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認清後現代思潮的危害(下) 文/謝小樂 《生命季刊》第116期 編者:“認清後現代思潮的危害”上篇於2025年9月發表於《生命季刊》第115期。請閱讀: 認清後現代思潮的危害(上1) 認清後現代思潮的危害(上2) 認清後現代思潮的危害(上3) 音頻為郭光明弟兄朗讀:
福柯: 強調知識與權力關係的建構 福柯(Foucault,1926–1984):法國哲學家和思想史學家、社會理論家、語言學家、性學家。他的思想深刻影響了後現代主義,他對知識與權力的分析,包括對社會理論、新文化史、刑罰史、身體史、性史、女性主義與酷兒理論,以及文學與藝術批評等各種時代思潮都有巨大的破壞作用。不僅寫了許多書影響世人,如其代表作:《規訓與懲罰》(1975)、《瘋癲與文明》、《知識考古學》、《診所的誕生》、《詞與物》、《性經驗史》(1976-1984)等。他還身體力行,是一位同性戀者,在50多歲時終於死於艾滋病。他花了8年的時間寫他最後那本書——《性經驗史》,寫了三卷,一直到他死都沒有寫完。還好沒有完成,否則對人類的危害更大,這部書為後面的性解放、性開放、LGBTQ奠定了理論基礎。 
現在,我們來看看福柯知識觀的核心觀點。 第一,知識與權力密切相關。我們現在講一種知識,很快就會想到學科知識等,好像是中立的。但是呢,在福柯的眼中,這個知識再也不是中立的,知識跟權力是交織在一起的,知識在具體的歷史語境中構成“真理”。福柯這個人是非常特立獨行的,他喜歡去精神病院、監獄、診所等,與精神病者和瘋癲的人,跟各種同性戀者,與犯人等邊緣群體接觸,跟這些人打交道,深入的研究這些人。他還深入研究西方世界的監獄史,瘋癲人的歷史,這些研究奠定了他的知識觀。 
福柯認為沒有普遍真理,也沒有客觀真理,真理是在具體的歷史語境中所形成的。知識與權力形成了一種結構性的關係:權力製造知識,知識維護權力。知識不是朝向絕對真理方向的進步,而是由歷史中的權力鬥爭和偶然事件構成的。比如,福柯認為醫學、心理學、犯罪學學科等知識,通過機構(如醫院、精神病院、監獄等)行使權力,規範個體行為。如何定義一個人是精神病患者,是由精神病院的權力定義為他是瘋癲的人,他就被社會認為他是精神病患者。這樣,知識與權力就構成了一種結構性的關係,權力可以製造知識,而知識可以維護權力。再比如,我們現在為什麼都喜歡養生、減肥和暴走?因為社會的潮流如此,我們不知不覺地受大家都在減肥的影響,因此我也要減肥,哪怕你一點都不肥,這是潮流的隱性規訓的作用。 福柯知識觀核心的第二點,是他用於研究知識的工具——“話語”分析(discourse analysis)。我們講知識是客觀現實的一個反映,話語構成現實。而福柯認為知識並不是關於世界的反映,而是對世界的建構,他稱為“規訓”。 
在福柯來看,“話語”不僅是語言,更是一套制度、分類方式、實踐策略,通過分析這些話語,可以看到知識如何在不同歷史條件下被“製造”出來。所以,知識是歷史建構的,沒有所謂的“普遍、客觀真理”,只有歷史語境中的“被承認的真理”。福柯主張知識是通過話語形成,話語有一套規則和實踐,決定什麼可以被說、誰有權說以及如何說;知識告訴你,什麼是對與錯,什麼是理性與非理性等。 語言是一套規則、一套制度,一種分類的方法,通過分析語言,我們知道這個歷史和真理,是在這個語境當中被造出來的,被建構出來的。比如你說知識,怎樣決定你說的是可以被說的,不可以被說的,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都是權力來決定的。 例如,福柯大量研究了瘋癲、性、罪犯、精神病這些“知識”,來證明這些知識是如何被醫學、法律、宗教等制度定義的。最後他自己死於這個性病。他說十九世紀認為同性戀是一個精神疾病,他預言到了二十世紀,同性戀再也不是一個精神疾病了。非常不幸地是被他預言中了,現在不僅同性戀被認為是完全正常的,甚至變性等匪夷所思的的罪惡,人們都視而不見。 福柯知識觀核心的第三點——知識與主體(個體)的構成。他認為主體也是知識——權力關係建構的產物。打一個比方,知識通過話語和制度(如學校、監獄、醫院等)定義了什麼是“正常”,什麼是“異常”。一個人一旦被定義為“異常”,他這個個體就被社會或制度塑造成為“異常”了。福柯看到了很多罪犯、瘋癲的人,他認為這是社會給他們的社會定義,通過權力定義了他們是瘋癲的、是性犯罪的,是社會建構了他們的“異常”。 
福柯的知識觀小結:1)強調知識、權力與主體三者的共生關係,強調知識與權力的不可分割性,知識通過話語和制度形成,塑造主體和社會的規訓,並服務於權力。2)否定知識的普遍性和永恆性,強調知識的偶然性和鬥爭性。 小結: 後現代思潮的兩個核心思想 現在,讓我們小結後現代思潮的兩個核心思想。第一個核心思想要顛覆語言觀。無論是德里達的詞語“延異”、福柯的“話語”分析、利奧塔使用的“語言遊戲”,都是要顛覆傳統的語言觀。自20世紀初,西方哲學出現了一個語言轉向,語言成為後現代哲學的核心話語。 
