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雞不冤,你是否需要為你說的話道歉? |
送交者: adajo 2008月11月27日22:18:1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還以為是俺烤的火雞在喊冤呢,哈哈 由 caleb 於 2008-11-27 15:24:36 |
1。caleb以前說過劉志雄不可能寫這種東西,這是事實,不知是不是caleb記性不好?
2。caleb昨天才對着我說“你們一夥”、“齷鹺小人”,搞亂帖子,你是否需要為你說的話道歉? 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句話負責,除非你不相信有一位公義、會行審判的神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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