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预定论的基本逻辑:由结果推原因
凡是发生了的事,就是神预定好了的事。
凡是将要发生的事,就是神预定将要发生的事。
例如,凡不信基督者,就是神预定不信的人;凡信基督者,就是神预定信的人。
鉴于双重预定论的荒谬,某些改良者把前一点改为:凡不信基督者,就是神不预定信的人。本质一样,依然不出双重预定论。另外的改良者,改为:神不预定信基督的人,也有可能信基督。这些基于伪预定论的补丁,都不成立,也违背圣经。
伪预定论的逻辑,是简单粗暴的“一根筋”的逻辑,必然是错误的。人不信,显然是人罪独为,非神不救。正如亚当堕落,是亚当犯罪,悖逆神的律法。这是一个逻辑!
罪人不信基督,不是神预定不信,或不预定信,也不仅仅是亚当的原罪所致。新约前提是基督不降世,就不存在“不信基督”的罪。
约翰福音 - 第 15 章 第 22 节
我若没有来教训他们,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
这非常重要,也非常符合常识。试想耶稣没降世,人怎么可能信耶稣呢?但是,耶稣降世后,宣讲神的福音,讲父神纯正的福音,呼召人悔改,并且完全应验旧约先知预言,人若不信耶稣,就有罪了!
伪预定论认为,即便耶稣来,人不信耶稣的唯一原因是出于亚当的原罪。在这一点上,他们视耶稣的到来没有任何意义,人不信只是延续耶稣不来就有的原罪。这违背圣经,也违背常识。耶稣到来,人若不信,就犯了不信耶稣的新罪。是罪上加罪!
约翰福音 - 第 3 章 第 18 节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定罪的理由,就是不信耶稣的罪,而不是不信父神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