我們簡單對比一下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與解構主義的語言觀。結構主義說,我們使用語言的方式,導致我們根據自己的經驗對事實產生不同的看法。我們每一個人都把他自己的經驗、以及看到的事實所產生不同的看法。這個被稱為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說,我們不可能掌握客觀現實,我們只有在解釋它時才知道。不是有客觀存在的一個意義,而是當我們解釋它的時候,這個意義才出現了,這是後結構主義。而解構主義的語言分析方法說,質疑語言充分表達現實的能力,並試圖辨別和揭示文本中的多重意義、並所謂的潛在意識形態。 例如,法國哲學家和符號學家羅蘭·巴特,宣布“作者已死”,將文本闡釋權完全交給讀者。表達現實、真理的知識被符號化、信息化、商品化之後,知識和真理就失去了客觀性。今天信息的傳播靠媒體運作,媒體本身受到政治、經濟、文化和商業眾多因素影響而失去客觀性。比如說現在的主流媒體,靠那些大科技公司、大數據公司來掌握的,受到政治、經濟、文化各個方面的影響,已逐漸失去了客觀性和公允性。 第二個核心思想是對元敘事的懷疑。後現代主義否認本體論,反普遍真理,反客觀事實,拒絕認為存在適用於所有人群和文化的終極解釋。解構了傳統邏各斯中心主義、本質性、整體性、確定性、統一性,反權威、反理性,強調非中心、差異性、多元化以及不確定性,所有這些通通都解構掉了。 所以,無論是解構語言,還是解構元敘事,最終,都指向了權力。解構了語言就掌握了話語的權力,解構了元敘事就掌握了知識的權力。後現代主義用解構掌握權力,文化馬克思主義最後也是要權力,只不過他們是用群體分類來掌握話語權,用道德綁架來奪取文化知識霸權。 
後現代主義的軟肋 後現代主義有沒有“軟肋”?有沒有“先天不足”?答案是:有的! 後現代主義的“軟肋”之一,主張“沒有絕對真理,真理是主觀的和相對的”,這個命題的本身是不是一個絕對真理?如果是,那它就否定了自己的前提;如果不是,那麼,這個主張如何值得人們去相信呢?因此,這個主張實際上是在否認自己的合理性。所以是自我否定的。 “軟肋”之二,後現代主義解構傳統道德倫理規範,認為道德倫理是相對的,善惡取決於個人或文化視角;但在實踐中,後現代主義者自己對許多的議題,有非常明確的道德倫理的標準,常對某些議題(如身份政治、知識與權力關係等)採取明確的道德或政治立場。所以是自相矛盾的。 “軟肋”之三,後現代主義解構作者的文本、意義和權威,但是當後現代主義者自己作為作者時,他們相信他們自己的文本意義和權威;但是,對任何其他的作者,後現代主義者可以按照自己的主觀想法,隨意解構這些作者的文本意義和權威。他們只解構別人,不解構自己,他自己文本意義是不是也要被解構?所以,他們也是雙重標準。這一點,後現代主義和文化馬克思主義都是嚴重的雙重標準!只不過手段不一樣而已。 
後現代主義對教會的危害 下面,我們從四個方面來看後現代主義思潮對教會的危害: 1)對真理觀的危害(本體論/認識論方面) 2)對權威的懷疑與解構的危害(認識論方面) 3)對道德觀的危害(倫理學方面) 4)對信仰實踐的危害(實踐方面) 第一個方面,是對真理觀的危害,就是對基督信仰本體論、認識論的危害。後現代思潮否定絕對真理,主張沒有絕對真理,強調真理的主觀性、相對性。例如,我們常聽有人說:“你的真理不等於我的真理!”還有人說:“每個人的觀點都是有效的。”後現代主義認為“真理”因人、因文化、因情景而異。於是,後現代主義質疑聖經的絕對權威,將聖經只是視為“一種敘事”,而非“唯一真理”,否認聖經敘事的獨特性。耶穌基督的救贖可能被解讀為一種象徵性的“個人啟發”,而非救贖歷史事實。使得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被相對化,造成基督教教義的被模糊、妥協、歪曲、濫用。 
而基督教信仰相信絕對真理,堅信信仰的核心——即神的話語(聖經)是絕對真理,聖經是神給人的特殊啟示。相信並堅持基督教信仰的宏大敘事,包括神的創造、人的墮落、罪、救贖、十字架、耶穌基督復活、耶穌再來、末日審判、新天新地。正如耶穌宣告說:“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耶穌的宣告否定了後現代思潮否定絕對真理的觀念,指出祂是唯一且絕對的真理,是生命的源頭。 
