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信了哪些,才能稱為“基督徒”? |
送交者: gaolian 2015年04月04日12:39:0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請大家只說自己所信的,不要代其它宗派的人說,畢竟每人對自己所信的最清楚。
1. 承認自己是個罪人 2.相信耶和華是創造天地萬物的唯一真神,基督耶穌是神的兒子,被釘死十架,用他的寶血為我們的罪做了代贖的祭。 3.相信耶穌第三天復活,現在天上聆聽我們的禱告。 4.願意把自己的餘生交給主,讓主掌管自己的生命。 凡信了以上幾條的是不是都能稱為“基督徒”了?(注意,我說的是“信了”,而不是說“說了”)這些足夠了嗎?還是非得要加上別的什麼?大家說。
加爾文:
阿米念:
摩門:
還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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