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源的失落與神不止息的引領 |
送交者: 通達行者 2023年08月02日01:13:0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文明之源的失落與神不止息的引領 --中華基督徒在鮮活的信仰和悠遠的文明遺產中重新與神連接(註一) The Averted Provenance and the Everlasting Providence -- Chinese Christians Reconnect with God Through Their Young Faith and Primordial Heritage 李昌倫 創世記第九章第一節說,義人挪亞是蒙福的。但是此章的後部卻沒有為他描述一個榮耀的人生結局,而是記錄了一個令人疑竇叢生的暗黑故事,以至於他自己的靈性也不免受到質疑。進一步檢視他的後半生可以看到,比照約伯記第一章第五節中的約伯,沒有記錄顯示挪亞曾經為他的子女獻祭和陡媯蛘吆仙襉囊獾亟虒Ш陀栒]他們,更不必說如同約伯那樣“常常如此行”。相反,經文意味深長地記載了他的一個混合着咒詛和很難說是祝福的預言,唯其在人類歷史上更多的應該是反向地實現過,並且造成了相當重大的屬靈和歷史後果。(註二) 及後,見諸於後面的經文,挪亞的子孫們很快就拋棄了他們祖輩的信仰,不再紀念與他們立約的神,從蒙神祝福的、屬天的子民墮落成了屬地的和屬罪的囚徒。在他的後代裡,唯有在亞伯拉罕後裔中的一支蒙神祝福,復興和傳承了屬神的信仰。在其他民族所經歷的歷史長河當中,幾乎沒有什麼遠古文明中與舊約相契合的信仰見證和實踐存留下來。 讓歷史快速拉近到今天的世代。二十世紀中期以來,身處在世界各地的中華基督徒開始驚訝地發現,在他們悠久和豐富的文明遺產中居然存留著不多不少但卻是相當明顯和確切的舊約信仰實踐的痕跡,並因此揭示出他們從未間斷的、輝煌燦爛的文明的真正源頭所在及其與希伯來文明之間的深遠關聯。 首之,中華文明的宗教觀裡有一個事實是被嚴重地忽視的。那就是,如同舊約中神所指示的,中華人的本體信仰直到秦漢時期一直是拒絕偶像崇拜的。雖然偶像崇拜隨著薩滿教民族的混入和佛教的傳入而日盛,這個信仰根基並未被完全動搖。 中華文明中的兩個主要信仰—儒家和道家—以及中華古典哲學的主流都截然清楚地認定其思想的終極權威在於一個超越的“天”和代表天的“上帝”。任何的偶像,比如在其他種族中常見的日月、山川、靈體、動物或人物,都不是中華本體信仰的禮拜對象。 在政治架構中,皇帝的權威被明確是來自於天,而不是人。他所頒發的每一份詔書都是秉承天的權柄所發出的。皇帝必須每年一次最為隆重地舉行對“昊天上帝”的禮拜典禮,並且不定期發佈敬天的段暮蛨蟾妗Ⅻ/span> 次之,與舊約的宗教觀相似,中華文明的核心信仰乃是摒棄迷信的一神觀。此論斷的根據在於,儘管天沒有明確的位格,但卻是一個有意志、規律和道德的存在—這三者總稱為道。 再次之,因為這個天道,中華文明信仰觀的根本是啟示性的,並且是專注於啟示的。儒家、道家及歷代思想家和學者的終極任務都在於追尋、揭示和哂眠@樣的天啟,而不是創造某種人為的信仰體系和民間宗教。同樣,這種信仰觀與舊約的宗教觀是一致的。 更次之,類似於希伯來文明,基於天啟的中華文明對道德、修養和規範有着異常的重視和堅守。而基於個人利益的迷信被認為是不符合天道的,如果不是完全錯誤,也是低級趣味,並非真正的信仰。 惜之,儘管中華人在數千年中一直持之以恆地追求天道,在文明的本源變得非常模糊、幾乎泯滅、甚至被錯誤編撰的情況下,這種努力是相當乏力和徒然的。