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凡人》第五章《約翰-以愛為旗的使徒》(John-The Apostle of Love)(4)
當然,即使約翰在寫這些東西時,他也很清楚並非常了解信徒會犯罪(約翰一書 2;1;1:8, 10),但他並沒有詳述或闡述這一點。他所考慮的主要與一個人生活的整體格局有關。他想強調一個事實,即公義而不是罪是真正信徒生活中的主導原則。
使徒保羅則會寫一些例外的狀況。他花了不少的筆墨描寫那種廣泛存在於所有信徒中一種生活在罪中的掙扎(羅7)。雖然保羅還指出,那些從神生的人不會繼續習慣性的犯罪作為一種生活模式(羅馬書 6:6-7)。他仍然承認,我們依然必須與肢體中的罪惡殘餘作戰,抵制我們對肉體的順從,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等等。在讀約翰經卷時,人們會想對基督徒來說,這義來得太容易,以至於每一次跌倒都會使他們的確據被輕鬆擊碎。這也就是為什麼每當我在閱讀約翰而感到沉重時,就翻開保羅讀起來,使自己的呼吸能夠緩解些的原因。
當然,無論保羅書信還是約翰書信,都是聖靈所默示,兩者的着重點都不會有錯。保羅的例外並不否定約翰斬釘截鐵表達的真理。而約翰毫不含糊的立論與保羅謹慎周全的表達也並無衝突。
自然,約翰表達的方式來自於他的個人特質。他對真理有着一種激情,求真理不折不撓,述說真理毫不含糊。他這種黑白分明,絕對,確信,肯定的風格不容許他在灰色地帶渲染着墨。他給出了經驗法則,卻不列出所有例外情況。耶穌自己也經常這樣以這樣的方式表達真理,約翰無疑是從主那裡學來的。儘管約翰的寫作總是充滿柔和的語氣和個人牧羊的方式,但其內容和寫作宗旨並不總是為了讀者舒心,而總是為了他表述真理的確證和對真理的持守。
-選譯自約翰 麥克阿瑟《十二凡人》第五章《約翰-以愛為旗的使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