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惕屬靈的驕傲 文/張濤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李慕溪弟兄朗讀:
基督徒是神用重價買贖來的,有聖靈內住在裡面,所以基督徒應該努力成為屬靈的人,不再屬於這個充滿着罪惡、日益敗壞的世界。屬靈的人並非只是外表的敬虔,譬如常常讀經,滿口都是屬靈的話語,會大聲禱告,懂宗教那一套儀式,以及定期參加教會、小組的聚會,積極參與其中的事奉。屬靈的人應該與世俗的人明顯地區別開來,不再像信主之前那樣貪戀世界,隨心所欲,充滿血氣,憑情緒行事。屬靈的人應該明白神的心意,順服聖靈的帶領,不再屬肉體,不再放縱“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一2:16)。 
這裡特別要警惕的是驕傲,因為驕傲的人容易抵擋神,與神為敵。所以“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5:5)。屬靈的驕傲與世俗的驕傲,其表現形式不同,性質也有所不同。非信徒的驕傲大多數是出於愚昧無知,而信徒的驕傲則往往是明知故犯。因此其危害性也大不相同,非信徒的驕傲只是敗壞他自己,連累其身邊的人。而信徒的驕傲不僅是敗壞自己,連累身邊的人,而且還會破壞神的事工,破壞教會的建設。對此我們決不能掉以輕心,我們應該認真地反思一下,信主這麼多年了,驕傲在我們的靈魂深處還有沒有市場、有多大的市場?“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林前2:15),包括看透自己,我們應該清楚自己屬靈的生命究竟處於什麼狀態。屬靈的人不是“我有多厲害”,而是生命中是否有聖靈所結的果子。“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 在現實生活中不難看到,有不少的基督徒喜歡用放大鏡去審視別人的生活,卻用美顏濾鏡來看待自己的人生。因此在信仰方面自視清高,把自己看得比別人更敬虔、更屬靈,而忽視了謙卑和悔改。他們把神所賜的屬靈恩典當作是個人努力所取得的成就,把一切都歸功於自己。他們在屬靈方面盲目地表現出一種優越感,自以為比別人更屬靈,更懂聖經。他們追求神學知識勝過追求順服、信靠神。他們在事奉中喜歡讓人看見,被人稱讚。他們用積極熱心的服事來表現自己,並以此來衡量別人是否屬靈。然而他們雖然在行為上表現得很敬虔,但在心底里卻看不起人,認為誰都不如他。其實“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仿佛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 
因此,凡是因自己信主時間長,或者經過專門的神學深造,會帶查經,會教主日學,甚至會講道,有特殊的屬靈經歷,而特別感到自己有優越感的人,那就是屬靈的驕傲。那種一心想榮耀自己,想在“人前顯貴”的思想,就是屬靈驕傲的外在表現。這種人的內心深處特別看重別人對他的評價,因此他們做什麼事都愛表現自己,他們在任何事情上都想證明自己是對的,他們總是沉浸在自己比別人強、做得比別人好的想法之中。他們自信自己不會犯他人所犯的錯誤。於是,這種人根本不能忍受任何人說他不好的話,聽不得任何不同的意見。他們喜歡與人爭辯,總希望把對方駁倒。如果他們被人冤枉或被人誤解,非要找人說清楚不可,並且他的觀點非要得到人家的認同不可。他們是“常有理、老正確”。因此這些人往往不能心平氣和地對待與自己觀點不同、意見不一致的人,總以為對方是在存心給自己找茬,讓自己難堪,與自己過不去。他們在與人發生摩擦後從不主動與人和好,對傷害或冒犯過自己的人始終耿耿於懷,心裡不能饒恕。即使面對確實是自己錯了的事實,他們也不會輕易認錯,不會聽勸,不會接受任何的批評,總想找出客觀理由為自己的錯誤開脫。這些人從來不會“看別人比自己強”(腓2:3),他們的內心深處其實是“你們都不如我,我比任何人都強”,“我不需要別人來教我,只有我有資格來教導你們”。 
基督徒一定要從這樣的“怪圈”中走出來,一定要把目光從自己的身上轉向神。當你自以為能,或當有人誇獎你時,別忘了是誰在成就你。別忘了我們在靈裡面的追求,在教會的事奉,這一切都是為了榮耀神,並不是為了讓人感覺我們有多屬靈。是否屬靈要看你說的、做的與心裡想的是否一致,並且是否符合聖經的教導。是否屬靈不是依自己的感覺,或他人的評價為依據,結論在洞察一切的神。如果不警惕屬靈的驕傲,不除去這種驕傲帶來的各種毛病和陋習,不僅我們屬靈的生命無法成長,而且還會絆倒許多的人。須知,主耶穌最痛恨的就是那些絆倒人的人,祂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頸項上,沉在深海里。”(太18:6)意思是如果一個人誤導別人,讓別人在信仰或道德上跌倒,這樣的後果非常嚴重,必須儘快除去這種行為。 張濤 來自中國大陸,現居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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