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說:但是決定論者會說,你感受到的自由其實是一種錯覺而已。比如當我們遇到一個選擇的時候,我們覺得自己既可以選A也可以選B,沒任何人干涉我們的選擇,所以我們覺得自己是自由的。但是無論你事前怎麼猶豫怎麼思考,最終你必須選擇一個答案。哪怕你說我不選呢,或者我兩個都選呢,總之,有且只有一個結果。決定論者就會說了,如果讓時間回到你未作出選擇的一刻,讓你重新思考一遍,那麼你的思考過程不可能變,依舊會得出同樣的結果。
所以,你覺得自己是自由的,這感覺本身也是被因果律決定好的。連你試圖反抗因果律這行為本身,也是被因果律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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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那個所謂“命定論”不是嚴格的決定論,就問題不大。如果任何事情都像阿追般的“連頭髮都數算”過,就是謬論!句號。
神掌管萬有不錯,但可以隨己意而動,非時時刻刻全面,可隨己意流動!注意:神掌管萬有=/=神時刻的全面掌管萬有。阿罪的全面預定論完全錯了!
因為神隨己意而動,不等於神的心意時刻的面面俱到(全面)而動,儘管神全知全在全能。注意:神全在,不等同於神在同一時刻所有地方都在。而是隨神心意。否則,神本身=整個世界+超時空本身的和。這是荒謬的。
嚴格或全面決定論,在哲學上也不成立,已被拋棄,早於過時,因為陷于于荒謬和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