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晨便必歡呼——我的九十年 第十四章 |
| 送交者: 遠山風 2026年01月10日17:12:4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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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在河南省第二監獄
一、身陷囹圄 “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以賽亞書》41:10)
1960年10月18日,禮拜二,是我“入獄”的大日子。 當天和我一同走進河南省第二監獄大門的“勞教”分子,有二十人左右。他們來自新鄉地區的不同縣市。我看到其中有幾個人是被五花大綁,捆着押進來的;我卻連手銬都沒戴,對比之下,我深感慶幸,是天父的手保護着我。 當時,“勞動教養”是最高行政處分,而“勞動改造”則是刑事處分。但“勞改”犯人刑滿釋放後可以重獲自由,而“勞教”分子何時恢復自由則沒有明確的時間規定[1]。 管教幹部告訴我們,何時“改造”好了,何時“解除教養”。但這個“何時”,是無人知道的未知數。 我去的“新鄉市勞教大隊”,設在河南省第二監獄裡面,因此我是“入獄”勞教。這座監獄對外另有一個名稱,叫“新鄉柴油機廠”,據說生產的柴油機還遠銷國外。 那一天是個陰轉晴的日子。我從汲縣看守所被帶到“新鄉勞教大隊”時,正值午飯時間,每個勞教分子領到一個“槓子饃”。過去的三個星期,我每天只能喝上兩頓紅高粱熬製的“糊塗”,那種紅高粱是餵牲口的傳統飼料。來到新鄉這一勞教大隊,我看見一個長方形的白面大饅頭,十分驚訝,難怪關在汲縣看守所時,就聽人說,只要轉入大獄,吃的就會好多了。(上圖:我在監獄中時照片) 新到的“勞教”分子一律編入“集訓隊”,首先要學習“遵紀守法”。 一周后,大多數勞教分子被分配到勞改柴油機廠所屬的各車間勞動。根據被送勞教前在外面的工作性質,我被分配到廠衛生所;其中有幹部醫務人員、犯人醫務人員以及勞教醫務人員。雖然大家在一起上班,但是吃飯、睡覺和使用的廁所卻是完全分開的。廠衛生所的服務對象,限於柴油機廠職工、幹部、家屬,以及刑滿釋放後留廠的就業人員。 除了“新鄉柴油機廠”以外,河南省第二監獄有一個單獨的大院,是一千多勞改犯人的生活區。大門口24小時都有荷槍實彈的警衛站崗,犯人進出,必須在距警衛5米處立正報告,警衛准許後才可移步。崗哨旁邊是“監管室”,內有24小時值班的管教科人員。大獄圍牆有三人高,都安裝了高壓電網,大牆四角崗樓都有武裝警衛值勤,真是壁壘森嚴,銅牆鐵壁。 “病號房”設在勞改犯人的生活區大院,有20來個“炕鋪”。犯人及勞教人員看病或取藥,均要到“病號房”辦理。勞改犯人中,居然還有“少年犯”,他們均在監獄的劇團學藝。 我所在的“勞教大隊”有100多人,均來自河南的縣市,由一位轉業軍人擔任勞教大隊隊長,負責監管。我們不是刑事犯,所以生活區的情況稍微寬鬆一些。 勞教大隊的生活區大院不設門衛,但24小時都有“勞教人員”值班,“勞改犯人”不准進入。生活區裡面有和我一樣的“右派”,還有“壞分子”、流竄犯、大學生、國民黨軍官、留過洋或在延安工作過的知識分子,甚至還有身着呢子軍服的前解放軍團級幹部。