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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分兩種,路有兩條(詩篇1默想1)
送交者: 林業工人 2024年06月28日17:51:0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人分兩種,路有兩條(詩篇1默想1)

經文:“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篇11

       人生常會遇到這樣的境地,前面有幾條路供我們選擇,我們卻駐足良久,不知何從。美國詩人羅伯特 佛若斯特的詩《未選擇的路》膾炙人口,它借景喻理,說出選擇道路的重要。

         未選擇的道路

   金秋的林中,兩條路細長曲折,

我不可能兩條路都走,實在有點可惜,

一個踽踽獨行者,我久久佇立,

沉思許久,默默注視腳下的路,

彎曲伸展,向着林深不知處。

 

於是選擇了另一條,想着那樣才公平,

或許還有更好的理由。

因為它覆蓋的青草,在把我呼喚,

儘管那一條其實沒有什麼不同,

只是早已留下前人的足跡。

 

雖然那天清晨,兩條路都一樣,

路徑堆滿深褐色落葉,

噢,那一條留待他日再來吧,

但想到一條路會通向另一條,

只恐怕我再無緣由回到此處。

 

輕嘆口氣,我且留下此言:

多少年過去,物是人非,就在此地,

林中兩條路蜿蜒曲折,通向林深不知處。

我選擇了其中的這一條,

得到的結果便是如此地不同。

 

這首詩讓人得出如此結論,“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雖然有些時候,我們還可以回到原處,但恐怕錯事已鑄就,損失難挽回。

詩篇第一篇告訴我們做什麼樣的人,走什麼樣的路,是一件很重要的事。這也是猶太人文獻中,自古以來開宗明義地放在詩篇總匯第一篇的原因。

雖然第一節經文舉出三種人:“罪人”,“惡人”,“褻慢人”,其實指的都是同一類的人-惡人(詩篇11456中原文用的是同一個詞)。由於是詩詞的形式,所以採用了互文的修辭手法,即在行文時交替使用同義詞,從而避免詞語的單調重複。另一種人出現在15節和6節,那就是義人。詩篇對於“義人”作出了如下的定義:“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義人。喜愛耶和華的律法,且晝夜思想的,便在一開始(站在那條道上)就辨明那一條路是正道,那一條是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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