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主興起,申明己冤(詩篇35默想4)
經文:“我的 神、我的主啊,求你奮興醒起,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詩篇35:23)
大衛一生遭遇多少惡人惡行,實在難以計算。但他是一個極其敬畏神的人,所以遇到惡人惡事時,並不自圖報復,而是相信“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在陳明惡人以惡報善,使自己靈魂孤苦之後,大衛向神有“四求”:1.“求你不要閉口”(22節);2.“求你不要遠離我”(22節);3.“求你奮興醒起,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23節);4.“求你按你的公義判斷我,不容他們向我誇耀”(24節)。大衛的這四求,表明他雖遭遇惡人惡事,也要秉持神公義的要求,絕不自以為義,“替天行道”。然而,為什麼大衛要求神“奮興醒起”(“Stir up thyself and awake”)?難道神沉睡了嗎?當然不是。因為“他必不叫你的腳搖動,保護你的必不打盹!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詩篇121:3-4);也因為“你豈不曾知道嗎?你豈不曾聽見嗎?永在的 神耶和華,創造地極的主,並不疲乏,也不睏倦,他的智慧無法測度”(以賽亞書4:28)。
詩篇第7篇,大衛也有類似的請求,如“耶和華啊,求你在怒中起來,挺身而立,抵擋我敵人的暴怒!求你為我興起,你已經命定施行審判!”(詩篇7:6)求神在怒中起來,挺身而立,這是詩人發揮想象,描寫義怒中的神準備行審判時的姿勢,正如神的僕人司提反為主殉道時,本來已經坐在神右邊的主耶穌,在那個時刻站起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 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何等奇妙的事,主為愛他的人站立,興起。
撒上25章中說到在瑪雲有一個人名叫拿八,大衛在受到掃羅王的追逼,出於無奈向拿八求助。豈料拿八非但不伸手相助,反而惡語傷人。起初大衛動了血氣,甚至起重誓,“凡屬拿八的男丁,我若留一個到明日早晨,願神重重降罰與我!”但最終聰明俊美的婦人,拿八的妻子亞比該勸說大衛:“耶和華必為我主建立堅固的家,因我主為耶和華爭戰......。雖有人起來追逼你,尋索你的性命,你的性命卻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那裡蒙保護,......”大衛於是選擇了求主申冤的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