政府和傳媒),都犯下了“只有蠢人才會犯的”第二次同樣的錯誤。理所當然地,給台灣社會今天的如此不堪,形成了必然的因果關係。讓理應成為大眾皇帝“太傅(老師)”的媒體,或為民作主的“父母官”,都成了只知逢迎拍馬、投其所好的太監、佞臣,或“誤國”的罪人。 我還嘗試寄希望於那裡的年輕人,以為他們還保有五四年代那種“對新事物敏感”的朝氣。所以擬就了一份“潘一丁向青年朋友求助”的公開信,在網路論壇以及博訊新聞網的《潘一丁文集》中發表(也打印出少量的傳單發放),還曾走訪那裡的兩所大學,希望爭取那裡年青人的理解、支持、幫助。可惜竟然毫無反應,不由得聯想起李宗吾在他的名著《厚黑學》中,講過的那個“瘋井水”故事。也許多數人把我當成“精神不正常”者了。可惜這些人不知道筆者有科學新理論為靠山,已經具備了“不瘋、不醉、不跟風隨大流”的頑強抵抗力了。 我也曾幻想過從正面藉助當地一貫“無孔不入、唯恐天下不亂”、歷來對社會總是充當“成好事不足、亂社會有餘”角色的平面或影視媒體的能量,希望他們這次能夠通過幫助我提升社會關注度的同時,扭轉一下總是充當社會“狗仔隊”的形象,最後促成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果。可惜他們只熱衷於對社會“陰暗面”的逐臭般報道,和對政府不遺餘力的謾罵或冷嘲熱諷(看看電視節目中,各路名嘴們的表現就知道了)。而對我可能產生的正能量毫無興趣。屢屢碰壁或遭到敷衍式的對待。居然沒有一個記者或編輯,願意從我傳達的信息或資料中,發現有什麼值得進一步發掘、探討的問題,而願意坐下來,哪怕以“狗仔隊”的好奇之心(因為我已經在給那裡領導人的信中,公開發出了『有把握爭取“諾貝爾經濟或和平獎”』的、經得起“可行性論證”的“狂言”),來聽聽我是如何“胡說八道”的,以便從中發現真實可行的寶貴內涵。 現在不是有報道說:那裡的郭台銘先生,許下“要贊助幾個爭取獲得諾貝爾獎的計劃”嗎?其實我在大陸時,就曾寫過信給他(有掛號收據為證),希望就自己的“全方位立體開發”策略,跟他交流,尋求合作的可能。而這次來台,也帶上信的原件,準備在適當的時候,通過馬政府或媒體轉達(包括我給陸委會文化處打“被掛電話”),可惜始終沒有這樣的機會。也許他們已經在這個“謊言世界”氛圍的薰陶中,早就“假作真來真亦假”地,失去了“辨別真偽”的敏銳嗅覺能力、香臭不分了。 我更直接到總統府去拜訪,以詢問那封掛號信的下落為由,要求面見總統辦公室的負責人,以便當面解釋他們提得出的問題,直接讓他們感受一下我的誠意和能力。可惜我雖然得到了工作人員有禮貌的接待,卻沒有任何實質性的結果。最後像皮球一樣地,以按照“程序”處理為由,被踢到了陸委會(大陸工作委員會)。在陸委會,經過前台接待人員跟相關部門的反覆交涉,大概是受到我“鍥而不捨”的認真態度影響(或者是從內部確認了那封掛號信的存在),最後終於下來一位“政風處”的工作人員。我不能不承認,他的認真傾聽和平易近人的態度,給我留下深刻的好印象,認為他有資格充當台海兩地政府官員的“楷模”。在較長時間的交談、並取得一定的認同後,坦率地告訴我,他沒有直接處理的權限,但是一定會將我的訴求,如實整理成材料上報。並根據我提及的一些開發設想,建議我可以直接去找陸委會的“文教或經濟”處聊聊。並給出那裡的電話號碼。可惜當我按照這個號碼打過去,對方在聽完“來意”後,就直接掛上了電話,對比之下,讓我懷疑此人之前,是否有被“戴綠帽子”或因貪腐行為、遭到上司訓斥而心情不好? 到此為止,我所作的一切努力,均“無功而返”,而我的“入台通行證”也即將到期,除了到旅社附近的所謂古蹟(乏善可陳)的“大稻埕碼頭”轉了一圈外,什麼地方都沒有去。因為本來就“醉翁之意不在酒”。而真正讓我失望的是,號稱傳承中國文化正統的台灣社會及馬英九政府,因“胡亂解壓縮”中國文化的長期負面影響,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地,散發出陳芝麻爛穀子般的霉味和毫無希望的暮氣。