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半讚美的歌聲(上) 使徒行傳系列信息之三十三 文/任運生 生命季刊專稿 請閱讀:使徒行傳系列 本文音頻為郭光明弟兄朗讀:
徒16:16-25 使徒行傳十六章,保羅領受馬其頓的異象,便和他的宣教團隊來到馬其頓的頭一個城腓立比。安息日,保羅和同工來到腓立比城外河邊一個禱告的地方,向那些聚會的婦女講道,呂底亞和她的一家信主,呂底亞的家也成了保羅在腓立比宣教的基地。 呂底亞是歐洲第一個歸信基督的人,徒16:16-25路加記述另外一個特別的人——一個被鬼附的使女。 一、趕出污鬼 “後來,我們往那禱告的地方去。有一個使女迎着面來,她被巫鬼所附,用法術,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徒16:16-18) 
保羅的宣教團隊此時包括保羅、西拉、提摩太、路加,他們以呂底亞的家為基地向外傳福音,顯然當初呂底亞信主的腓立比城外河邊,是保羅和同工常去布道的地方。 有一個被鬼附的使女,常用法術給人卜卦算命,使她的主人大得財利。“主人”是複數“主人們”,很明顯奴役使女得利的人不止一個。這些人冷血可惡,他們不顧女僕的死活,任憑她長時間被鬼附身欺凌,他們壓榨盤剝這個可憐的女僕,利用她的不幸遭遇作為他們賺錢發財的手段。今天依然有很多惡人,靠欺壓女人賺錢得利,比如販賣婦女兒童、逼人為娼等,這些是神人共憤的作惡。 “她跟隨保羅和我們,喊着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徒16:17) 使女多日跟隨保羅喊叫,“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 (徒16:17)這個使女所說的是真的,但說話的卻不是使女乃是住在她裡面的污鬼。 污鬼是墮落的邪靈,他們可以知道一些靈界的事,他們可以部分地預知未來,正因為如此,那些貪心的主人們便使用被鬼附的使女為他們賺錢營利。 路加福音第四章,迦百農有一個人被污鬼附着,他看見耶穌便大聲喊叫說,“唉,拿撒勒的耶穌,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你來滅我們嗎?我知道你是誰,乃是神的聖者。”(路4:34) 所以論到徒有其表、心裡並沒有真正信靠神的人,雅各說,“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2:19) 這個附在使女身上的污鬼也認得保羅和他的同工:“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 ,也知道他們做什麼:“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徒16:17)。 “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徒16:18) 
保羅奉主耶穌的名吩咐,那污鬼就從使女身上出來了。 污鬼喊叫的是真實的嗎?是的。 那保羅為什麼要趕鬼呢?這污鬼不也是為神作“見證”嗎? 污鬼借着附身的使女所說的是真實的,但神不需要魔鬼為祂作見證。 正如那個認出耶穌的污鬼不停地喊叫,“拿撒勒的耶穌,我知道你是誰。” 但主耶穌不需要污鬼為祂作見證。“耶穌責備他說,‘不要作聲,從這人身上出來吧。’”(路4:35) 這裡,保羅也對那污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 首先,如果保羅接受污鬼的話,那麼保羅所傳的福音就與魔鬼的作為連結在一起,但基督不能與魔鬼相交。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林後6:15) 
其次,使女被污鬼所附成為主人賺錢的工具,而保羅是要人不花錢就得着主恩惠的福音。 “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林前9:15;18) 因此,如果保羅接受污鬼的“見證”,又與使女主人的貪心得利聯繫到一起,他所傳耶穌基督的福音必然受到虧損。 更重要的,保羅為使女趕鬼釋放了魔鬼對使女的轄制。主耶穌的福音,就是要“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to release the oppressed)!”(路4:18) 保羅趕鬼是奉主耶穌的名,主耶穌的名有權柄,主耶穌的名有能力。“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二、被打下監 “使女的主人們,見得利的指望沒有了,便揪住保羅和西拉,拉他們到市上去見首領。又帶到官長面前說,這些人原是猶太人,竟騷擾我們的城,傳我們羅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徒16:19-21) 
使女的主人們看見他們的財路斷了便惱羞成怒,他們不關心保羅所傳講的恩惠福音,他們不關心使女從悲慘的狀態中得到拯救和醫治,他們只關心賺錢的門路。一旦當他們的利益受到損害,就忍不住萬分惱怒,因為保羅動了他們的蛋糕。 對基督徒來說也是個提醒,當他關心錢財勝過關心神的榮耀和人的靈魂,就必然陷入對金錢的偶像崇拜。但聖經明確說,“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16:4) 他們揪住保羅和西拉,把他們拉倒市上去見首領,作假見證控告保羅和西拉:這些猶太人“騷擾我們的城,傳我們羅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徒16:20-21) 保羅西拉明明是宣講耶穌基督的福音,釋放被污鬼轄制的女僕,卻被他們誣告為:“擾亂我們的城市。”“欲加其罪何患無辭”的套路今天仍然在用,而且被有些人用得得心應手。 今天一些教會傳道人或基督徒,他們做的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卻常常被定為如下的罪名:非法經營罪(有聖經或屬靈書籍的書店)、涉嫌組織、資助非法聚集罪(基督徒的主日敬拜或其他聚會)、詐騙罪(教會的奉獻)、尋釁滋事罪(提出異議)、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責備罪惡)… “眾人就一同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吩咐剝了他們的衣裳,用棍打。打了許多棍,便將他們下在監里,囑咐禁卒嚴緊看守。”(徒16:22-23) 
使女主人們扭曲事實的控告很有果效,導致眾人一同聚集攻擊保羅和西拉,似乎反過來更加印證了他們的控告:“保羅西拉果然在城中引起騷亂!” 於是官長下令:剝了保羅和西拉的衣裳,用棍子嚴打他們。這是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提到他“被棍打了三次”(林後11:25)的其中之一。 剝了衣服用棍子打,不僅是對人身體的摧殘,也是對人人格的羞辱。新加坡好像仍然有鞭刑,他不僅是身體的苦痛,也是人格的降卑。多年前有一美國人在新加坡犯了法要受鞭刑,新加坡執法嚴格,據說當時的美國總統說情也不留情面。 保羅、西拉被打了許多棍,然後被投進監獄,由獄卒嚴緊看守。 “禁卒領了這樣的命,就把他們下在內監里,兩腳上了木狗。”(徒16:24) 
當年彼得在耶路撒冷被囚神秘出監,後來看守的人被希律殺了。這件事很可能也傳到了腓立比,所以這個禁卒格外小心,他把保羅、西拉收在內監(The Inner Cell),而且在他們的兩腳上了木狗——即木製的腳鐐。 保羅和西拉沒有犯任何罪,他們和平地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卻被當作最危險的囚犯對待:被剝了衣服,用棍子嚴打,被投進內監,被戴上木狗,被嚴密看守。(待續) 任運生 牧師,在美國牧會;生命季刊特約撰稿人。

請點擊參加禱告👇: 為教會復興守望禱告(Zoom) 守望禱告時間: 北京時間 周一至周五: 早上6點開始,晚上10點結束 每天禱告16個小時 周六:早上6點-上午10點 美國中部時間(夏令時) 主日至周四: 每天下午5點開始,次日清晨9點結束 周五:晚5點至9點 請轉發守望禱告Zoom鏈接👇: https://us02web.zoom.us/j/84769255004?pwd=OStVZU5BWSt4dXVHb2ZLMFFQbGxqQT09
閱讀本刊更多文章,請點擊 生命季刊主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