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信仰有明確的真理體系 |
送交者: ardmore 2014年11月30日05:47:3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基督教信仰有明確的真理體系 --摘自教會復興的障礙(魏司道)J.G.Vos 著 趙中輝 譯改革宗翻譯社出版 在新約中有四個語詞是互相關連的,那就是:真理、信仰(教義)、知識、理解。可是,在現今的時代中卻有一種傾向,就是關於宗教的事,人們不願意用心智去理解。人們正在逐漸減輕真理、信仰、知識與理解的重要性。 今日教會最大的錯謬,就是想在蒺藜中摘無花果——以為從盲目無知與不健全的教義中能產生救恩與善良的生活。聖經絕對沒有這種愚昧的幻想。反之,聖經很強調知識的重要性。聖經吩咐我們要用心智:『你要盡心……盡意愛主你的神。』(路十27)我們不只是相信真理,也要明白、認識並愛護真理。我們若不認識真理,根本就不可能相信真理;我們若不去學習,根本就不能知道何為真理。我們在接受和履行以前,必須先知道基督教信仰的體系是什麼。
神拯救世人並不是藉着抽象的觀念或原則,而是藉着歷史中某時某地所發生的事件。古希臘人認為信仰就是相信是一些的抽象原則,如公義、善良、美德、秩序等等;今日也有許多人懷着與古希臘人類似的錯謬觀念。有人說:『我的信仰就是真善美。這對所有人都是最好的信仰!』但,真理、善良與美德只不過是抽象的概念而已。說我們的宗教就是真理、善良與美德,不能就令我們成為真善美,我們可能仍然是愁苦、矛盾、自私自利的人。 事實雖然如此,但有許多人——包括一些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人——仍然認為信仰只是具有永久價值的某種理想或原則,他們稱此為『屬靈的價值』。當他們讀聖經時,就拿亞伯拉罕的生平來說吧,他們不認為那是在神的救贖計劃中最獨特、最重要的事件之一,而認為那是在實踐『永恆的法則』,他們認為亞伯拉罕是『信心』與『不自私』這兩個法則的典範。聖經所有的事件都依此類推,任何特殊事件的意義與重點都被一筆抹殺,那些事件只不過是一些法則或價值的說明或例證而已。『金律(你願意人怎樣待你,你就怎樣待人)就是我全部的信仰』——說這種話的人就是認為信仰只是抽象的理想,而不是歷史的事實。他乃是說他不需要一位救主,只要一個理想而已。
宗教團體往往會發表所謂的『信條』,可是當你仔細念這些『信條』時會發現它們根本不是信條,而是一個『理想表』。這種『信條』並沒有陳述人們應該相信的事實,乃是一些他們認為有價值的抽象理想的紀錄。『我信誠實,我信不自私,我信服務』這就是他們所說的『信條』,這種『信條』根本不具有基督教意義。 信條不是理想,真正的信條乃是包含着事實的。偉大的基督教信條都包含着神創造之工,基督道成肉身與祂的被釘十架、復活、升天、再來……等事實。神救贖的計劃並不是理想或價值,而是歷史的事實。神進入世界歷史中,並在某特別時地成就了某些特殊事件。祂吩咐挪亞造方舟;祂召亞伯拉罕出迦勒底的吾珥;祂藉摩西之手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此外,祂差遣祂的愛子到世上來,生於伯利恆,長於猶太和加利利,被釘死於耶路撒冷城外的十字架上,第三日從死里復活,四十天之久與門徒相遇,然後在某一特定地點升上高天。神以歷史的事實救人,世人得贖乃是由這些特定的事件所完成的,這一切的事件都有特定的地點和日期。在某一特定的日子、時辰,在耶路撒冷城外,一千九百多年前所發生的那件事,成為拯救世人的辦法,這遠超過人所夢想的一切理想與價值。
神所賜給我們的這部聖經,就是記載祂在人類歷史中的行動,並解釋那些行動的意義。聖經是一部洋洋數萬言的巨著,它包含很豐富的報導——有歷史的事實與神所啟示的,對事實的解釋。它包括事實與教義,不是理想與價值而已。這些『事實』就是神救贖工作的史實,而『教義』就是神對這些史實的解釋,基督徒的經歷就是根據這些事實和教義。 基督教是史實、教義與經歷。經歷是根據教義,教義是根據史實,這就是有歷史事實作根據的聖經啟示。如果對史實與教義毫無所知,不可能有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如果輕視史實與教義,那種基督教信仰一定很不健全。