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神是一切存在的本體,你怎麼可能不與神同在呢? |
送交者: 問號哥 2021月02月23日13:58:3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萬事共同效力,你說包不包括?又來明知故問。 由 追求永生 於 2021-02-23 12:02:41 |
咱們得講點道理。既然神是一切萬物的本體,那麼萬物根本是離不開本體的。你想不與神同在,都是不可能的。 我給你打個比方啊,如果水是冰的本體,冰怎麼可以脫離水單獨存在?請你找出一塊離開水的冰? 所以我才說,如果地獄的本體是神,那麼你在地獄裡,也是與神同在的。當然,你非要把同在定義成別的意思,比如說同在=活的更好,我也不反對。但你總不能把每個詞都定義一下吧?就像我以前說的,你們不如直接發明一套神邏輯的詞彙,省得總占着人類詞彙的內存而賦予其風馬牛不相及的內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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