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火湖Vs地獄 |
送交者: 克利西亞 2024年01月12日10:55: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硫磺火湖及地獄 有不少翻譯過來的聖經版本裡的確有“天堂” 和“地獄”這些從別的宗教里借來的用詞。我更願意用“硫磺火湖”代替“地獄”,簡稱“火湖”。 “硫磺火湖”或者直接說,火湖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_太二五41。獸和假先知並太二五32~33、41的山羊,要比魔鬼早一千年被扔在火湖裡_十九20;一千年以後,魔鬼也要被扔在火湖裡。 聖經里提到火湖是為不信耶穌的人包括撒但以及跟隨的天使、鬼靈們準備的:那裡有永不滅亡之火燒烤他們;火湖不是為基督徒預備的。 信耶穌得永生,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指的是一個人信入耶穌基督後,在法理上因借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滿足了三一之神公義的要求,得以被救贖,獲得重生(靈里重生),有神永遠的生命(得永生)。這個是神在祂的話里(聖經里)的允許。 但信徒的聖別(化)過程是一個生機的救恩,是需要天天去主觀經歷的。請參見 三一神法理的救贖與生機的救恩_上篇。 附經文: 啟19:20 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藉此迷惑受獸印記,並拜獸像之人的假申言者,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的被扔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裡。 啟20:10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裡,也就是獸和假申言者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啟20: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啟 20:15 無論誰在生命冊上不見是記着的,就被扔在火湖裡。 啟 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虛謊的(或者譯成說謊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注釋:第二次的死 墮落的人在第一次的死里,魂和靈與身體分開,並滅亡於陰間受苦的地方。(路十六22~24。)在第二次的死里,魂和靈與復活的身體重新聯結,然後與身體一同被扔進火湖裡。這是說,不信者的全人─靈、魂、體,都要在火湖永遠的痛苦裡滅亡 啟20章15節 注1 那些滅亡的不信者,雖是照着記載他們所行的案卷受審判,(12~13,)卻要照着生命冊被扔在火湖裡。這指明他們雖因惡行被主定罪,卻因不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而滅亡。不相信主耶穌,乃是惟一使人滅亡的罪_約十六9 21章8節 注2 在舊天舊地有水聚成的海,以容納神審判的結果;在新天新地要有火湖頂替海。一切消極、污穢之物經神審判之後,都要在這火湖裡,受第二次的死,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焚燒的痛苦,直到永遠。(十四10~11。)按照二二15,火湖是在新耶路撒冷城外,就如那象徵火湖的火坑,(太五22與注9,)就是污穢之物所在的陀斐特,(耶十九11~13,)是在舊耶路撒冷城外一樣。(王下二三10,賽三十33。)火湖比水聚成的海更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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