第二個方面,是對權威的懷疑與解構的危害,就是對基督信仰認識論的危害。後現代思潮質疑任何形式的權威,包括宗教、歷史、制度、經典文本的權威,強調個人經驗和自主性。例如,常聽人說,“你有你的解釋,我有我的解釋。”使信徒將聖經視為個人靈感來源,而非絕對權威,按個人喜好、個人經驗解釋經文。使得信徒懷疑教會牧者的教導,進而拒絕接受教會的教導和紀律。給教會帶來的危害是個人主義泛濫,教會屬靈生活被削弱,容易陷入“我信我自己”的信仰方式。 而基督教信仰堅持聖經的權威、還有傳統教義和教會的屬靈權柄。首先,聖經來源是神啟示的話語,是絕對的真理和信仰的根基,具有超越一切文化的普世性。提摩太后書3:16-17說: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其次,相信基督教教會的傳統教義和教會領袖的屬靈權柄,不受後現代反權威思潮影響。聖經教導:“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提多書1:9)希伯來書13:17節:“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喜樂,不致憂愁。” 第三個方面,是對道德觀的危害,後現代思潮解構傳統道德倫理規範。後現代主義文化認為道德沒有普遍標準,解構傳統倫理道德規範,強調時代情景和個人選擇。例如,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都可以按自己的價值觀生活,善惡取決於個人或文化視角。因此,對聖經的道德教導(如婚姻、性倫理、生命價值等)產生懷疑或重新定義。例如,常聽有人在教會說,我知道聖經說同性行為是罪,但那是過時的看法,今天應該用“愛”來重新詮釋一切。致使對罪的敏感度下降,不再強調悔改與聖潔,強調對罪的“包容”遠大於對罪的憎惡。 
而基督教信仰堅守傳統道德倫理規範,耶穌強調神的律法和道德規範的永恆性,教會應持守這些教導。耶穌在馬太福音5:17-18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同時,聖經警告世人不要顛倒道德標準,提醒教會堅守神定義的善惡標準,而非迎合文化的相對道德觀。 先知以賽亞書說:“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以賽亞書5:20)保羅在新約列出了許多顯而易見的可憎惡的事,“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盪、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拉太書5:19-21) 
第四個方面,是對信仰實踐的危害。後現代思潮倡導多元主義,追求平等和包容,解構基督教信仰的獨特性。例如,認為所有宗教都有通往“神”的可能,將基督教信仰視為“眾多道路之一”。又如,認為宣稱耶穌是唯一的救贖之道,被視為“壓迫性”,沒有包容性。再有,不敢指出其它世界觀的錯謬,怕得罪人,怕被人視為不容忍多樣化。致使教會淡化大使命的福音呼召,傾向於“社會公益”而非屬靈使命。不敢堅持真道,避免傳講真正的福音以免“冒犯”他人,使得異端邪說更難辨別。 
基督教信仰堅持福音的獨特性和使命感,強調耶穌是唯一救贖之道,世界上沒有其它任何的拯救罪人之法,這是福音的排他性和罪人得拯救的唯一方法。使徒行傳4:12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耶穌基督的大使命,命令門徒向萬民傳揚福音,是每一個基督徒不可推卸和妥協的使命,耶穌復活後,對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9-20)使徒行傳1:8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例如,教會為了吸引更多人,或淡化福音的核心信息,或過分強調娛樂性,迎合流行文化或感官體驗。 
對信仰實踐的危害還有,後現代思潮使信仰娛樂化和消費化,重感官、反理性、追求即時滿足,使教會容易迎合人的“體驗”而非聖經真理,可能導致教會崇拜形式被世俗文化同化。崇拜形式浮於表面,追求“感動”而非“更新”;講道趨向“勵志”而非“真理”,使得“成功神學”大行其道。又如,教會為了“與時俱進”而妥協信仰原則。還有人認為,信仰就像消費,就是要讓我感覺良好。致使信仰膚淺,缺乏根基,面對挑戰容易動搖。 基督信仰應持守敬拜的神聖性,敬拜應以神為中心,注重屬靈真實性,而非迎合世俗文化的感官體驗。耶穌對撒馬利亞婦人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翰福音4:23-24)基督徒應抵制世俗文化的同化,不跟隨流行文化,保持敬拜和生活的聖潔,“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察驗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12:2) 
謝小樂 傳道人,現在美國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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