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的浸既是悔改的浸,有些人也許不明白,為甚麼主耶穌需要受他的浸?他們也許說,“這是悔改的浸。奴僕救主還需要悔改麼?祂當然不用悔改。”如果我們有這樣的觀念,就可能沒有看見悔改的真義。悔改是了結我們的思想、觀念、哲學和作事的方法。因此,悔改不僅是懊悔我們所有的過犯。這種對悔改的領會太膚淺了。即使一個人沒有犯錯,也需要悔改,轉變心思,不再憑自己作事,不再留在自己里。
悔改的意思就是我們不再憑自己,並為自己生活、工作、行事為人。我們若領悟這點,就會看見主來受浸,指明祂不願意憑自己生活、行事、說話、工作。主要把自己了結並埋葬。因此,主的受浸指明祂不要憑自己生活、說話或作任何事,乃要憑神而活、憑神行動、憑神盡職。祂願意向着神作奴僕,且憑着神作奴僕。這是祂受浸的原因。主的受浸是祂引進到祂福音服事,就是福音職事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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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 第 2 章 第 17 節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健康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耶穌沒有罪,不不需要悔改認罪受洗,即悔改的洗。但是耶穌受洗是為了盡諸般的義.
太3
13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
14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
15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作禮)於是約翰許了他。
16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仿佛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
17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以下摘錄:
http://cclw.net/book/scjxldyj/htm/chapter08.html
起先,約翰抗議耶穌來受他的洗,且認為應當是他受耶穌的洗。主耶穌的回答清楚地包括了祂受洗的真實與基本的意義。祂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 3:15)。我們若能真明白主所指「盡諸般的義」的意思,就解開了祂為何受洗這個問題。我們提出下列幾個解釋:
1.所有敬虔的以色列人,都接受呼召去受洗。祂是個敬虔的以色人,雖 然祂沒有悔改的必要,但祂順服神的話,而以服從這命令來表明祂的義。
2.祂願與那些對於以色列的罪惡問題,與神同站一方的余民認同。「祂 憐憫那謙卑自己在神面前的人」。為了表示祂對罪的恨惡,以及祂對罪擔的憂傷,祂以受洗來與悔改的以色列民同列。
3.祂以受洗,來預表很快地祂將在各各他十字架上同樣的「盡諸般的 義」。主耶穌以受死亡的洗禮,建立了義的根本。這樣,神就可以稱不義的罪人為義,而仍不失祂的義。依此說法,則耶穌的意思是說: 「暫且這樣,因為再過不久,我就必這樣受死亡之水的洗,滿足神諸 般的義,向罪夸勝,成為一切信我之人的救主。」
4.由於舊約律法規定,祭司要到三十歲才能任職(出21章,利8章)基督以遵守此律法而盡諸般的義。不論基督受洗與祂就任祭司職份有否 關係。很明顯的,它表示祂開始公開傳道。(路 3:23)
以上所述,那一個解釋正確?我們以為任何單獨的一個,都不能 完全說明這真理。但是它們都有某一限度的正確,也可以說這些解釋都沒有把「盡諸般的義」的意思完全表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