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东西无非就是想驳斥“一旦得救,永远得救”的这个表述。但是楼主对这个表述中的“得救”这个术语并不清楚。前一个“得救”乃是一个人在福音呼召下有信心的回应——新生命的迹象,而这是圣灵重生人的结果。因为圣灵重生人乃隐秘的工作,因此我们判断一个人“得救”与否,只能从这种信心的回应来作出。而“一旦得救,永远得救”这个表述的意思是,一旦圣灵将人重生了I(无法抗拒的恩典),就会在圣灵的保守下得到永远的救恩。具体会表现在“得荣耀”——最终赐予那些与基督联合的人复活的身体(罗8:30,在林前15:44保罗称之为“灵性的身体”),与罗8:23中的“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是同一个意思,而保罗在这里说这个最终的结果是“圣灵初结果子”所保障的P;保罗在林前15:20用了同样的术语“初熟的果子”来表达“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乃是选民得到最终救恩的保障(污老N始终不明白罗10:8-10那3节经文中“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就是在说郁金香)。“初熟的果子”的意思是,这个初熟的果子预示着将来大丰收是铁定的,这就是P的意思。“一旦得救,永远得救”这个表述毫无忽略过程的意思,决没有一旦得救,就可以像瞎哄每天道彩虹梦游一圈就能锁定最终救恩的意思,而是恰恰相反,得救的人一定会是那种“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12:30)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