最叫人想不到的是,勞教大隊還有在這座“河南省第二監獄”曾經管教過犯人的幹部,他們如今出了問題,也成了被管制的勞教分子!正所謂“因嫌紗帽小,致使鎖枷扛;……甚荒唐,到頭來都是為他人作嫁衣裳”! 晚上,100多號“勞教”分子擠在用竹子搭成的竹排床上,上下共三層。每人睡覺的空間大約只有40厘米寬,我們必須側着身體,彼此頭腳一顛一倒地擠在一起,頭的兩側是別人的腳。勞教人員的這些睡房,長約20米,只有一個出口,一旦着火,很難“死裡逃生”。 我自從9月28日被銬進汲縣看守所,就沒有接觸過生活用水。但在這個勞教大院,雖然沒有澡堂,我卻可以用室外的自來水清洗自己齷齪的身子,尤其重要的是,可以到伙房取用很燙的水,在室外殺滅衣褲縫裡的虱子,那真似一種奢侈享受! 勞教大院雖然不設門衛,但夜間如廁,必須兩人才能成行。從勞改大院去廁所,只有一個出口,有值班的勞教分子看門。因此,每晚都能聽到不同角落傳來“誰解手?”的喊叫聲,此起彼落,不絕於耳。 9點熄燈之前,“勞教”們經常扎堆聊天,最多的話題是各人在外面吃過的各種美味,堪稱“精神會餐”。講者津津有味,聽者越聽越餓,大家一起過過乾癮,聊勝於無。偶爾,大院裡也會放映電影。對有病的人,伙房也供應“病號飯”,就是煮麵條,這是革命的人道主義。每有重病號,則用板車拉到市人民醫院就診。 “勞教”人員使用的廁所設在勞教大院之外。透過電網,晚上可以遙望圍牆外京廣線夜車南來北往,燈光閃爍;還能聽見車輪滾滾的隆隆聲,以及劃破夜空的汽笛聲。每當南行的夜車駛過,都必勾起我對親人的無窮思念,但我不知還要等到何年何月,才有可能坐上這火車去看望我的母親及弟弟妹妹們。我向主說:“主啊!全國的‘右派分子’已經開始‘摘帽’,我卻被困在這個地方。”對我來說,這個不知終點在哪裡的苦難“旅程”,還只是剛剛起步。可是每逢我心中這樣埋怨,我耳朵里就常常響起讚美詩:“全路程我救主領我,舍此外我復何求?”還有“神未曾應許,天色常蘭,人生的道路花香常漫”。天上的父神用讚美詩來提醒我並安慰我,“雖我邊讚美邊流淚,甘甜比前更加添”。
二、“反動標語”
“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約翰福音》15:18) “求你不容大水漫過我,不容深淵吞滅我,不容坑坎在我以上合口。”(《詩篇》69:15)
在給獄內犯人看病的過程中,我認識了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他姓何,來自上海,是這勞改柴油機廠工藝科的犯人工程師。真沒有想到,他也是基督徒,並且參加過上海虹口靈糧堂的聚會。 他向我坦言,他是一個多年的吸毒犯,被判刑七年;兩三年前,和其他在上海提籃橋監獄的犯人,一起轉到河南省第二監獄。他說“這是神的管教”,自己是“罪有應得”。 何老弟兄抗戰前畢業於上海同濟大學;通曉德文,而且對書法、賦詩填詞等都很有造詣。除他以外,我又認識了另外三個上海藉的犯人。獄規鼓勵犯人及勞教分子要“互相監督,立功贖罪”,並且“嚴禁拉攏”。我卻沒有料到,我與何老弟兄等人的交往,竟被人密告。 1961年大年初一,是我在監獄過的第一個春節。突然間,勞改柴油機廠的廠長、書記、科長等一群領導幹部前呼後擁,一早就來到獄內病號房,因為病號房外面牆上新貼的春聯中竟然出現了“黨國”二字。這幅春聯是住在病號房裡的病犯推舉何老弟兄編寫的。獄內出現國民黨常用的“黨國”這兩個字,很自然地被懷疑為“反動標語”,這可是“不得了”的大事情! 