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靈修: 我父所給我的那杯 我豈可不喝呢?(1) 文 | 王明道 生命季刊專稿 請閱讀本文下篇: 加害於我們的人無非是神手中的工具 音頻為李慕溪弟兄朗讀,背景音樂為黃濱小提琴孫鍾玲姊妹鋼琴聖樂“奇異恩典”:
今日經文:“西門彼得帶着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18:11) 賣了耶穌並且帶着人來捉拿耶穌的是那惡徒猶大,跟着猶大來逮捕耶穌的是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差役。這些人都是惡人,都是與神為敵的人。對他們不需要客氣,不需要容忍。用刀削掉他們中間的一個人的耳朵,實在待他們太寬大,應當把他們每一個人的耳朵都削下一個來。 至於那個為三十塊錢賣主的猶大,兩個耳朵都應當被削下來。十一個使徒中只有這一個忠勇的彼得挺身而起,為保護他的主,奮勇向着這群惡人進攻。那十個人都畏葸退縮,真令人不能不嘆息憤恨。主耶穌應當誇獎彼得、讚許彼得,才合乎理。誰想到主耶穌對彼得不但未說一句讚許的話,反倒用責備的口吻阻止他說,“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稀奇!明明是惡人的手要加害於祂,怎麼祂竟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呢?一點不足稀奇。彼得那時只看見惡人的手,我們讀這段記載的時候也只看見惡人的手。主耶穌那隻慧眼卻看見了在那些惡人的後面還有天父的手拿着一個苦杯,要借着那些惡人的手遞到祂的手中,遞到祂的口裡。 祂知道那些惡人不過是神所使用完成祂的美旨的工具,祂更知道如果祂抗拒這些惡人不容他們下手拿祂,便無異於把父所給祂的那杯從他們的手中打落到地上。祂不敢作那樣的一件事,祂不願意作那樣的一件事,祂也不容許彼得作那樣的一件事,因此祂對彼得說,“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從人的手中接受一個苦杯是不容易的事,從惡人的手中接受一個苦杯是更難的事,但從神手中接一個苦杯卻是極容易的事,因為我們的主深知道父所給祂的苦杯不但是出於父的美旨,而且父必賜給祂力量足能夠喝下這個苦杯去,並且在喝了這個杯以後還要得着特別的福分和賞賜。 父所給那個杯苦麼?確實是苦得很。那個杯與祂有害麼?當時確是有損害,因為喝這個杯的時候要飽嘗羞辱、笑罵、痛苦、死亡,但最後的結果卻是使許多人得福,末後祂自己也因此得了大福。因為我看見經上記着說:“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 “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6-11) 
因着祂喝了那個苦杯,使我們得稱義,得醫治,得永生,得作神的兒子,得享神家中一切的福分。就是祂自己也因此被神升為至高,得了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假使祂那時拒絕了那個杯,不但我們不能享今日所享的這種福分,連祂自己也不能有今日所有的這種榮耀。這個杯真值得一喝啊! 我們的主因為看見了這杯的功效,所以才存着順服的心,甘心樂意地從那些惡人的手中接受那個杯。祂不看那些人為要加害於祂的人。祂看他們為“替神遞杯的人”。祂不容許彼得從那些人手中把這個杯打掉,所以祂責備彼得,攔阻彼得說,“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如果彼得也早明白了祂的主所明白的,看見了祂的主所看見的,祂必定不肯作那一件糊塗的事──拔刀砍人的耳朵。 我們中間有幾個人不像彼得呢?每逢遇見人加害於我們,侮辱我們,攻擊我們,誤會我們,逼迫我們,便想拔出刀來砍他們的耳朵,砍他們的頭顱,砍他們的身體,便想以辱罵還辱罵,以窘迫還窘迫。我們覺得這是很公道的事。我們認為我們不應當甘心忍受別人的攻擊和侮辱。我們想我們有權柄反抗惡人。 我們一點沒有看見神手中的杯,我們更沒有明白那些加害於我們的人不過是為神遞杯的人,我們尤其沒有了解這個杯所帶給我們的好處是何等的大。不然我們感謝那些人還來不及,焉能反抗他們呢。 比方說我患病臥在床上,我的妻子在廚房裡為我預備了一碗極好的湯,她因為不能離開廚房,便托一個人把這碗湯送來給我喝,請問我應當怎樣對待這個送湯給我的人呢?我是應當辱罵他呢?還是應當感謝他呢?這個問題連幾歲的小孩子也會回答說,“應當感謝他”。 
如果我們徹底明了那些加害於我們的人,正是從神的手裡遞杯給我們的人,我們不但不恨他們,而且一定要感謝他們。(待續) 王明道(1900-1991)中國家庭教會領袖。本文選自《王明道文庫第4冊·餘糧》,第5章“寫給受苦的信徒”,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獲網絡播發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權。本文歡迎弟兄姊妹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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