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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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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解釋:
送交者: 誠之 2009月01月24日08:30:3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上班路上讀經, 有二點不明白,請教一下。any_one 於 2009-01-20 05:47:53
15:20
這裡主耶穌是在說一件事:教會(基督的僕人)是代表基督的。世人對教會的回應,就是對基督的回應。而對基督的回應有兩種:一種是逼迫,一種是接受。(逼迫的結果是受審判,接受的結果是得祝福)。

當然,這要基督的僕人真的能代表基督,也就是傳真正的基督的教訓的真教會才有資格這麼說。(這就牽涉到一個問題:什麼是真教會的標記 marks of a true church ?)

20節中所說的“他們”,是指世人(見15:18-19;另見14:17,即拒絕真理的靈的人)。

“世人”會迫害教會,是從人類犯罪以後就存在的事實——該隱是第一個被殺害的先知(路11:51;另參創4:8;來11:4)。整個人類歷史就是蛇的後裔與女人的後裔的戰鬥。

所以,後來保羅迫害教會,基督向他顯現時,就說:“你為什麼逼迫我”(徒9:4)。


15:21 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
不是說他們沒有罪,因為人人都是罪人(羅3:23)。這裡的意思是,他們就不會有拒絕耶穌——神最高峰的啟示——的罪。但神的確在今日藉著祂的兒子說話(來1:2),所以猶太人是沒有理由再說,彌賽亞還沒有來臨的。他們在拒絕彌賽亞已經降臨這件事上,是有罪的。這正是約翰寫這本福音書的目的,要證明耶穌是基督(彌賽亞),是神的兒子(約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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