勞改柴油機廠衛生所長是一個也姓李的幹部,一向對我的基督徒背景懷有敵意。我和何老弟兄的來往關係被人舉報後,這個飛揚跋扈、盛氣凌人的所長便立即組織衛生所的“勞教”及“勞改犯人”,對我開展了一場又一場的“批鬥會”,指控我與何老弟兄以及其他上海籍犯人正進行“反革命”串聯,企圖“越獄叛逃”,“投敵叛國”。 這個所長還把檔案上有關我的家庭背景,以及我對耶穌基督的信仰,都告訴了批鬥我的那些“勞教”及“勞改犯人”。每場既窮凶極惡又荒唐的“批鬥會”,都使我陷入萬分痛苦之中。 從大年初二開始,他們對我的批鬥歷時三周之久!每天從早到晚,我一直站在那些人聲鼎沸的勞教和犯人面前,聽他們對我狂喊亂叫;要打倒我的口號不絕於耳,還要我徹底交代具體的“叛逃計劃”。 每次批鬥,均由這個所長坐鎮主持;有時還有管教科的人員。他們手裡拿着一疊疊檢舉我的“證據”和“材料”,甚至帶着手槍到場,令我覺得問題和情況都十分嚴重。 那個衛生所所長無所不用其極,還將兩例病犯的死亡也歸咎於我,說我除了與何老弟兄及別的上海籍犯人勾結,還蓄意破壞政府對犯人的“革命人道主義”政策,大有要把我置於死地而後快之勢。在這個兇險的環境中,卻有一位犯人醫生不畏強暴,據理力爭,為我辯護,使這一罪名至終也未能成立。 面對如此迫害,我能向何處申訴?我想到外面的“大右派”分子都已經分批“摘帽”,而我不但仍然身在“大獄”,還遭此重罪,我心中悲憤甚至感到絕望,並又暗萌自盡的念頭。但無論生與死,我都是屬於主的人,只有靠天父的力量來支撐自己。我想起主耶穌說的一句話,“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約翰福音》10:29)。我對主說:“我的主啊!我為什麼還要怕呢?”
三、管教科長
又隔了半個多月,河南省第二監獄(新鄉柴油機廠)管教科一位姓吳的副科長突然召集衛生所全體“勞教分子”及“勞改犯人”開會。他向大家宣布:我雖有嚴重的資產階級思想,但“越獄”叛逃等都是沒有的事。 他這麼說,就是為我“平反”。此前那個衛生所長氣勢兇惡,擺出欲將我“整死”的樣子,我還真以為他會把我由“勞教”改為“勞改”,再判徒刑。 但是感謝天父我主的保護,這一兇惡的計劃並沒有臨到我。監獄裡的犯人及勞教大院裡的勞教分子如此之多,我豈能想到管教科的副科長會召開這樣的會,為我昭雪冤屈。我心裡默默地對我主說:“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馬書》8:31) 1961年2月的一天,管教科的正職穆科長晚上突發腹痛,那個衛生所長立即把我叫去,因為穆科長不聽他“立即送醫院診療”的建議,反而要我去為他診治。 我被帶到穆科長的房間,他的住室異常整潔,無論是書本還是衣物,都擺放得井井有條,原來他是轉業軍人,曾在解放軍部隊服役多年。我心裡首先求神賜我智慧,為他看病決不能出任何差錯。當着那個衛生所長的面,我說我對穆科長的診斷印象是腸痙攣,而不是外科情況。 果然,穆科長服用了我開的藥以後,一夜睡到天明。我和一位警衛一直守在他身邊,見他“轉危為安”,平安無事,終於放了心。“我力量的磐石,我的避難所,都在乎神”(《詩篇》62:7)。 我感謝天父聆聽了我的呼求,且以厚恩待我。我雖然畢業於上海第一醫學院,又在新鄉專區醫學院工作多年,但在我入“獄”前,早已脫離臨床實踐,只是一名病理學教師。如我一旦誤診,造成惡果,必將陷入那個居心叵測的衛生所長之手。但我的神保護了我,因為神主宰一切,超越萬有。
四、飢腸轆轆
