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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武漢南京路教會傳道人駱毅祥犯罪(姦淫、聚眾淫亂、猥褻未成年少女)的調查報告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4年07月11日15:31:3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關於武漢南京路教會

傳道人駱毅祥犯罪

(姦淫/聚眾淫亂/猥褻未成年少女)

的調查報告


文/生命季刊編輯部




2024年1月3日,生命季刊收到一份來自中國大陸陳弟兄的電郵,題目為“請求生命季刊揭發武漢南京路教會傳道人駱傳道及同工犯罪行為的求助信”,全文內容如下(舉報人姓名及個人信息隱去):


尊敬的生命季刊各位牧者,同工:


主內平安!我叫陳xx,曾經是武漢南京路教會的一位弟兄,我於4年前已經離開武漢南京路教會,本想着離遠離他們,把他們交給主。但是2023年以來,我陸續遇到了同樣是離開武漢南京路教會聚會的幾位弟兄姊妹,他們陸續向我介紹了駱毅祥(1965年出生,網上筆名駱傳道)和武漢南京路教會的其他同工的罪行,真的是讓我震驚,詫異,瞠目結舌。特別是有3位姊妹的親身經歷,她們長期,多次被駱毅祥本人性騷擾,甚至是猥褻,駱的行為可以說是污穢至極,我們幾位弟兄在得知這些情況以後被神感動,我們弟兄不能再耽延和不管,我們弟兄有責任要揭發駱毅祥和他的同工的罪行。


我們幾位深知我們是無名的人,我們人微言輕,也沒有渠道來揭發,於是我們鼓勵幾位見到駱犯罪的弟兄,還有2位親身經歷駱犯罪污穢的姊妹,請他們把自己的見證寫下來,簽名按手印,留作證據。駱毅祥這些年靠着弟兄姊妹在街頭傳福音,發單張的見證已經在許多華人教會中聲名遠播,國內和國外許多的牧者極其推崇他,駱毅祥也特別會包裝和宣傳。我們幾個人知道生命季刊是在華人基督徒中影響力很大的刊物,也深信生命季刊是神所大大使用的刊物,駱毅祥曾經受邀在生命季刊上發表過文章,因着生命季刊的見證也使駱的名氣越發傳揚。本着神家的聖潔和公義,我們請求生命季刊能夠幫助我們,像當年查問遠志明的淫亂案件一樣把駱毅祥的犯罪事實查明清楚,將他的罪惡公注於眾。使駱毅祥的真實面目被眾人知道,使他不能再迷惑眾人,也使他受到警戒和責備後能早日的悔改認罪,求神洗淨南京路教會的罪惡。我們幾位弟兄也是付出了很多努力才收集到這些證據,還有一些姊妹受過傷害但目前不敢站出來揭露駱的罪行,盼望生命季刊的幫助可以激勵她們勇敢站出來。如果生命季刊願意幫助我們請在萬忙之中回復我們信息,我們的電話號碼:

陳xx139xxxxxxxx,

王xx134xxxxxxxx

王xx188xxxxxxxx。


(上述電郵中附有幾位受害者和見證人的實名揭發信/舉報信和證據。)


本刊收到上述投訴信件後,非常震驚,也非常重視。為了潔淨主的教會,王峙軍牧師遂囑託一位本刊事工部同工(傳道人)負責,認真調查此事件。


2024年1月中旬,負責調查該事件的本刊同工與武漢的三位舉報同工取得聯繫,建議他們聯繫武漢本地家庭教會一起參與對駱傳道的調查:“為了教會神家的潔淨,為了上帝的榮耀和聖潔”,請武漢的家庭教會領袖組成一個調查團,按着聖經真理的原則,公平公正地處理這件狀告教會領袖的案件。三位舉報人贊同此建議,開始邀請武漢家庭教會參與調查。


1月28日,生命季刊同工抵達武漢。29日與本地牧師、同工們一起,與實名舉報的弟兄姐妹們當面談話溝通,核實其舉報內容。之後,根據這些受害者的舉報進行分析,梳理事件脈絡,基本初步肯定了這些弟兄姐妹所控訴內容的可信度。但為了公平公正地了解案件的全貌,所以同工們決定召開聽證會(實體及Zoom同步),邀請駱毅祥及南京路教會的弟兄姊妹出席,目的是給駱本人一個機會,使他可以對弟兄姐妹控告他的內容做出回應或辯解。