而我事前設定好的“程序”,也走到最後“鋌而走險”的“收官”階段。 在“通行證”過期後的不久,我主動走進台灣警政署的大門,向接待處人員表明自己的“逾期”身份,要求“逮捕”並指定一位“人權律師”。我想藉此機會引起馬政府的注意,開始關注我通過“曲線行動”背後的真正訴求。結果卻再次落入“程序陷阱”。得到的答覆,是要我按照“程序”,先到旅社附近的派出所“投案”。我決定將其變成一個“行為藝術”展示,除了通知當地媒體外,並在自己的文集和相關的論壇上發布消息。 可惜我高估了現實社會的“良知”和對沒有血腥或色情刺激的、真正新事物的敏感。因為當我帶着全部行李,走進派出所時,周圍沒有一個人對我表現出一點關心。 在派出所,我受到了良好的“程序”式對待,一切無可指摘。我在全程錄像的情況下,接受了詢問,在我拒絕在他們的筆錄上簽名時,也沒有被被強求。在他們將情況上報,等候上級指示期間,有一位警員跟我交談甚歡,還請我吃了一個“便當(盒飯)”。隨後,我就被送到了台北移民署。一場尊嚴被踐踏的“人權噩夢”自此開始。 在那裡,我重複地又被做了一次例行的詢問,並再一次拒絕在筆錄上簽名,要求先為我指派一位“人權律師”。並表示可能會因此“絕食抗議”。不想此時,從大辦公室一頭,走過來一個可能是小頭目級的男人,指着我說『不要跟我來這套。要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像你這樣的人我見得多了(我敢打賭:此人從鑽出娘胎、睜開看人低的狗眼起,就沒有見過第二個潘一丁這樣的人)』。還說『要找“人權律師”,就到美國或民進黨那裡去找(此人的蠻橫表現,讓我要替馬政府感到羞愧)』接着我就被送到旁邊的“拘留所”。在經過對行李和人身的搜查後,被送進鐵門後的牢房,跟真正違法逾期居留打工的兩個越南小伙子關在一起,睡到馬桶旁、隨時有蟑螂和小爬蟲出現的地板上。完全不考慮我已年屆76歲的高齡,無視傳統文化對老年人應有的尊重和善待,更遑論我已經正式公開來台的光明正大動機,就算不把我當成“貴客”來看,起碼也要根據人道或敬老的原則來以禮相待。而現在這樣的“禮數”,加上來台以後的種種遭遇。只能讓我聯想起“晏子使楚”的典故:莫非自己真的來到不懂尊嚴為何物,只配跟“狗國”相提並論的台灣?難怪要被世人看不起,甚至連菲律賓或其它一些莞爾小國,都敢爬到頭上來拉屎撒尿,原來整個是一“咎由自取”! 我就在這樣惡劣、屈辱、憤怒和臭氣“不時來襲”的狀態下,輾轉反側、徹夜難眠。一早上,就寫了一封“抗議申明”(已經公開發表),要求工作人員轉交。而接下來,一場更大的屈辱,正等在自己前面。 大約九時左右,我被通知要馬上轉到宜蘭監獄。在集合動身前,居然被要求和其它人犯一起帶上手銬拍照。並在我堅拒後,以不替我轉交申明來威脅,更以他們有“要求、甚至強制這麼做的權力”來恐嚇。我則回答說『拒絕是我的人權,強制是你們的濫權,我無力抗拒』僵持下,一個可能是長官模樣的人,終於開口說『不戴就不帶吧』就這樣,我跟其他兩名越南男女,一起被帶上開往宜蘭監獄的警車。(事後才聯想起“陪綁”之說) 不想到達宜蘭監獄後,事情出現了轉機。當那兩位越南人被帶進去以後,移民署人員要我留在車上。並故作神秘地說『回去後可能有上級相關人士要會見我,談點事』我當時信以為真,幻想着可能出現的“好事”。卻不知道這其實是“緩兵之計”,怕我又出其不意地,做出什麼給他們“惹麻煩”的事。 重新回到移民署以後,他們先含糊其辭地要我先休息一下,下午再說。就這樣把我送回了拘留所接待室坐下來。當時護送去宜蘭的幾個人就去吃飯了,其中一個人還假惺惺地問我要不要給我帶一個便當?還問我“吃不吃肉”?當時還真有點感動。不過在空着肚皮、干坐了兩個多小時後,我才意識到這只是一次拙劣卻有計劃、有預謀的“忽悠”。 不一會,那位當時為我做詢問筆錄的小姐過來,知道我還沒有吃午餐時,先出去買了一些點心和飲料。然後說要送我去另外一個地方。在車上,我問她“去哪裡”?她說“到了就知道了”,這時車上還有一個體態強壯的幹員,估計是怕我鬧事而採取的措施。