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分兩種,路有兩條(詩篇1默想1) |
送交者: 林業工人 2024年06月28日17:51:0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人分兩種,路有兩條(詩篇1默想1) 經文:“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篇1:1 人生常會遇到這樣的境地,前面有幾條路供我們選擇,我們卻駐足良久,不知何從。美國詩人羅伯特 佛若斯特的詩《未選擇的路》膾炙人口,它借景喻理,說出選擇道路的重要。 未選擇的道路 金秋的林中,兩條路細長曲折, 我不可能兩條路都走,實在有點可惜, 一個踽踽獨行者,我久久佇立, 沉思許久,默默注視腳下的路, 彎曲伸展,向着林深不知處。
於是選擇了另一條,想着那樣才公平, 或許還有更好的理由。 因為它覆蓋的青草,正在把我呼喚, 儘管那一條其實沒有什麼不同, 只是早已留下前人的足跡。
雖然那天清晨,兩條路都一樣, 路徑堆滿深褐色落葉, 噢,那一條留待他日再來吧, 但想到一條路會通向另一條, 只恐怕我再無緣由回到此處。
輕嘆口氣,我且留下此言: 多少年過去,物是人非,就在此地, 林中兩條路蜿蜒曲折,通向林深不知處。 我選擇了其中的這一條, 得到的結果便是如此地不同。
這首詩讓人得出如此結論,“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雖然有些時候,我們還可以回到原處,但恐怕錯事已鑄就,損失難挽回。 詩篇第一篇告訴我們做什麼樣的人,走什麼樣的路,是一件很重要的事。這也是猶太人文獻中,自古以來開宗明義地放在詩篇總匯第一篇的原因。 雖然第一節經文舉出三種人:“罪人”,“惡人”,“褻慢人”,其實指的都是同一類的人-惡人(詩篇1:1,4,5,6中原文用的是同一個詞)。由於是詩詞的形式,所以採用了互文的修辭手法,即在行文時交替使用同義詞,從而避免詞語的單調重複。另一種人出現在1:5節和6節,那就是義人。詩篇對於“義人”作出了如下的定義:“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義人。喜愛耶和華的律法,且晝夜思想的,便在一開始(站在那條道上)就辨明那一條路是正道,那一條是邪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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