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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今日報道: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6月30日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聽取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 對徐才厚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並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徐才厚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及 問題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授權軍事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黨的紀律條例,決定對徐才厚涉嫌違紀問題進行組織調查。經審查,徐才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晉升職務提供幫助,直接和 通過家人收受賄賂;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財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徐才厚將軍是17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曾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軍委副主席、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等要職,是中共高層黑箱政治的又一名失敗者。
消息傳來,各大論壇一片叫好聲,以為天子聖明,定能根治腐敗、強國強軍。這些喝彩的觀眾未免太天真了。本文不擬對此進行討論,只想算一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犯罪率。
17屆中央政治局共有25名委員。因腐敗被查處的已經有薄熙來和徐才厚二位。如果加上已被調查即將處理的周永康,就有三名罪犯(薄已判刑,徐、周必判無疑)了。換言之,政治局委員的犯罪率是12%!然而這可能還不是結論。據傳,另一名軍委前副主席(也是17屆政治局委員)正在被調查。對其究竟怎樣處理,人們不妨拭目以待。
據報道,中國大陸的刑事犯罪率大約為每10萬人口363件,即0.36%。中央政治局委員的犯罪率,姑按12%算,也是民間的33.3倍!不知中共在其自吹自擂的“三個代表”之外,是不是還應該加上第四個“代表”,即高犯罪率的代表?
中共高層的高犯罪率,是缺乏黨內民主、實行家長式領導的的直接惡果。中共多年實行的上級對下級的考察提拔制度,不僅踐踏普通黨員的民主權利,而且為行賄買官、結黨營私、形成家族式的貪腐勢力提供了有利條件。中共唯有改弦更張,徹底拋棄列寧主義革命黨的組織結構和運作方式,全面實現黨內民主,允許反對黨監督,才可能有光明的前途。否則,徐才厚這類“老虎”將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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