她在途中還跟我說『到那裡後,不要跟任何人搭訕』這是典型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知道我是不屑於跟他們一樣,做出一些“無理取鬧”的下三賴行為的。其實我已經猜到是要強行送我去機場回大陸。而我因為在台灣移民署的這段不愉快的經歷,聯想起當年他們在“江南命案”中的不光彩劣跡。讓我對台灣政權失望之極,視其為“糊不上牆的爛泥”。何況經過在拘留所那一天一夜的折騰和接下來設計好的“騙局”,已經讓我筋疲力盡,無力再考慮什麼應對措施。所以索性順水推舟、任由他們安排,從辦理出海關和登機手續,都由他們替我辦理好。並貼身陪護着我,直到目送我走進登機口,讓我心安理得地、享受到一次VIP式的待遇,多少補償自己心理的“不平衡”。我就在這種陰暗潮濕且晦澀的夜幕氛圍中,離開了燈光暗淡、暮氣沉沉、毫無生機的桃園機場。 當飛機平穩地飛行在台灣海峽上空時,我已經怒氣全消,恢復了理性。反而為此次失敗的實踐嘗試“慶幸”起來。其實仔細想來,責任完全在於自己不切實際、一廂情願的盲目樂觀。低估了那個台灣社會、由於“胡亂解壓縮”中國文化後,上千年來形成的習慣勢力,已成氣候並積重難返。其對社會的麻木不仁,或對新生事物反應的遲鈍。不是靠自己一封信或幾個有限範圍內的小動作,就可以“一蹴而就”的。自己應該將其當成是“天命”為我安排的一次有驚無險、不傷元氣的“挫折”,提醒自己要有更多的思想準備,去面對今後更多、更大的艱難險阻。 我終於平安無恙地回到深圳,解除了女兒這幾天來對我“安危”的擔憂,心情愉快地接受了我對她“代台灣移民署受過”、額外掏錢為我買回程機票一事的埋怨。 現在雖然時過境遷,但事情絕對沒有完。只是由原來想以科學《新理論》,來具體幫助台灣馬政府“解憂、舒困”。在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中,以台灣為榜樣。逐步完成對已經因“胡亂解壓縮”、而變得面目全非的傳統文化的重新整理和升級。這樣,既實現了《新理論》升級中國文化的抱負,也在“一箭雙鵰”的實踐中,也讓台灣社會和馬政府得到皆大歡喜的“實惠”(從現在起,我隨時歡迎來自任何方面的質疑)。結果卻受阻於那個政府的無知和顢頇,不但不知道什麼是“人”,不懂什麼是真正的“人權”和“言論自由”?反而靠優秀文化加工後獲得的一點“小聰明”、卻沒有“大智慧”地,將我的一片真心和實意,當成了“驢肝肺”而拒之於門外。迫使我只好改變主意,將跟馬政府“共襄盛舉”的設想,改成用他們來充當“殺雞儆猴”的反面教員。通過對馬政府和台灣社會“反傳統文化”事實的批判。以示範《新理論》創造性提出的“精神戰爭”的以理服人方式,來“清理(中國文化的)門戶”。具體而言,就是以“潘一丁跟馬政府公開打的人權官司”為起點,以博訊新聞網的《潘一丁文集》和新浪網的《潘一丁的博客》為“根據地”,堅持“認真”和“不說(經不起推敲質疑的)假話”的原則基礎上(歡迎從正面隨時監督或打假),逐步深入。 當然,我清醒地認識到:存在來自不同方面、不同形式(包括肉體)的被“封口”危險(其實我到台灣後才發現,原來《潘一丁文集》的網址,早就被台灣當局“封殺”,需要藉助Google的搜索,才能上得去)。而且根據歷史的經驗(或教訓),這可能是必要和不可避免、更義無反顧的“犧牲”(正如佛教偈語“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或作為“試金石”理應承擔的義務。唯一的希望,就只能寄托在當前人類社會,一息尚存的普遍“良知”,以及斯諾登那樣“不一定‘黑’的網絡黑客們”對自己的關注、甚至出手相助上了。請“拭目以待”吧!(全文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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