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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萬維讀者網 > 彩虹之約 > 跟帖
新約的定罪因為為不信子的名!!! 而不是不信父的名!!
送交者: repentant 2019月10月11日09:10:3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神花一分錢買一分貨,就不需要憤怒了! 沒花錢還憤怒啥?👈repentant 於 2019-10-11 08:07:02

約翰福音 - 第 15 章 第 22 節
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 

約翰福音 - 第 15 章 第 24 節
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


為什麼以前的罪不算?

因為耶穌可以免罪,洗罪!! 

而不信免罪耶穌,罪就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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