因著挪亞及其後代在靈性上的一再失敗,這個天道早在孔子的時代之前就已經基本失落了。孔子本人就曾感嘆於天道的隱滅和人的忘乎所以。(註三)這個感嘆實際上甚至是一種悲嘆,因為連他自己也窮於描述那個天道到底是個什麼東西。曾經發出過同樣感嘆的哲人還有老子和墨子。(註四) 部分出於保存這個古時天道信仰的目的,孔子盡其所能地收集和整理了盡可能多的古代典籍。他的這個舉動為中華文明的傳承和發揚做出了關鍵的貢獻。可以說,這個貢獻對比於他自己作為思想家和教育家的論著可謂同樣重要。與他同時代的其他思想家在某種程度上也做了類似的工作。在這些古典文獻和後來的諸子百家的著作當中,對天的信仰和對天道的遵從被盡可能清晰地記錄了下來並在後世被發揚光大,儘管扭曲、謬誤和添油加醋是確實存在的,甚至過分頑固地長久存在。 從證據學的層面上分析,中華文明與舊約文明的關聯存在於不同的領域當中,包括文藝、民俗、道統、器具、思論,等等,既有考古學方面的,也有歷史學和文化人類學方面的。不過這個關聯性卻是在一個特殊的領域中—一個諸子百家歷來致力其功用卻甚少經問其實意的地方—被最清晰地保存了下來。此即中華漢字。漢字以其象形和形意文字創源的獨特性而廣為人知。歷代學者對具體漢字有過無數的剖析,可是具備思想性的發現並不多見。 隨著耶穌基督的福音傳揚於中華人群並與中華文化漸進融和,一些學者開始對漢字中所體現的與舊約歷史和信仰的關聯進行研究,所涉及的漢字有五十個以上—包括了本文中的用字不下十個。(註五)有不少的發現是相當令人驚訝的。甚至可以說,有一些漢字的出處除了這個特別的關聯以外別無合理的解釋。 在這些漢字當中,有三個因著他們獨特的形體和內涵顯得尤為突出。它們是“義”、“善”、“美”。一些結構性解釋是必須的。顯然,此三字的共通之處在於,它們都有一個羊字作為上部字根。它們的下部則適於不同的字。 第一個字義是從羊適我。對於這個字,中華基督徒學者的觀點相當一致—它顯示出中華古典信仰認為義並非出自於人,而是一個為我捨己的羔羊;人是生而有罪的,需要羔羊的救贖,始能稱義。 (圖一)“義” (篆書,清代,吳讓之) 這個義字與聖經的關聯性是如此的直接、寬廣和密切,可以說已經完全概括了舊約和新約的核心內容。在舊約的記載中,羔羊的贖罪祭與其重大意義自不需多言。在新約中,耶穌基督替代了人所獻的羔羊,成為了神所預定的贖罪祭。(註六)以一個單字即完整地揭示出猶太教和基督教的核心內容—神的終極關懷和耶穌基督的終極工作,實在是希伯來文明和西方文明亦未曾達致的成就。 對於第二個字善,主流觀點認為是從羊適言或口,寓意美言或美食。但這些都是後人在失卻宗教觀後的妄解,與其原始和基礎意義—正當性—相距甚遠。從其不同書寫範體的變遷可以看到,善字的下部是一個或者兩個臺子。臺子又被形意化後成為了吉字。所以善是從羊適臺或吉,表達一個思想或行為的正當性和吉祥的寓意。 (圖二)“善” (楷書,元代,趙孟睿?/span> 這就使它的形體和內涵都顯得相當奇異—善與臺子上的一隻羔羊有何相干?唯一的可行性是把這個字回放到聖經的意境中去,問題就變得很容易解釋了。在舊約中,最大的善—人最正當的行為—乃是向神的獻祭之舉。(註七)所獻之物當中,最為著重的乃是羔羊一隻,如同亞伯拉罕所獻的。(註八)在新約當中,耶穌基督就是神的羔羊。祂被認定是世中唯一至善的存在,因此最為合乎向神獻祭之用,於人類則是最為吉祥的祝福和禧喜。(註九) 第三個字是一個被習以為常的漢字,卻有着不同尋常的實質。關於美字的下部歷來有迴異的觀點,包括適人字,顯示人以羊頭裝飾為美,或者適大字,寓意羊大為美。