武漢眾教會正式成立了關於駱傳道的道德敗壞事件的“調查委員會”,由七位牧者組成。


“調查委員會”的同工通過手機短信通知到了駱毅祥本人,也發微信通知他,但均無回應。同工們也把紙質版的邀請信,遞交至駱毅祥以教會名義創辦的早教中心(這個中心的很多老師都是教會的同工);但駱以邀請人不具備資格來調查南京路教會為由,拒不參加;同時對短信中所提的“生命季刊王峙軍牧師也盼望他能認真對待這次聽證會的建議”,表示不信任,並持逃避和抵擋的態度。


2月1日,關於駱傳道敗德之行為的聽證會,以實體聚會和Zoom同時進行。武漢本地家庭教會牧師、傳道人,生命季刊國內橫向聯結團隊的牧師、傳道人,線上90多人(其中有2位受害人在線上參加),線下實體有10位本地牧師和13位受害人參加,共計100多人出席了聽證會。駱傳道及在南京路教會聚會的信徒缺席。王峙軍牧師及生命季刊多位同工,通過線上,全程參加了聽證會。


這次聽證會上,數位舉報者親自出席現場,公開舉報駱傳道姦淫、聚眾淫亂、猥褻未成年少女的罪行。舉報者已經預先寫好了文字資料,這次他們表示願意在會眾面前陳述,“調查委員會”同工告訴所有與會者,這些舉報人“均在神面前鄭重承諾所述皆為事實,絕無謊言,願意與駱傳道當面對質,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甚至有指控人承諾,若有謊言,願耶和華神重重降罰於她。指控人表示,向眾教會指控駱傳道犯罪之目的,意在尋求眾教會幫助查處駱傳道的犯罪一事,最終以合乎聖經教訓的方式解決,潔淨神的教會;若駱傳道願意認罪悔改,他(她)們願意饒恕他。若駱傳道不願意認罪悔改,他們將繼續尋求解決之道,甚至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以下是在這次聽證會上,經過反覆核實後的舉報人的舉報內容:這些舉報/揭發/見證信,均有本人簽字,生命季刊都保存了這些證據。因為篇幅所限,在此只節選部分內容:


證人1  宋姊妹,作證時是大學生(節選):


大概2016年,我差不多初中生的年紀,有一天晚上放學之後,我媽帶我去青山教會…等到了教會之後(也好像是駱yx的家裡),我因為覺得太無聊就吵着要玩遊戲,於是駱yx就讓我自己進書房拿着他的蘋果平板自己去玩。大概過了半個小時左右,突然駱yx叫我出去,他問我有沒有見過女人的胸部和生殖器,當時還是青春期的我非常害羞,且覺得這個話題非常的敏感,於是就緊張的撒謊說沒有,然後他對我笑了笑就又讓我回房間去玩了。又過了一會兒,突然門打開了,駱yx叫我去客廳。只見他命令我媽披着一件外套站在房間門口但實際上身裸露。旁邊還有幾個人盯着我,我更加的無所適從了。不太記得都有些誰,但是忘不了的是王y(女)正對着我“慈祥”的笑。這個時候,駱yx看着我緊張的說不出話來就更加猖狂了。而接下來他問的問題簡直在那幾個月裡甚至可以說那幾年裡都成了我的夢魘。他對我邪媚的笑着:“你有沒有見過男人的生殖器呀,嘿嘿?”我當時手足無措,簡直被嚇壞了…


證人2 許姊妹(節選):


駱毅祥“曾經以打電話的方式對我實施性騷擾,在電話中用許多下流露骨的言語挑逗我,(例如詢問我生殖器的大小)。還有一次,在武漢南京路教會辦的福音養老中心(教會租賃的宋YH姊妹位於沌口的三層樓的別墅)。在一個星期三的下午,我在那裡做衛生,當我做衛生到了3樓衛生間的時候,駱毅祥突然從前面把我抱住。”


證人3:陳弟兄(節選):


我“曾經是武漢南京路教會的一位弟兄。在武漢南京路教會聚會期間,曾經有一次碰到武漢南京路教會的傳道人駱毅祥和一位年輕的姊妹RQ單獨在駱毅祥位於漢口惠濟路六樓的房子內,並且房門反鎖……當我再次搬材料到六樓時,發現原本反鎖的門已經打開,駱毅祥和R姊妹在屋裡。當時他們看到我還沒走,特別的尷尬,表情特別不自然。那個樓只有一個樓梯,而我一直在樓梯上搬東西,一直沒有離開樓梯。後來駱毅祥非要拉着我一起交通解釋。並且問我做生意缺不缺錢,問我母親看病錢夠不夠,如果缺錢教會可以借幾萬塊錢給我周轉…”。