基督徒必須相信基督教的教義,也就是我們必須認識事實,並且認識神對這些事實所作的解釋。 當然基督徒不能只知道某些事實及其意義,那不過是根基而已。一座房子光是有根基是不夠的,但如果連根基都沒有,那還成什麼房子呢?今日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有許多人幻想他們可以擁有『無根基的房屋』;他們幻想自己可以擁有基督徒的經驗,卻不需要知道基督教的事實,也不必相信基督教的教義。今日最大的悲劇,就是教會中有一群人,對基督教的事實與教義完全盲目。他們並不是忽視一些無傷大雅的細節,而是嚴重地忽視重點,其結果就是真正的基督徒經驗越來越少。
今日我們在教會內和教會外都面臨着一股很猖狂的『反智』的偏見,以及對基督教信仰的嚴重忽視。有些已參加教會多年會友,找不到以斯拉記在聖經的什麼地方。還有的人不知亞伯拉罕與施洗約翰誰先誰後。這等人對於聖經的體系與架構一無所知。他們所知道的,只不過是關於基督教的一些模糊概念而已。今日在教義上的忽視有兩種型態:單純的與詭辯的。單純的忽視,就如以上所舉的例證,雖屬可悲,但仍不難挽救。如果是初信者,對教義不熱,無可厚非;但如果已加入教會多年,卻還盲目無知,誠屬可憐至極!也是一大羞恥。 另外一種就是詭辯的忽視,此種忽視乃今日教會中的一大難題。這是有自覺的、取巧的、故意的忽視,這種忽視比單純的忽視更為嚴重。這等人甘願居於無知的地位。他們不但缺乏知識,而且積極地藐視知識。他們以為在宗教界知識是無用的。他們認為無知比他們所反對的『神學』更有價值,更屬靈。此等故意忽視宗教知識的人,認為所有信仰上求真的精神,乃是『神學上的吹毛求疵』。他們的這種心理狀態,只可稱之為『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 今日我們正面臨着這種頑強的、對宗教知識的輕蔑。這種對知識的輕蔑是錯誤的,又是反聖經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戰與第二世界戰之間,『反對知識』在宗教界已達最高峰。今日這種情形雖稍有轉變,但輕視知識、輕視基督教教義,仍在有力地進行中。
有一位牧師對我說,在他傳道的那個教會中,有些人抱怨說他講的道『太深』。我告訴他不要為這事擔心,人們覺得他講的道太深,就是換一個人講真正聖經的教訓,他們還是照樣覺得太深。那並不是因為牧師講奇怪的、深奧的神學難題,而是因為他講明確的信息。 這信息中包含事實與教義,不僅是理想與價值,因此那些以為基督教只不過是『屬靈價值』的人,就反對他,說他講的道『太深』。任何要求人去動腦筋的講道,都要被他們以『太深』為理由而加以拒絕。這種對知識的輕蔑,視教義講道為『太深』的態度,是由於誤會基督教的本質而產生的。基督教最根本的就是——所發生的歷史事實——那是一個特定的、有系統的知識。如果我們藐視這知識,我們就藐視合乎聖經的基督教,歸根結底來說,那就是藐視基督教的神。 有些信徒十年裡面沒學習到任何一項新的真理。他們簡直是在理智上『凍僵』了。他們對基督教『基本真理』的知識,可以說是貧窮至極。你在他們家中找不到任何基督教書籍,他們的聖經不是已經積了一層灰塵,就是沒掩埋在一堆消遣性的雜誌之下。 此種悲劇,不僅是由於他們對基督教真理可悲地忽視,也是由於他們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處在這種盲目的狀態中,也不覺得自己需要什麼知識。幾年前他們在某某奮興會中舉過手,簽過名,也回答了幾個問題,他們就算『加入了教會』。他們偶爾上主日學,一個月去教會作一次兩次禮拜。年復一年地過去,他們所學無幾,等到死期來臨,他們就無知無識地進入永恆,關於神及其真理毫無所知,當初『加入教會時怎樣,死時還是那樣』。這種情形誠屬可悲,這並不是憑空捏造的幻想,這是實際的情形。這是今日教會衰弱的原因之一。正如以賽亞所預言的:『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賽一3)
