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轉這篇文章,該文大部分是好的,但有幾個重要的缺陷: |
送交者: 從上而生 2019月11月30日22:16:5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是什麼“禍”?(ZT生命季刊) 由 nngzh 於 2019-11-30 17:58:33 |
1,保羅在“我傳福音原沒有可夸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所說的“傳福音”跟文章所說的和大多數教會內人士所說的對在可見教會以外的人士傳福音不完全是一回事。保羅說這句話時乃是在為他在哥林多教會所受的逼迫而辯解,他對哥林多教會所教導的內容叫做“福音”——好消息。所以,我們在comfortable zone裡面大有福音可傳,也會受到大逼迫。正如在彩虹傳花受到大逼迫一樣。但花徒若是不傳就有禍了!小A老N之流就屬於這種要有禍了的人 2,“有禍了”不僅僅指末日的審判,現今就會生病死亡(林前11:30),甚至會有喪子(結24:25) |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18: | 聖經: 酵 | |
2017: | 學習聖經要注意防止兩種錯誤傾向 | |
2017: | 建議版主 | |
2016: | 提摩太書絕斷七種教會實踐 | |
2016: | 老苗,你們是天底下最不要臉的一類 | |
2015: | 馬太福音13章31節的芥菜種比喻,弟兄姐 | |
2015: | Unlocking OT: Genesis Part 1 | |
2014: | 基督教信仰有明確的真理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