證人4:郭弟兄(節選):


“駱開始指責別人不讀聖經,貪吃好睡(那個時候教會有午餐提供),不奉獻(包括十一當納),保留自己,並當眾點名曝光。聚會結束前,被點名的人必須站起來悔改禱告。如果被點名的人沒有站起來禱告,聚會就不結束。”


證人5:何姊妹(節選):


我“曾經是武漢南京路教會的一位姊妹。…大概是在我伢在…幼兒園的時候,…有一天他突然給我打電話就在電話里說了很多下流話,問我和我老公性交喜歡什麼姿勢,喜歡在哪裡做,然後他和(他妻子)張姊妹一些噁心🤮的話…”


證人6:胡姊妹(節選)


(…大概在2013年到2017年),有一天,長老帶着教會二位姊妹,到我家來“交通”,駱長老說不要在客廳而是在臥室,他躺在我的床上,要我們拿凳子坐在旁邊,交通的內容是如何在實際的行為上“彼此相愛”,比如擁抱,大家不要有距離要親密要放鬆,等等,那時是冬天,臥室開了空調,我在客廳有點事,他要求我進去,再進去時看見駱長老已經脫了外衣,穿着一套保暖內衣躺在我被子裡面,要求我們給他按摩,再三說這沒有什麼,可以彼此按摩,這樣親熱些,心裡乾淨就行了,除非你心裡不乾淨之類的話,我們就給他按摩,有的按胳膊有的按背,要我們也把衣服脫了,我們說“不行”,他一直問為什麼不行,一起洗澡都可以。後來我到廚房做飯,他從後面抱着我,說抱一下沒什麼,說“你的屁股翹不翹”,最後吃完飯,到走的時候,分別抱了我們三個人,並且親嘴。


從那開始,教會推行要大家敞開心扉,要親密相交,打破刻板,有一次在講台上講,保羅都說“你們親嘴問安,務要聖潔”,可以親嘴,只要你的心是乾淨的。而且那些天他不斷地給我打電話,一說就是一,二個小時。講的是自己以前跟女性交往的很多經歷,說有一次同時跟兩個女孩做愛,說自己就是喜歡這種感覺。講到他跟教會的某位姊妹的事,詳細描述姊妹的身體,而且進行了口交。講到他要一位年輕未婚的女孩跟他們夫妻睡在一張床上。講到聽到某位姊妹的笑聲就會聯想到她在床上是什麼感覺,說要是同時跟她們母女肯定很有意思。我跟他說你不要跟我說這些了,你在犯淫亂罪。


證人7黃弟兄(節選):


2019年6月我在東西湖區柏泉生態園農莊別墅(我朋友的農莊)和我家姊妹居住在那裡,駱毅祥帶領一群人來生態園考察。中餐後駱毅祥和兩個姊妹在房間內,駱毅祥全身只穿一條短內褲,仰面躺在床上,兩個姊妹在旁邊做按摩前的準備工作,這時我進到內屋取東西看見這情景很是吃驚,感覺很不好。駱毅祥忙起身向我解釋,這些時工作忙很疲乏,我要妹妹為我按摩放鬆一下…


證人8:黃XL姊妹(節選):


事情大概發生在2013年”,“有一次在服侍後,他開車送我回家,等車開到比較靜僻的地方,他忽然停下車讓我坐到副駕駛座。介於平時的交往,我毫無戒備並且一直視他為長輩(無論在信仰上還是生活上,他畢竟大我15歲,駱是六五年的,我是八零後)。等我坐到副駕駛座,他突然說很喜歡我,說我很性感,等等一些很肉麻的話,然後讓我隔着他的褲子摸他的生殖器。


有一天下午駱給我打電話,讓我晚上帶女兒一起去位於青山區的一個聚會點交通。那是一個三室兩廳的房子,裝修比較豪華。當晚,我們大概有三四個姊妹在客廳,我能記清的有王Y,顧J,這兩個人都是武漢南京路教會的核心同工。駱坐在客廳沙發上,他讓我女兒去房間玩電腦,關上門不要出來。然後,他站起來走到客廳的中間,突然脫掉自己的褲子,赤裸自己的下身,讓他同工多年的一個姊妹(王Y)用口含住他的生殖器(口交),然後讓我脫掉上衣。當時天氣很冷,我藉機不願意脫,駱看穿我的心思,說把衣服披着。我鬼使神差的照做了。然後過了幾分鐘,駱又躺到沙發上,只穿着上衣,正面朝下,讓我給他按摩,整個過程大概持續了20分鐘左右。


