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爭了。如果弟兄一直沒有理解俺的立場,討論沒有意義 |
送交者: nngzh 2020月05月21日01:26:1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我看你的例子只能用於T。沒有T,怎麼P? 由 weak 於 2020-05-21 00:38:01 |
弟兄可以批評俺,可以用聖經指出俺哪裡不對,都沒有問題。但總要針對俺的觀點。 弟兄一句“我看”就把你的意思強行安在俺的意思上,有些過於霸道了,失去了討論的意義。 我上面一貼是儘量勸懊悔弟兄從弟兄你的角度把你的觀點了解清楚,再提出俺與你的不同。 不敢讓弟兄效法我,起碼也要有一個正確的討論態度麼。 就此打住吧。 願神憐憫我們眾人。 主恩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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