“他苦煉你,任你飢餓,……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申命記》8:3)
穆科長的腸痙攣治癒後不久,那個衛生所長停止了我在衛生所的醫療工作,命令我每天先挑大糞,然後去清掃幹部使用的廁所。 這個勞改柴油機廠的廁所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由幹部、刑滿釋放的就業人員,以及“勞教”和“勞改”犯人使用。我下午的勞動則是“開荒種地”。 我自忖愚不可及,因為向黨交心而成為右派分子,還進了河南省第二監獄裡的勞動教養隊伍,但我對此“心領神會”,這“開荒種地”不過是那個衛生所長對我的懲罰性勞動而已。 1961年初春,新鄉地區的氣候依然寒冷。每天上午,挑完幾個廁所的大糞,打掃完幹部使用的廁所以後,我都會累得汗流浹背。 下午,我和衛生所的幾個“勞教”一起,來到“開荒種地”的地方,那是勞改柴油機廠歷年堆埋工業廢品之處,人跡罕至,凍土上面還殘留着一層薄冰。 我們擎起鐵鎬,用力砸向那片凍土,雙手震得發麻,地面只冒出幾顆火星。我們就這樣艱苦勞動了四五天,終於刨鬆了僵硬的凍土,挖出了地下積存多年的鐵皮、報廢的工具,以及一大堆從刨床上切割下來的金屬絲。搬走那些工業垃圾後,我們又平整土地,然後接上水管,澆地、施肥、撒種。 “開荒種地”的勞動並不輕鬆。我們中午的口糧只是一個用二三兩玉米粉蒸出的“窩窩頭”和一碗白開水。 又過了幾個月,我們收穫了玉米和蔬菜,按照那個衛生所長的命令,裝上板車,全部送到勞改柴油機廠的幹部食堂。 在這個勞改柴油機廠,不論是“勞改”或“勞教”,每人每月的糧食標準一律按照個人的工種而定。在高爐或鑄鐵車間工作的人,每月定量46斤;而非體力勞動的衛生所和工藝科人員,每月定量只有24斤。 衛生所共有“勞教分子”8人。早上,每人的定量是兩大碗用紅薯和小米煮成的“糊塗”。晚上,每人可以領到兩大碗稠大米粥。稠粥盛在一個鐵桶里,“稠”的標準是“插筷不倒”。我們八個人蹲在地上,圍着那個鐵桶,“呼啦呼啦”地喝着那放了鹽的鹹粥。喝完以後,八個人輪值洗刷鐵桶;那是一個“美差”,因為從桶里還能刮出一大碗附在桶壁上的稠粥。每次論到我時,我都喜不自禁。可是也因為每晚喝粥,勞教們夜晚睡在竹排上,“誰解手”的呼叫聲總是不絕於耳。 幾個月後,吃完大米,每晚的供應則是三兩重的一個“窩窩頭”。凡糧食定量標準高的人,可以用“饃票”加餐;定量標準低的人,就只能餓肚子。 古人云:“王者以民為天,而民以食為天”(《漢書•酈食其傳》。毛澤東在1957親自發動“反右鬥爭”;從1958-1962年,又在全國開展“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等一個接一個的政治運動。這些轟轟烈烈的政治運動,違背了客觀經濟規律,嚴重破壞了社會生產力和國民經濟。“大躍進”以高指標、瞎指揮和一片浮誇風著稱。例如小麥畝產量從2000斤虛報為8000斤(參看《通史》490頁),農民被迫上交公糧後,連口糧也沒有了。秋收時,因為勞力都去“大煉鋼鐵”,莊稼缺人收割,糧食爛在地里。“人禍”大於“天災”,百姓沒有果腹之糧,有些地區餓殍遍野!這場“大饑荒”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兩次人為造成的饑荒災難之一,導致全國可能至少有4500萬人非正常死亡[2]。 