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
28: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很明確! 包括救贖的權柄,和審判的權柄,並且是救贖的主宰和審判的主宰。
舊約一說審判,必定是父神,這是根深蒂固的概念! 去查聖經。新約的審判主是基督,這完全顛覆舊約人的觀念! 怎麼可能?? 但是聖經很明確。就是基督審判,而且基督作主。凡基督作主判決的,就符合父的旨意。耶穌是中保和代理人,不是父的傀儡。懂嗎? 如果是,就是小神。但子與父是一。反思10遍!
可是,論到揀選人,怎麼就起了爭議呢?
約(Jhn)
15:16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長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就賜給你們。
耶穌如果不能作主揀選人,要靠父預定指定,那麼耶穌就不是主,不是救贖主,不是救世主,而是傀儡。因為父才是主。新約的主,就應該全是父。大錯!
說耶穌是主,恰恰首先直指救贖的主,而非審判的主。耶穌是審判主,完全確立耶穌也是揀選主,救贖主。反耶穌作主揀選的,就是符合父預定旨意的人。
是耶穌把人贖買出來的,是耶穌作主去贖買的人,當然需要耶穌作主去審判。
異端唯父論教義本質是不把基督作主! 不當中保,反作小神(傀儡)。耶證被耶穌當小神,就是當成父的傀儡。聖經上,基督被父差遣降世恰恰是去做救贖的主,揀選人的主。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