基督徒不應該以最基本的真理為目標,而應該儘可能深知真理。我們不應該以一點點能夠使我們上天堂的知識為滿足,而是要儘量尋求有關神及其真理的一切知識,使我們在知識上多而又多,日新又新。如果我們沒有從神的話語中有新的獲得,我們在知識上就沒有真正的進步。因此,牧師與教會領袖應當像主耶穌所說的文士那樣,常常從神話語的寶庫中拿出『新舊的東西來。』(太十三52) 『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詩一一九97)『你的言語,在我的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詩一一九103) 今日在大部分福音派教會中,存在着一種對真理漠不關心的態度,甚至是憎嫌真理。差不多所有的教會,都受到這種傾向的影響,無人敢說他能將這種毛病根除。人們心裡流行一種強烈的誤解——以為真理並不是基督教的要素,因此不必學習。 人們認為教義根本是不能忍受的,甚至會友要求牧師的講道是完全屬乎『靈修的』或『傳福音的』,或完全與『實踐的基督教』有關的。凡是『扳起面孔說教』的,都在他們反對之列。 那些不知道基督教究竟是什麼的會友,都喜歡他們的牧師講『基督教與心理學』、『基督教與勞工問題』……等題目。簡言之,他們要果子,卻不要結果子的樹。此種只重『靈修』或『傳福音』,而不以純正聖經教義為根基的觀念,對教會有很大的破壞力。如果這種勢力在任何教會中繼續得勝,那麼教會就不是真正的基督教會了,而只不過是空殼子而已。
從『輕易離開某一教會而加入另一教會』這件事上可以看出來人們對真理或教義的重要性缺乏認識。他們新加入的教會,從信仰上『稍有不純』到『絕對新派』之間或許程度各異,但他們離開教會的主要原因,往往並不是信仰純正與否的問題,而是為了方便、好虛榮或與牧師意見不合。當今信徒大多無法有系統的、合理地說出自己的信仰,他們以為那是多此一舉。 這種反理智的偏見,其結果就是攔阻人去追求所需要的宗教知識與教義上的訓練。這種無知與幼稚的成見,攔阻他們去追求他們所缺乏的真理;這就像事先認定全麥麵包不好吃的小孩,一口也不肯嘗看看它到底是什麼滋味一樣。很多人也是這樣心存成見,反對教義,不肯開放心胸。他們連試聽一次教義的講座,試讀一本有關教義的書刊都不肯,卻一口咬定那些是枯燥無味,不好消化的東西。這種人是被自己的成見害了自己,他們拒絕領受那些會幫助他們靈命健全的、生活的必需品。 障礙必先排除 今日教會的牧師與領袖都知道查經班是必需的,但他們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在教導會眾的路上有一塊大絆腳石——對聖經教義漠不關心的態度。牧師若想在道理上栽培信徒,非先除掉這個障礙不可。在許多人的心門上都有這塊大石頭,這塊石頭必須挪開。否則當牧師講解基督真理時,他們的心門總是關閉着,猶如鐵幕深垂,真理無法進入,他們所聽到的只是空洞的聲音而已。那種先入為主的、頑固的反對教義的成見,必先除掉,否則,牧師的教導是事倍功半! 一般人對真理的忽視並沒有什麼特別的緣由。初信者,剛脫離了異教思想,如果對基督教的教義不重視,那可能是因為他過去的背景,缺乏學習真理的機會,或因教會根本不教導信徒有關教義的真理,所以他們根本學不到什麼。但論到詭辯派的忽視,那是另外一件事,這一派的忽視並是由於缺乏學習的機會,乃是有更深之根源,而且這種根源並非始於一旦,它是從外面來強加在基督教身上的——由於宗教界有些所謂之『專家』與領袖故意地輕視教義,所以一般信徒心中就被播入了反教義、反神學惡種。
根本上說來,今日基督教界反理智的成見以及反教義的風氣,受三個人的生活與工作影響很深。這三個人就是康德(1mmanuel Kant)、施萊馬赫(Frederick D.Eschleiermacher)與黎秋(Albrecht Ritschl)。他們都是德國人,他們都把宗教中理智的成分打了折扣,專注情感。說來倒也令人費解,這三位原都是思想上的健兒,他們卻都忽視了宗教里理智的部分而注重其它。 雖然有千萬的人根本沒有聽過康德、施萊馬赫與黎秋這三位的名字,可是無形中都已經受了他們的影響。教會中許多人也都不知不覺地在思想上受到這時代風氣的薰陶。把宗教的真理由『形而上學』分離出來的始作俑者是康德,他認為信仰是超現實的,是我們的感官所不能知道的。 施萊馬赫與黎秋同步康德的後塵,他們都把康德的哲學思想放進宗教里。施氏(1768—1834)被稱為『現代神學之父』,他是普魯士陸軍隨營牧師之子,熱心學習康德著作。施氏的主要神學作品是《根據福音派基本原則的基督教信仰》,於一八二一年問世,後經修訂再版,書中主張基督教的本質並不在教會的信條中,而在宗教的情感里——使人經由教會,藉着基督,去信靠神的那種情感。 施氏主張以宗教情感來代替聖經真理,他認為講道的內容當得自傳道者的宗教感受。他雖被稱為『現代神學之父』其實他是神學的破壞者,因他使神學淪為只是人類宗教意識的研究。使人們將認識的對象由啟示性的神,轉為宗教性的人。施氏重方法而輕內容,重感受而忽視真理與知識;他以主觀的宗教經驗,代替了神在聖經中的客觀啟示。如果說他是現代主義的肇始者,並不為過。
