羔羊與新婦(凱波爾)
基督與祂教會的訂婚禮,是在創立世界以前就訂了。這訂婚不單只包括在神永久的計劃中,它從永遠就是一個實際。
基督屢次指出,教會中的肢體是父神所賜給祂的,在祂大祭司的禱告中,有七次描述到這件事,祂說:“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你從世界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父啊,我在哪裡,願你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約十七2、6、9、11、12、24)父從永遠就把祂所揀選的人賜給了基督,作為祂的新婦。
基督為祂的新婦陪送嫁妝,而這嫁妝不是金銀寶石,乃是祂的寶血。基督是“從創世以來……被殺之羔羊”(啟十三8),當日期滿足的時候祂來到世間,在各各他的十架上為祂的新婦捨命(弗五25)。
祂升天后,回到父身邊,送給教會一樣最有價值的禮物——聖靈。聖靈證明了基督繼續與教會的同在,也表明了祂對教會的忠信不渝,更時時提醒教會想起基督曾說過的應許,即有一天祂還要再來,來迎娶祂的新婦。聖靈要與教會同在,為着那大日作準備。
因為羔羊與新婦的訂約是出於神,所以是不能廢掉的,也因為它是由羔羊的血與聖靈所印證的,所以是不能毀掉的。婚約是出於永遠的愛,所以要持續到永遠。
希奇的是,即便是新婦的不忠實,也不能使這婚約作廢。一個人愛他的未婚妻,但當未婚妻跟別人私奔的時候,他還會愛她嗎?這就令人想不通了。但是恩典的神卻對祂犯姦淫的百姓說:“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何二19-20),這就是永遠的愛,無限的愛,不改變的愛,莫測的愛。
那名為真實的,永遠也不會放棄祂的教會。本着祂最大且永遠的信實,就是在歷史最黑暗的時期,神也對教會表顯了祂的愛,總是有“照着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羅十一5)。當教會中無數的人被證明不屬於教會,且基督教會成為撒但居所的時候,那些餘留下的人將繼續成為基督的真教會。到了時候,“凡住在地上”的,許多人名字記載在教會名冊上的,要拜那獸,可是那些名字記載在羔羊生命冊上的人,卻靠着神的恩典不拜那獸(啟十三8)。
(選自《基督榮耀的身體——教會論》第38課,趙中輝譯,改革宗出版社,標題為編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