證人9:李弟兄(節選):


在日常交流中,張茵(駱的妻子)表示對主內的教育有負擔,駱和我也都表示贊成,趁着熱情開始了主內幼兒園場地的篩選。三個月看了許多二手房,最終我動用朋友關係以低於當時市價40萬的價格敲定愛家國際華城商業街商鋪,作為主內幼兒園場地,購買花費245萬左右,以我中北路住房以及我岳母后湖同安家園住房共同抵押貸款購買。在駱的主導下,房產名字為張茵。後裝修花費100萬左右,以抵押貸款付完首付後餘款,王Y信用貸款、及奉獻款支付。幼兒園商鋪房產名字的候選人有C(王燕兒子),張茵,王Y,我岳母,還有我。後來說教產在張茵名下比較沒有爭議,禱告也平安。徵求過我們這幾個當時走的比較近的人的意見,沒人表示反對,當時大家都是一心想把幼兒園開起來,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壓根沒在意房產在誰名下的問題。現在呢?這對夫妻玩轉“空手套白狼”的手段將幼兒園變成自家私有資產,使用“教會”一群“愛主”的年輕姊妹充當幼兒園、早教園長期近乎免費勞動力。


證人10:李XL姊妹(節選):


駱將喻AX與駱和(駱的妻子)張英躺在一張床上的事情發語音在同工群里,說“喻姊妹你還覺得污穢,是你心裡不乾淨,你應該感到榮幸”。我當時在群里問,你們是不是把衣服都脫了,喻AX,張英過了好久回覆說,穿着衣服。因為之前胡XP姊妹說了駱的淫亂事情,我就很警覺,駱在同工群里問,願不願意像喻AX那樣做,我和胡姊妹不願意就退群了,駱就追問胡姊妹,知道了胡姊妹將他犯姦淫的事告訴了我,就把胡姊妹趕出了教會,大概過了大半年胡姊妹又回了,我問她為什麼又回來?胡姊妹說神用參孫,也用駱。


證人11:邱CL姊妹(節選):


我記得還有一次他邀請我和一個未婚的姊妹去他家裡交通,當時他家就他一個人,我們在他家的時候,他的舉止很輕浮,問我們性交喜歡什麼姿勢,甚至準備動手拉我示範,我推開了他。他看我拒絕了他,就叫我去他家開的店裡去看看師母,在店裡去等姊妹,他要單獨跟姊妹交通,後來我在他店裡等了好幾個小時姊妹才來,姊妹當時來很不高興,說師母訓了她,具體什麼事我也沒多問。只聽姊妹說師母:“你的男人對我有想法,你拿我出什麼氣?”


與會的90多位同工聽取了以上的指控,大家都心情沉痛,感到清除罪惡、潔淨教會是我們極重的責任。王峙軍牧師在會上特別囑託武漢本地教會承擔起這一重任,並表示若有需要,生命季刊可以隨時提供援助。



聽證會之後,“調查委員會”的同工們多次嘗試與駱聯繫、溝通,盼望他能夠正視自己的問題,做出積極回應,但駱一直持迴避、拒絕,以致溝通無結果。“調查委員會”於4月6日,發出對駱的公開信,並且再次向生命季刊求助。生命季刊保存了三封公開信的原稿內容。因為篇幅所限,以下是三封信件的節選部分:


第一封公開信,2024年4月6日

關於向眾教會報告調查主內肢體指控武漢南京路教會牧者駱毅祥犯罪(姦淫、聚眾淫亂、猥褻未成年少女)一事,第一封公開信

部分內容摘錄:


眾教會牧者:


我們是武漢幾間教會的牧師,曾於今年初受邀參加武漢十多位弟兄姊妹聯合發起指控(以下均簡稱為指控人)武漢南京路教會(以下均簡稱為南京路教會)牧者駱毅祥傳道(以下均簡稱為駱傳道)犯罪的聽證會,決意查證此事並根據聖經教訓作出處理,同時公諸於眾教會。現將此事的進展情況,向大家階段性的報告如下,同時發送駱傳道和所有指控人。


