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從來沒有鼓勵暴力反抗政府,這是從歷史事實來說的。
耶穌降世救贖的目的事故“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He will save His people from their sins.)(太/Matt 1:21)。
這說明什麼?
綜合一下,這至少說明在耶穌在世和復活後的恩典時代,是否用武力或暴力反抗世俗權柄,是與基督教完全不相關的話題。
耶穌既不鼓勵武力或暴力反抗世俗權柄(如奮銳黨人,和後來的猶太人針對羅馬的起義),也不是反對武力或暴力反抗世俗權柄的非暴力運動的支持者。這些都是人本或人為的行為! 這對應於做足肉體的工夫,在耶穌看來,都是虛空的擺設,罪惡不可能通過這一途徑除掉!
對人類社會(世界)來說:
世俗國家或政權制度:對應於人的肉體,人人皆有一死(肉體的死)。國家或政權也是有時限的。
基督教信仰教會(神權): 對應於人的靈魂
正如,人不可能通過肉體的苦修或自殺的外在行為達到聖潔,人類社會也不可能通過對國家或政權的對抗或顛覆(死亡)的外在行動,來達到除罪的目的。這是行不通的一條路!因信稱義,而非因肉體稱義。
約翰福音 - 第 6 章 第 63 節
叫人活着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腓立比書 - 第 3 章 第 3 節
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里誇口,不靠着肉體的。
歌羅西書 - 第 2 章 第 11 節
你們在他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
希伯來書 - 第 7 章 第 16 節
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無窮原文作不能毀壞)。
約翰一書 - 第 2 章 第 16 節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