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鹽作光,不是處理教會內部關係的途徑。 |
送交者: repentant 2021月01月29日19:09:0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教會的三種關係 由 repentant 於 2021-01-29 18:50:09 |
既然作鹽作光是基督教制伏列國、照亮世界的方法,因此,作鹽作光就不是處理教會內部關係的途徑。 教會內部肢體,沒有互相是鹽,彼此是光的關係:自己咸自己,自己照自己。荒謬! 聖經教導的鹽和光的用詞,對針對外部世界來說的。 當然,愛和公義,同樣是適用與教會內部的,卻不是鹽和光要表達的意思。 馬太福音 - 第 5 章 第 14 節 註:光要面向世界照亮,而不是自己照自己! 約翰福音 - 第 9 章 第 5 節 註:耶穌是世界的光,不是照教會的。教會是耶穌這世界之光的身體,也是光。 馬太福音 - 第 5 章 第 13 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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