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凡人》第二章-彼得-快嘴使徒(Peter-The Apostle with the Foot-Shaped Mouth)(19)
但這種特殊的稅收顯然在彼得的腦海中產生了一些問題。 作為道成肉身的上帝之子,耶穌在道義上應當像普通人一樣支付維護聖殿的費用嗎? 地上國王的兒子不向他們父親的王國納稅; 耶穌為什麼要納呢?耶穌知道彼得在想什麼,所以“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25節)
彼得說,“是向外人。”王不向自己的兒子徵稅。耶穌於是就順理成章地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26節)。換句話說,耶穌有從上面來的絕對權柄,選擇不納維護聖殿的稅。
但如果他這樣做的話,可能會造成地上的掌權者的錯誤解讀,所以暫時還是以順服為好,納了這項稅,免得其他的人誤解。所以從技術上講,耶穌沒有義務納這項稅,但耶穌還是說,“但恐怕觸犯他們(註:“觸犯”原文作“絆倒”),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它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27節)。魚口裡的硬幣是一塊錢,相當於一舍刻勒,正夠耶穌彼得兩人納稅的錢。從耶穌所行的這一神跡我們可以看到,一方面耶穌有掌管一切的絕對權柄,另一方面,耶穌提供了一個順服的榜樣。基督使得這條魚吞了一個價值一舍刻勒的硬幣,並且吞咬了彼得的魚餌。如果耶穌能行這樣的神跡,他當然也有這樣的能力免於納稅。他所要彼得學的功課乃是存心順服。
順從是領導者需加以培養的不可缺少的品格特質。 如果他們要教人們順服,他們自己就必須是順服的榜樣,即使有時,似乎有可不順服的十足理由,領導者也得順服。
-選譯自約翰 麥克阿瑟《十二凡人》第二章《彼得-快嘴使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