幾近90間教會的牧者於2024年2月1日分別在線上或線下參會,聽證會議內容全程攝像,以為證據,存檔備查。指控人也曾於2024年1月30日,通過手機短信邀請駱傳道參加此次聽證會,並預備聽其分訴和對質,但駱傳道接到通知後,以邀請人不具備資格來調查南京路教會為由,拒不參會。


指控人所述駱傳道犯罪情節,令與會者無不感到事關重大,其中所涉駱傳道誘使多名主內姊妹與其淫亂、聚眾淫亂和猥褻未成年少女,更是駭人聽聞。


神人面前無可指摘。在未查實此事以前,我們均認同駱毅祥為傳道人,為弟兄。我們期待在主內解決此事,避免教外的審判而羞辱主名。


之後,我們立即邀約駱傳道見面交通此事。因為我們與駱傳道素不相識,擔心冒昧唐突,引起反感,甚至怕傷害駱傳道,遂通過駱傳道的電話(133XXXXXXX)三次短信聯繫,詳盡說明意圖,懇請駱傳道見面交通,其措辭不可謂不誠懇,語氣不可謂不謙卑,心情不可謂不焦急,行事不可謂不謹慎,但駱傳道均不予以回應,(注意:至今日公開信發出之日亦無隻言片語的回覆);考慮事關重大,我們遂直接給駱傳道打電話,電話鈴聲始而顯示已經接通,但終未被接聽,後來再打,電話回應均提示為忙音信號至今。第三次短信邀約無果之後,我們在駱傳道的微信朋友圈發現其本人似乎不在國內,鑑於事情急迫,遂於2024年3月7日下午,派三位牧師前往南京路教會所辦的“以美國際早教中心”(以下均簡稱早教中心),據稱教會有主要同工在這裡服侍,我們意在通過這裡的同工轉達我們邀約駱傳道見面交通的要求。三位牧師第一次見到的是一名李姓員工(女),當牧師們說明來意之後,李立即堅決否認認識駱傳道,堅稱這裡沒有此人,也不知道張×(駱傳道的妻子),並以正在工作中為由,請三位牧師離開;三位牧師離開後,通過已經離開南京路教會的一位陳弟兄了解早教中心情況,陳弟兄判斷這位李姓員工是他認識的一位南京路教會姊妹,認定李在撒謊,於是三位牧師請陳弟兄帶領他們第二次(距第一次約半小時後)前往早教中心,再見到李等工作人員,果然陳李二人相識,顯然李姊妹稱不知駱傳道為何人純系謊言,但是依然拒不配合,強烈要求牧師們離開,聲稱妨礙她們的工作。次日,駱傳道在其微信朋友圈圖文並茂,把幾位牧師去早教中心僅僅意在通過這裡的同工轉達邀約駱傳道見面交通一事,曲解為:幾位牧師“強行進入早教中心,要與這裡的員工展開談話調查,影響他們的工作”。……


我們目前對此事的調查進行到此。截止於公開信發出之日,事情暫無進展。鑑於駱傳道長時間不回應我們的邀約,也為了回應眾教會的關注,我們首次向眾教會發出公開信,報告我們的調查情況,懇請大家關注並代禱。


武漢幾間教會的牧者、傳道署名:舒xx方xx張xx黃xx郭x王xx祁xx



第二封公開信 2024年4月6日

關於向眾教會報告調查主內肢體指控武漢南京路教會牧者駱毅祥犯罪(姦淫、聚眾淫亂、猥褻未成年少女)一事,第二封公開信

部分內容摘錄:


眾教會牧者:


向大家報告關於調查主內肢體指控武漢南京路教會牧者駱毅祥犯罪一事的過程。


1. 2024年1月19日。

指控人聯合向武漢眾教會牧者發出公開信,邀請大家參加他們指控駱毅祥犯罪的聽證會。眾教會回應於2024年2月1日舉行聽證會。公開信全文如下:…”(公開信內含揭露此次事件以及參與初步調查的人員名單。)


“2. 2024年1月30日。指控人用手機短信邀請駱毅祥參加聽證會,被駱毅祥以他們沒有資格為由拒不參會。”(內含證據。)


“3. 2024年2月1日。

指控人在青山天興洲某農莊主持召開聽證會,線上線下近90間教會的牧者參會,線下的武漢本地的牧師(以下簡稱牧者們)計有10人。到會的指控人共計15人,其中有10人在會上書面陳述對駱毅祥的犯罪指控,且均在神面前承諾所述皆為事實,毫無謊言,願意與駱毅祥對質,並宣稱駱毅祥若悔改,他們願意饒恕他。聽證會全程攝像保存備查;聽證結束之後,到會的牧者們和所有指控人一起進一步交通,了解事情真相,所有參會的牧者們一致認為事關重大,決定發起對此事的調查。