我在1958年第二輪“反右”時,淪為“右派分子”,又於1960年10月“入獄”,親身經歷了“三年大饑荒”(1958-1961)。我經歷過的飢餓歲月,讓我深知那是一種伴隨體力衰退,又慢又長、且又難以形容的折磨。 在河南省第二監獄,我目睹許多患上浮腫病、結核病、寄生蟲病等疾病的犯人,他們身體虛弱,在“大饑荒”的死亡線上掙扎,這種可怕的困境卻無人能解決。我也承受了難耐飢餓的折磨,走起路來頭重腳輕,提不動腿,用手指按小腿,出現明顯的凹陷。雖然身陷囹圄,我卻從未染上任何疾病,甚至連傷風感冒、腹瀉等,都和我“無緣”。因為保護我的是耶和華(《詩篇》121:7)。 曾有幾次,我隨着飢餓的犯人和“勞教分子”,從犯人大夥房外的垃圾堆中,撿取剛從大夥房扔出來的白菜疙瘩(菜根),用水煮食,真正體驗了“飢不擇食”的苦澀滋味。 還有一次,我和兩位“勞教”抓到一隻麻雀。我們用濕泥把它包裹好,按照“傳統方式”做成微縮版的“叫花子雞”,放在火中烤熟,三人分而食之。雖然每人只能吃到“微量”,但是至今仍記憶猶新,“回味無窮”。 有一天中午,衛生所一位姓曹的幹部醫生突然找到我,厲聲叫我跟他去他的住室,也不說是什麼事。納悶中,我進了他的房門,只見他把門反鎖上,對我說“吃吧!” 哦,桌子上竟然有一碗剛出鍋、香噴噴的紅燒肉。他對我說:“到外面不許亂說!”霎時間,一股久未經歷的強烈暖流從我心中湧出,貫穿我全身。我的眼淚也奪眶而出。 在當時那個只能說是“自然災害”造成糧食不夠吃的饑荒年代(1958-1962),就是機關幹部,吃一碗紅燒肉也是十分難得的事。而這位曹醫生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韙,把我這個“勞教分子”領到他的住室,請我吃了一碗紅燒肉。如果按照毛澤東的階級鬥爭理論,曹醫生已經“完全喪失了階級立場”!後來,這位曹醫生又多次塞給我蒸紅薯等其他食物,直到我後來離開河南省第二監獄。 每次回想起這些發生在半個世紀以前的往事,總感到真是奇異恩典——天父帶領我,竟然讓我在苦難中遇見曹醫生這樣的好心人。 我和母親在1961年3月恢復了通信聯繫。信件往來都必須經過那個衛生所長拆閱檢查,有時還要我回答他對家信中的“疑點”,譬如“信望愛”是什麼意思等等。母親每個月會給我寄一個食品包裹,裡面是親人們省下自己的口糧用“糕餅劵”為我買的干點等。我的大弟每月工資不到人民幣50元,每月寄給我10元。我的妹妹自己每月28斤口糧,不時寄我三、五斤“全國通用糧票”。這樣,我可以在獄內的“小賣部”買些生活用品,並且把“糧票”換成“饃票”。 母親還寄我兩個罐頭食品:豬肉黃豆和糖水菠蘿。我捨不得吃,因為它們是我唯一的“財寶”,雖然天天飢火燒腸,我決心一定要留到自己“改造好了”、慶祝解除“勞教”的那天再吃。誰知隔了三個禮拜,我突然發現,壓在枕頭底下的這兩個罐頭已經不翼而飛了!我萬分懊喪,為什麼當時非要“捨不得”吃下肚去,結果反被“小人”偷走了!我悔恨莫及,每晚失眠,夜夜驚夢,就像“掉魂”似的,始終想着那兩個罐頭,特別是在我飢餓難忍又兩手空空的時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在多年前取消了勞動教養處分。 [2] 參見維基百科,《毛澤東的大饑荒:1958-1962年的中國浩劫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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