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第一次的死與第二次的永死 |
送交者: 克利西亞 2020月10月26日21:30:2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得救後的義人犯罪該如何? 沒有被砍下的,只有不得賞賜? 由 repentant 於 2020-10-26 21:27:09 |
由於人的墮落並罪的進來,人人都必有一死。(來九27。)但這第一次的死,並非最終的定局。在千年國末了,就是舊天舊地結束時,除了那些借着相信主耶穌,記在生命冊上的人以外,所有的死人都要復活,並要經過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次審判的結果,他們都要被扔在火湖裡,那是第二次的死,也是最終的定局。(二十11~15。)因此,第二次的死是神在人死而復活之後,對人的對付。得勝者既然在受逼迫時因着至死忠信勝過死亡,就沒有留下什麼需要在他們復活以後再受神的對付。他們要得着生命的冠冕為賞賜,並且復活後不再被死摸着,就是不再受第二次死的害。 |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19: | 羅8:29-30 父對信徒的預知和預定(2) | |
2019: | 從上而生:按你對“救恩論”的理解/定 | |
2018: | 重大發明: 對神的信分為得救的信和不得 | |
2018: | 林前10:曠野倒斃者 -論信心 | |
2017: | ZT: 掃羅從未真心悔改信主 | |
2017: | 掃羅信神記 | |
2016: | 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 | |
2016: | 思考:神揀選了一部分人,就不揀選另一 | |
2015: | 對照聖經,分析東方閃電帖子的謊言和迷 | |
2015: | 當加爾文遇見盛曉玫 (ZT供參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