“4. 2024年2月4日。

牧者們開會商定邀約駱毅祥見面交通一事。邀約方式:決定先用短信,爾後再電話。


2024年2月5日至3月4日期間,舒牧師與方牧師,分別短信邀約駱毅祥交通,總計五次,均無回應。公開信里含有證據。


2024年3月3日,牧者們再次開會決定,繼續邀約駱毅祥交通。若不回應,牧者們決定去南京路教會所辦的以美國際早教中心,透過那裡的同工轉達對駱毅祥的交通邀約。


9. 2024年3月7日,下午。三位牧師按照既定方案,到以美國際早教中心拜訪被拒絕。(詳情已經記錄在第一封公開信里)


11. 2024年3月21日。牧者們開會,決定向眾教會發出調查此事的公開信。理由是:


一者,駱毅祥對牧者們的耐心邀約不予回應甚至曲解,事情難以進展;二者,眾教會對此事的跟蹤關注。發出公開信的目的,讓眾教會知曉並代禱。我們牧者們將繼續關注並跟蹤調查此事,直至查明真相。



第三封公開信 2024年4月6日


關於向眾教會報告調查主內肢體指控武漢南京路教會牧者駱毅祥犯罪(姦淫、聚眾淫亂、猥褻未成年少女)一事,第三封公開信

部分內容摘錄:


……有鑒如此,此事已經激起海內外教會極大的關注,我們期待能夠在聖經原則下來釐清事實,還原真相,使神的榮耀,教會的見證不受虧損,然而自聽證會舉行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兩個多月,期間我們通過多種方式向駱毅祥傳道發出約談邀請,其本人不予任何回應,至此我們不得不將整個過程用公開信的形式予以公布,並藉此向眾教會、各位牧長、同工同道及弟兄姊妹,駱毅祥傳道本人、南京路教會及其弟兄姊妹公開發表我們合理質疑與呼籲。


一、我們的質疑:


1. 駱傳道,這些對你犯罪的指控是否屬實?


2. 指控人指控你的任何犯罪事項,無論在神的教會還是世俗世界,皆關乎重大,這是常識。……牧師們決無先入為主定你有罪的惡意,僅僅意在查明真相,你若無罪,大家為你正名,還你清白;你若有罪,必當認罪悔改,並按照聖經教訓處理。你對牧師們的邀約全然不予回應,你為什麼不願回應?是不屑?……


3. 為什麼早教中心的工作人員系南京路教會的肢體,居然堅稱不認識你駱傳道和你妻子,據稱這間早教中心的房產是以你妻子的名義購買,你妻子長期是早教中心的負責人,李姊妹公然撒謊是誰授意?若你有罪,李姊妹等在你罪上有份,你已陷他們與不義之中。難道你教導南京路教會的會眾立定心意,對武漢的教會一概不予回應,曾立此攻守同盟嗎?若不然,又作何解釋?


4. 聽證會的指控人,大多為女性,若非事實,為什麼她們均實名指控你?她們為什麼願意不惜犧牲自己的寶貴名聲和人格尊嚴來指控你,甚至有母女同時指控你?此事難道不是異乎尋常嗎?


5. 當此指控事件在網上曝光以後,駱傳道本人在南京路教會的微信群里,發出重新建群的通知時,曾寫到“我是一個犯過姦淫的人”,那麼這是指的什麼時候?如果是指的信主之前發生的,有必要在這個時間點來舊事重提嗎?如果是信主之後發生的事情,那麼有沒有悔改?駱傳道可能說已經悔改過了,但你悔改的憑證是什麼?有沒有見證人?還是隱藏沒有暴露?指控人,她們絕大多數指控的事情都是陸陸續續發生在多年前的,如果悔改了,為什麼這些指控人還要來指控你呢?