但是,不論是從字形結構和內在寓意來看,這兩個解釋都不合理。如果仔細地檢驗古代文獻和從甲骨文開始到篆書和隸書等的古典字體可以看出,美是從羊適火。 (圖三)“美”(行書,唐代,陸柬之) 從羊適火的組合讓美字的內涵變得非常生動、易解—一個在火上烤燒的羊羔給人帶來的美感是全方位的。這是一個在聲、溫、形、色、香、味上都令人滿足的美好體驗!而且這個體驗與人的獻祭和神的祝福息息相關,如同舊約當中以色列人所行的和所領受的一樣。同樣,在新約當中,神的羔羊耶穌基督乃是世間之最美—祂的肉讓人得飽足,祂的血讓人得潔淨,祂的話語讓人得真理,祂的觸摸讓人得安慰和醫治,祂的靈讓人得自由。祂讓人得永生。(註十)這是基督徒美好人生體驗的開始和依歸! 對於此三字,中國人民大學哲學教授焦國成指出:“‘善’、‘義’、‘美’ 諸字的構成都離不開“羊”,而這些字的本義又都離不開宗教性的祭祀。”(註十一) 什麼樣的宗教?什麼樣的祭祀?如果把這三個漢字與聖經放在一起去審視,一個寓意深刻的天道—由中華文明與聖經文明共同揭示的—就清晰地顯現了出來。 如同在希伯來和基督教神學中一樣,從本意來看,這三個漢字有着一些共享的品質—其中的每一個字都同時具備另外兩個字的內在含義。但是,它們之間的相對獨特性仍然是清晰的。概括地說,義、善、美分別代表了神和人同樣具有的性情的三個不同方面—靈性、理性、感性,分別對應三個不同的品質—靈性的潔淨即為義、理性的正當即為善、感性的豐裕即為美。 先哲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註十二) 無獨有偶,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二章第一和二節同樣懇切地寫道:“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孟子和保羅在不同的層面上講述了同樣的天道。如同創立他們文字的先祖一樣,中華基督徒—並推及於每個尋道者和循道者—應當熱棧貞竦暮粽伲芙^罪惡的世界,矢志效法基督,把自己當作活祭獻給神。在保羅的眼中,祭祀不再是一個純粹的宗教活動或儀式,乃是在於基督徒的每一天中的每一個行動。所以真正的祭祀是產生於發乎信仰的實踐。如此去看,這樣的祭祀應是聖潔的和義的,是神所喜悅的和美的,是理所當然的和善的;因此叫他們可以體驗到神完備的善、純全的義、令人喜悅的美。這個從信仰到實踐再到對神的進一步感知的過程就是一個不斷循環往復的、蒙福的信心旅程。 中華文明史就是一部追尋義、善、美的歷史。然而,一個令人尷尬的事實是,在這個有着四千年輝煌歷史的文明中,在這個對義、善、美有着豐富理解和執著追求的文化中,在這個每一天都掙扎在邪、惡、醜之困擾的世界中,卻從來沒有一個人曾經提出和探討過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的先祖認為一隻羔羊乃是致義、致善、致美所必須?” 神恩可鑑,祂的回答甚至在這個問題被提出以先就已公諸於世了。那位至義、至善、至美的羔羊既是唯一的答案,也是唯一的解答者。神的救贖對於人類來說就是終極的義、善、美,也是人類稱義、成善和得美的泉源。 今天,相較於其他民族,中華人有更多的理由來紀念和慶祝他們偉大的文明,因為這是一個被神獨特地祝福的文明,從遠古到今日,直至萬代! * * * (註一)鳴謝:作者在本文的寫作過程中得到了檀香山華人信義會李永成牧師的熱情鼓勵,並提供指導意見及審閱協助,特此表示感謝! (註二)與挪亞在創世記9:26中的預言相反,閃族的以色列人在含族的迦南人統治的埃及地居住了430年(出埃及記12:40),其中約有400年是作為埃及人的奴隸。