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壇的爭論,應該不算攻擊。 |
送交者: 羅七 2008月12月02日11:44:0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由 於 |
各自闡述觀點,其實是給那些看帖不發言的人看的。吵得厲害的人,基本上no hard feeling,皮厚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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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壇的爭論,應該不算攻擊。 |
送交者: 羅七 2008月12月02日11:44:0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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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闡述觀點,其實是給那些看帖不發言的人看的。吵得厲害的人,基本上no hard feeling,皮厚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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