二、我們的呼籲:


要因駱傳道被指控一事警醒。我們惟願駱傳道無辜。但倘若駱傳道被指控的犯罪屬實,若還有人知道駱傳道確實有罪,切切不可為其隱瞞,當嫉惡如仇,效非尼哈,以耶和華忌邪的心為心(民25:1-18),力勸其悔改,指出他的罪行,並公開提出指控,否則在他的罪上有份,必當受到神的追討。


聖經教訓我們:對於淫亂不悔改的人,連與他一起吃飯都不可。林前5:11:“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我們何等希望駱傳道無辜。請眾教會及弟兄姊妹代禱:求神帶領武漢的牧者們,賜下智慧,查明事情真相,按照聖經教訓查處此事,使公義得到伸張。

……

故此,我們特別作以下的呼籲:


對駱傳道本人:


1. 請駱傳道勇敢站出來回應此指控,若是謠言誣告,也可以以正視聽,還教會與傳道本人以清白,對於誣告之人也可以予以公開性的教會懲戒,達到消除罪惡及罪惡帶來的影響,堵住教會及個人生命的破口,使神的名不受虧損。


2. 倘若指控是事實或部分事實,也請駱傳道能夠勇敢面對,坦陳其罪,公開的向神認罪悔改,同時也向教會、向受到傷害的弟兄姊妹真誠的道歉,求得他們的饒恕與原諒,同時放下一切的事工與服侍,靜心學道,直到經過一段時間的查驗,獲得眾人的認可與接納,方可恢復事工與服侍(但不可擔任牧職與講台、話語的服侍)。



對眾教會及其弟兄姊妹:


如果駱毅祥傳道一直不加回應,不釐清事實及消除影響,則:

1. 暫停對他牧職與服侍的承認與認可;

2. 暫停與他本人及所帶領的教會的連接與同工。


特別對向南京路教會的眾弟兄姊妹呼籲:


1. 若駱傳道沒有悔改或堅持不回應釐清事件,請弟兄姊妹不要接受(或暫時不接受)他對你們的牧養;

2. 停止(或暫時停止)他在南京路教會的一切事工與服侍;

3. 若是犯罪,其本人也願意悔改,請南京路教會弟兄姊妹建立公開的紀律小組,以監督及見證其悔改的情況,便於施行教會的紀律懲戒,以及教會對他的恢復接納,恢復之後也不可令其作講台和帶領性的事工。

4. 同時我們也呼籲南京路教會的弟兄姊妹,若是明知其罪,而且還在罪中,請你們遠離其罪,更不要在其罪上有份。神是輕慢不得的,祂是忌邪的神,祂是烈火,要審判一切在罪中不悔改的人!

5. 我們也盼望弟兄姊妹,不管你是有證明駱傳道清白的證據,還是有證明他犯罪的證據,我們鼓勵你為着神的緣故,為着神家教會的緣故,也是為着眾弟兄姊妹和你自己的緣故,勇敢的站出來見證,使神的榮耀與公義能夠彰顯,使仇敵撒旦落荒而逃,不能來攪擾神的家和神的兒女,相信神會看顧保守並記念為祂勇敢作見證的神兒女。


最後,對所有指控人呼籲:


你們若堅定認為你們指控屬實,可以且必須即刻以“駱毅祥聚眾淫亂和猥褻未成年人”等罪,訴諸司法機關裁決,此舉並不違背聖經教訓,因為政府是神所設立的賞善罰惡的權柄。


我們也將繼續關注並調查此事,直至查明真相併大白於天下!


武漢幾間教會牧者、傳道署名:

舒xx方xx張xx黃xx郭x王xx祁xx

2024年4月6日


鑑於武漢“調查委員會”的公開信發出後,駱傳道仍然沒有任何積極的回應,2024年4月27日,生命季刊主編王峙軍牧師,寫信給駱毅祥,內容如下:


駱毅祥傳道,你好!


我是生命季刊王峙軍牧師。生命季刊作為一個主內媒體,對教會傳道人的道德品行有監督之責,對道德犯罪和教導錯謬道理的傳道人,亦有調查與揭露,以促其悔改的責任。


自2024年1月以來,生命季刊收到多份關於你道德犯罪的指控。我曾委託同工聯絡武漢多間教會的牧者,對所指控之內容的真實性進行調查,也希望聯繫到你本人。但你在這個過程中,拒絕合作,態度十分惡劣。


一個基督徒(特別是傳道人)犯罪,唯一的出路就是認罪悔改。即便你僥倖躲過人的追究,將來在神的審判台前,也會受到神公義的刑罰。


因此,我勸你在面對多項犯罪指控的情況下,在神面前,存戰驚恐懼之心,配合教會的調查,有罪就真心認罪、悔改;若無罪就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無罪。武漢教會牧者已經對你的犯罪情況做了調查,三封公開信件也已經寄發給你,請你對第三封信中,眾牧者對你提出的問題,一一解答。不要逃避,不要說一句“一概否認”,就以為犯罪可以不被追究。


《生命季刊》曾刊登你帶領教會弟兄姊妹傳福音的文章,但如果你犯罪而不悔改,《生命季刊》同樣會按聖經的教導,為着教會的聖潔,也為着警示眾人,予以公開揭露。


請你在收到此信件後,一周之內回應;你可以將你的回應發至cclife@gmail.com。願主憐憫你,願聖靈感動你認罪悔改!