黎秋(1822—1889)為德國柏林福音派教會牧師之子,他的『使命』是想把宗教從他謂的『哲學的暴政』中解放出來。他認為宗教應該以人的需要為範疇,他把『利用神』看成比榮耀神更重要。他所關心的是宗教而非神學,是經歷而非真理,是『價值』而非教義。黎秋反對基督教『代刑』的觀念——基督的贖罪是為了滿足神律法的要求,並將基督完全的義歸給信他的人。他用『父子』觀念(上帝為父,人類皆兄弟)代替基督代贖的真理。 黎秋認為神學與『形而上學』是對立的,基督教教義與絕對真理也是對立的。根據黎秋的說法,基督是誰並不重要,基督對我們有何『價值』才是重要。如果施萊爾馬赫被稱為現代主義之父,那麼黎秋就是曲解基督教教義、使基督教只剩『屬靈價值』的倡導者。
對此疾病作診斷很容易,要開有效的處方卻很困難。但無論如何,我們必須找出補救的方法。首先應注意的是,教會的牧師與教師對於基督教教義的絕對重要,應有強烈與清晰的信念。教義對於基督教的重要性,猶如人身體中的骨骼,那並不是相對的重要,而是絕對的重要(不是可有可無,而是非有不可)。沒有教義,就沒有真正的基督教。必須在這一點上有徹底清晰與確實的認識,教會才可能有真正的進步。 其次,傳道人絕對不能因着不愛聽教義者的要求就在講道上妥協,這是一種試探。傳道人往往妥協了,把教義的講道丟在一邊。傳道人如果為了迎合一般人忽視教義的心理,於是專講靈修和實際生活上的教導,必將發現得不償失!身為主的僕人,我們的使命是從神得來的,並非從會眾得來的。 不拘任何代價,我們要忠於聖經——不只是不否認聖經的真理,更是要進一步地,有長期計劃地講解聖經真理內容,闡明其正意以及真理的體系。只重『靈修』而忽視聖經知識的傳講乃是罪惡,而且是今日教會中的大罪。大多數教會和教會的出版社都迎合此種心理,許多教會的牧師在講台上所講的也是如此,但那是罪。 『你要……盡意(With all thy mind)愛主你的神』——其含意就是包括教義的傳講。我們萬不可在這一點上屈服,假如我們為傳真道打破了飯碗,我們也不會比古時的真先知更不利。 我們當剛強壯膽,站立得穩;雖然在一些時髦的、不屬任何宗派的教會書刊中,常常擺出迎合人胃口、用溫水沖淡了的脫脂牛奶,我們還是應該供應乾糧,應該清清楚楚、一針見血地指出基督教信息的本質。 第三,要儘量使教義趣味橫生。說真理『乾燥無味』,那是沒有根據的,當然對未重生的人來說,真理是難以入耳的,念聖經也是味同嚼臘。神的福音『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為愚拙』(林前一23),但在靈性上醒悟過來的人是受歡迎的。要使教義性的講道有趣味,需要花很多時間去預備,但不是不可能的。 我們在教會裡不能討人人的喜歡——耶穌在世上時也末做到這一點——但我們能傳講討神喜歡的真理,完成祂的旨意,這才是我們傳道的目的。 傳講教義並非專門講『正式的』教義神學。將正統基督教教義存在心中的牧師,能以傳記式的,歷史式的,解經式的以及其它種種傳道法把教義宣揚出來,而不會與聖經的教義內容脫節。再者,對初信者不要講太多教義,因他的胃還沒有那麼大的消化力。要漸漸地把他們引入勝境,『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裡一點,那裡一點。』(賽28:10)我們可以循序漸進,但必須提供真貨,而不是那些流行,或是只講『理念』與『價值』的仿製品。
忠實地傳講聖經教義,漸漸地你將會發現有一些人在教義上得到啟發,終於很清晰地明白了基督教信仰究竟是什麼。看見會友如此得幫助,你會覺得很欣慰,同時也就得到了一個不會再說教義的講道『太深』或『那是神學上的吹毛求疵』的人。這樣的人才是教會的真正產業,這就證明牧師在主裡面的勞苦不是徒然的。 此外,我們也應當提醒信徒多閱讀有價值的教會書刊。並不是所有的書刊都適合一切的信徒,這些書刊務必與信徒的程度與吸收能力相配合。真正有價值的基督教作品,必然會幫助人注重、體會神的真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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