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 第 3 章
10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11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19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21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旧约律法是让人过圣洁的生活并知罪。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而不会被处死;不照律法行,就被诅咒。
因律法不得生;即律法刻在石板上,律法是行为外在。
因信得生:即律法刻在心板上,就人要活出来。信是心灵内在。
罗马书 - 第 3 章 第 20 节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但是律法是良善的,是让人过圣洁的生活并知罪。
罗马书 - 第 7 章
12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13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