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愛主的人?〈讀經隨筆〉
誰是愛主的人呢?主耶穌很清楚指出:“有了我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總括來說,聽從主的人,就是愛主的人,愛主的前提是“聽命與尊守”“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惟有遵守主的命令,才是愛主的表現。愛心若沒有順從,便是死的。人的愛心越大廠,他遵命的程度也必越高。是的,人的深處若被主吸引,就不能不愛主;在愛主的人身上,遵主命令乃是甘心而容易的。但願我們愛主更深,遵從主的命令更多。【約十四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原文字義﹞“顯現”發表,傳達,啟迪。
﹝文意批註﹞“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十五節是說,愛乃遵命的動機;本節是說,遵命乃愛的表露。
“並且要向他顯現,”這裡不是指主再來時的顯現,而是指靈里的顯現;凡愛主而遵守主命令的,主要向他顯現。
﹝話中之光﹞(一)人若愛主,最真實的證明就是遵守祂的命令。
(二)愛主不是空言,而是要有實際行動;愛主是根,遵守主命是果。對主有真愛,才會遵守主的命令。
(三)信徒在道理上雖然知道主就在我們的裡面,但是在實際經歷上,我們並未感覺到祂的同在;惟有當我們愛祂、順從祂的時候,才會明顯感覺到祂的同在。這就是愛主的,必得着主的顯現。
(四)主的命令就是要我們信徒彼此相愛(參十三34);可見教會的屬靈情況若是正常──有彼此相愛的見證,這樣的教會必然多得着基督的顯現。
今天,凡是“基督的真信徒”,藉着主耶穌“大愛無疆”,活出信仰的真諦;用生命與生活的實踐,見證自己是愛主的人……親愛的弟兄們,但願,在這新的一年年,你、我、他,都成為愛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