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問題。 一切都是神的,包括我們的生命, |
送交者: 無為 2009月05月06日12:09:0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這故事同某教授稱甘願犧牲個人時間去教會輔導兒童如出一轍。 由 掛名信徒 於 2009-05-06 09:49:57 |
但是,人在信主前,總有自己先前生活立場,當他們從自己的角度靠近真理的時候,就會體現出這樣的認識。
如果人要總是這樣的想的話,沒有長進,就危險了。 對於一個孩子,我想她還有些時間去思考。 我們活着的意義所在 就是在於最終得到神的話,而不在於我們先前是什麼光景。 有這份追求就是 活着的意義。 同時,對那些初信的人 也是鼓舞,其中也有福音的好信息。 至於那些偽善的人,他們表演給人看,背地裡恨不能偷竊,神看得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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