與他在9:27中的預言相反,閃族的以色列國人和猶太國人及以後的猶太族人在過去的近三千年裡一直居住在雅弗人(包括雅利安人在內的高加索人)的境內,並且一直在他們的“帳棚”中擴張。 無論對於歷史事實存在任何的不同敘述和爭議,挪亞在不當醉酒過後的清醒狀態下連續三番四次地對其某一系子孫的惡毒咒詛(9:25,作別人的奴僕的奴僕)缺乏任何聖經根據顯示是得到了神的授意或允許,更是直接違反了多處聖經經文所反映的神的清楚應許和教導。而他對於閃和雅弗的“祝福”更像是一個允許他們任意虐待他們弟兄的授權,讓閃人和雅弗人在奴役別人的時候不自覺地陷入到被罪惡奴役之境地,不可謂不是一種另類的咒詛。見9:27中的另外一個預言,明顯為歷史上歐美白人對非洲人和其他有色人種的殖民和奴役惡行提供了一個極為失當的理論支持。 挪亞並且對除迦南以外的含的其他子孫未置一言,並把耶和華神僅僅指認為閃的神,卻把其他兩族排斥在外,從而一手把當時的人類分成了歧視性的四個階級。這一切的“預言”同樣沒有任何聖經根據顯示是合神心意的話語,甚至可以說是開啟了人類歷史中族群爭戰的序幕。 綜述,挪亞在9:24-27中所說的話,與其說是一個預言,還不如說是一個指令—一個極其錯誤的指令。 (注三)見禮記:禮嘰笸黃渲攸c陳述如下:“今大道既隱,天下爲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爲己,大人世及以爲禮。” (註四)參見墨子:明鬼下篇。另,老子在道德經:五十三章中指出:“大道甚夷,而人好徑。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采,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餘,是爲盜誇。非道也哉!” 此處“夷”字以前通常作平坦之意解釋,但新近以來此解釋被一些學者正確地指認為謬誤。而“夷”字真正的意義老子自己已經在十四章中有清楚的解釋:“視之不見,名曰夷”,即模糊不清之意。這個解釋與他在十八和三十八章中對於天道(或稱“大道”)的闡述也是一致的。 (註五)此文不意於對其它特定的漢字作源意方面的具體討論,故不在此做進一步的列舉。 (註六)見約翰福音1:29,羅馬書3:25。 (註七)例證可見創世記22章亞伯拉罕獻以撒為燔祭的故事。 (註八)同上。 (註九)見希伯來書9章,彼得前書1:19,以弗所書1:3。 (註十)見約翰福音6:55-56,希伯來書9:14,約翰福音14:6,18:37,馬太福音11:28-30,馬可福音1:41-42,約翰福音8:32,哥林多後書3:17,約翰福音3:15-16。 (註十一)焦國成,“‘善’語詞考源”,2019年。見下列鏈接, http://ethics.ruc.edu.cn/sjz/sjxs/d47c6061fc8245b7a5d0fc4854ef146c.htm (註十二)孟子:盡心篇上。參見杜玉儉、劉美嫦,2004年譯註。譯文如下:“孟子說:人能夠充分擴張自己的善良本心,就會體會到人的本性。體會到人的本性,就會懂得天命了。保存自己的善良本心,培養自己的天賦本性,是為了正確地對待天命。無論短命還是長壽都忠實不二,勤修自身來等待天命的到來,這是安身立命所依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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