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不認,日夜哀哭(詩篇32默想2)
經文:“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細拉〕”(詩篇32:3-4)
在詩篇32篇,大衛坦誠自己若有罪而不認罪時的痛苦光景:“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人若犯了罪,就應當對付他的罪,而悔改就是對付罪。應當怎樣對付罪呢?“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
當大衛與赫人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犯了姦淫罪,又藉人之手將赫人烏利亞殺害,之後,他因閉口不認罪,終日哀哼而骨頭枯乾,這痛苦是何等大。“哀哼”一詞譯得意義不夠強烈。原文乃是“吼叫”,英文聖經譯作roaring,我們翻閱撒母耳記下12:16,該處講到大衛“終夜躺在地上”,可能就在那一夜,大聲痛苦吼叫,後來臣子也如此說,“孩子活着的時候,你禁食哭泣”(撒下16:21)。“哭泣”一詞,原文為“不斷地哭泣”,可見大衛當時有何等的痛苦。罪是不能隱藏的,罪要面臨審判。大衛起初不肯認罪,只知道日夜大聲痛苦吼叫,但是他覺得痛苦有三:1.他覺得骨頭枯乾,活着指他周身骨頭疼痛;2.他覺得神的手在他身上沉重,使他覺得負擔不起;他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這或指他身體的衰竭,或指他的精神衰弱。
後來,大衛終於認罪。思高本聖經在第5節加了“我終於”三個字,相當於英文聖經里的“then”(NIV),表達了一種認罪是赦罪的必須條件。大衛說我“終於”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本篇有三次“細拉(Selah)”,分別在第4節,第5節和第7節。細拉在詩篇中的作用各部相同,所以很難譯成其他文字,因此在譯成各國文字時,大多保留了希伯來文音。本詩篇第4節的細拉可能表明弱聲,表示他因犯罪而吼叫的痛苦;迪節的細拉可能是強聲,表示他已蒙了赦免而起來;第7節的細拉,可能表示轉調,或可能由短調轉為長調,開始唱起樂歌。
人犯了罪,首先要認罪,才能得赦免,心裡才會有平安。不然的話,便會終日哀哼,日夜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