王峙軍牧師

生命季刊主編

2024年4月27日



2024年5月6日,駱毅祥傳道在微信中發出了對王峙軍牧師信件的回覆:

 


2024年5月7日,生命季刊主編王峙軍牧師,第二次寫信給駱毅祥,全部內容如下:


駱毅祥傳道:


我看到同工轉來的你的回應。你在回應中提到你對生命季刊同工們的“尊重和愛護”,但對你自己受到犯罪指控的事情卻隻字未提,你的態度令人遺憾。


2024年1月31日晚(芝加哥時間)我個人通過網路,和其他一些牧師傳道人一起,聽取了多位受害者對你提出的姦淫、聚眾淫亂、猥褻未成年少女等多項指控。因此,查清真相是必須的。傳道人跌倒犯罪,唯一的出路就是認罪悔改。你要知道,對於犯罪而不悔改的人來說,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出於對你個人的愛護,以及維護教會聖潔的責任,我決定再次寫信給你,誠摯勸你不要再迴避自己的問題,在神面前,存敬畏之心,配合教會的調查,有罪就誠心認罪、真實悔改;若無罪就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無罪。盼望你正視此問題,積極回應。


如果你繼續選擇逃避,只能說明你犯罪而不願悔改。若是這樣,生命季刊將會向眾教會公布此事件,以及受害者的指控內容。


請你直接把你的回應發至cclife@gmail.com。請不要再拖延時間,也不要再試圖抵擋聖靈的責備,逃避自己的責任。願主憐憫你,願聖靈感動你誠實地面對指控,有罪就徹底悔改!


王峙軍牧師

生命季刊主編

2024年5月7日


駱毅祥對王峙軍牧師的第二封信,至本文發表之日,未做任何回應。



結論

駱毅祥傳道的犯罪(姦淫、聚眾淫亂、猥褻未成年少女)的調查過程,武漢的牧者們以及生命季刊王峙軍牧師,多次試圖對他的勸誡與挽回,已經呈現在大家面前。


駱毅祥所犯下的姦淫、聚眾淫亂、猥褻未成年少女等罪惡,以及他犯罪而不悔改的態度,在中國家庭教會的傳道人中,都是十分罕見的。真正屬主的教會,真正屬神的兒女,都不能對此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為着教會的聖潔,為着主名的榮耀,我們必須堅持聖經原則,揭露罪惡,斥責不義,決不能作“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賽5:20)。切記,我們的神善待那些為善和心裡正直的人,至於那偏行彎曲道路的人,耶和華必使他和作惡的人一同出去受刑”(詩125:4-5)。


根據對駱毅祥犯罪指控的聽證與核實,同樣也是根據他犯罪而拒絕悔改的態度,根據聖經原則,我們提出以下四點意見:


1. 駱毅祥堅持犯罪不悔改、“不聽教會”,我們只能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太18:15-17),不與他有任何的相交,並將其趕出教會(參林前5:9, 11-13)。


2. 我們仍然希望駱毅祥能夠真正認罪悔改,得着神的赦罪之恩。正如許多受害人所表達的:只要駱能夠真正悔改,他們願意饒恕、接納(參約翰一書1:8-10),眾教會也會饒恕、接納他。


3. 我們贊同武漢教會“調查委員會”對南京路教會的眾弟兄姊妹的呼籲:請弟兄姊妹們認清真相,按照聖經真理,拒絕接受駱毅祥的教導,停止他的所有事奉,令其悔改。他若願意悔改,教會當負責執行紀律,幫助他重新站立。


4. 我們呼籲海內外眾教會為駱毅祥及武漢南京路教會禱告,並要為教會聖潔儆醒守望。在駱毅祥沒有真正認罪之前,請各地教會不要與他有任何的同工和相交。


我們將駱毅祥的犯罪事實揭露出來,是為了提醒教會和基督徒,“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4:7)願我們都能靠着神的憐憫,彼此儆醒守望禱告,為主作聖潔的見證,切記: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6:1)


願榮耀歸與三一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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