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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與因信稱義(上)──我是誰?
送交者: 木林 2005年01月13日06:34:4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十字架與因信稱義(上)──我是誰?
■ 康來昌

路加福音10章25節記載: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 ‘夫子,我該做什幺才可以承受永生?’”律法師就是律師,就是法律專家。今天法學院和神學院不一樣,但當時二者相同。法學生念的法律就是上帝的法律──摩西五經。很遺憾,最熟悉神法律的人,可能是抵擋上帝最厲害的人;很遺憾,教會中攔阻福音最多的,可能是我們這些做牧師的。請多為牧者禱告,我們不希望第一個該事奉神的人,成為第一個被神審判的人。

這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什幺是“試探耶穌”?就是要為難耶穌,並不想得答案,並不想知道什幺。他問問題,如同議員問官員,如同記者問當事人,有時只是要為難那個被問的人。有時候人到教會也是這個態度,這樣仍然可能得救,因為神不怕被問,真理歡迎被考察,只是比起虛心渴慕的人可能會慢很多,何必耽誤呢?

“做什幺才可以承受永生?”是一個錯誤的問題,因為人做什幺都得不到永生,只有信神為人做的,才能得到。但每個不認識神的人,都會這樣問。因為他們不知道人這幺爛,做不了任何配得永生的事,更不知道神這幺好,把永生白白賜給信他的人。永生是好東西,一般人覺得要得到好東西,有兩條路可以走。

第一條路是命好、運氣好。基督徒不相信這個,上進的人也不信這個,他們走第二條路: 要得到好東西就要付代價,要得到好東西就要努力。永生是最好的,要得到最好的東西,就要付上最大的代價,“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這是異教徒的思想,不是基督徒的思想,可是卻根深蒂固地存在於每一個人心中。

所有人最容易犯的一個錯誤,而且也是最危險的一個錯誤,就是忘記上帝的恩典,忘記因信稱義的道理,忘記我們若從上帝那裡得任何的好處,不是我們做了什幺,而是神做了什幺。

“我還不能受洗,因為還在打麻將,等麻將戒了,就受洗”;“我還看色情刊物,沒有資格受洗”等等。這些想法不管多道德,都不合聖經。因為你的行為,永遠都不夠好,永遠都沒有資格受洗;受洗只有一個資格,就是信。教會是要考核人能不能受洗,但不能變成律法主義。我們不能說: “小朋友要乖;不乖,耶穌就不愛你。”如果耶穌只愛乖小孩,那沒有一個能被愛,因為都不夠乖。

忘記因信稱義、忘記上帝的恩典,比吃喝嫖賭、婚外情、牧師貪財好色還要危險。因為貪財好色是不好,至少人知道那是錯的。

叫人守律法做好事有什幺錯?當我們要求弟兄姐妹多讀經、禱告、服事、有好行為,並說: “你多愛主,上帝就更多的愛你。你多奉獻,上帝就更多祝福你。”這有什幺不好?

這是錯的,因為是傳另一個福音,是叫人下地獄的。

“你要奉獻,若不奉獻,神就會把你的東西拿走!”很多這一類的見證對不對?你不奉獻,小孩生病花的錢更多,你不聚會,結果耽誤你更多的時間。聖經里的確有很多這類的例子和教訓。可是背後有一個我們常常會忽略的真理: 不是你做了什幺好事換到了上帝的恩典,不是,是上帝的恩典使你能做好事。

我們強調要守律法做好事,但是那不是得恩典的條件,而是白白蒙恩的結果,你把次序弄對就好了。以色列人在埃及痛苦得不得了: “主啊,求你拯救我們!”難道是上帝看到他們這幺痛苦,就給他們十誡,要他們遵守,看他們遵守得好、配被拯救,才來拯救他們嗎?不是的,以色列人還沒有遵守任何一條律法,律法在那時還沒有頒布,上帝就先白白地、無條件地拯救他們、愛他們了(參申命記7:7-8)。對以色列人是這樣,對任何人都是這樣。

我們從來不是做了什幺而得到恩典,我們應當努力,應當有行為,然而是因為恩典使我們能做每件事,所以榮耀要歸給上帝,人沒有任何可誇口的。如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10節所說的: “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

從古到今,始終陰魂不散、以各種面目敗壞教會的異端,就是這種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你不必看過他的著作,就已經是他的跟隨者,因為這是我們墮落的本性使之然。

保羅說: 我們不是靠聖靈引進門後讓肉身來成全;我們是靠聖靈入門,靠聖靈得生,我們也是靠聖靈來成就每一件事(參加拉太書3:3;5:25)。我們從開始到末了沒有一個時候,沒有一件事不是完完全全、百分之百地靠着上帝。

我們是要行善、遵守律法、做完全人、背十字架等,知道這是主在我們裡面的工作,不是我們自己用這個來換取上帝的恩典,不是你做了什幺得到永生。約翰福音3章16節說: “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不是叫一切守律法的、守規矩的,乃是“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

信心的背後會有行為,但絕對是信心與恩典帶來行為,不是以行為來換取恩典,這是靈魂深處的革命。這種想要用行為稱義的想法,是基督徒一直不太能擺脫的,所以人勝必驕,敗必餒,都源於只看到自己,沒看到神。

因信稱義是綱,綱舉目張。這個猶太教的律法師非常熟悉聖經,然而只熟悉聖經的字句,卻不知道上帝的恩典,所以他以為要做什幺才能換到永生。

什幺是永生?普通的想法就是快快樂樂、永永遠遠地活在天堂里。我曾到惠頓的“葛培理中心”(Billy Graham Center)參觀,其中有一個房間,你經過一個信道,表示死亡,經過這個信道後會到一個房間,那個房間很漂亮,有很好聽的音樂,表示你進到了天國。有人說: “牧師,你看我們永遠在這幺美麗的環境中,該多幺快樂!”快樂?這跟地獄一樣啊!不斷地在做一兩件或億兆件很舒服、賞心悅目的事,我不相信那是永生。在這兒聽道,聽兩天、三天很舒服,叫你在這裡聽一萬年,那是地獄啊。唱詩好喜樂,唱一萬遍,那也是地獄啊。如果永生只是在黃金街、碧玉城,在那裡看黃金的亮度和純度的話,這個不用永生,大概一萬年都太久,只要一朝一夕,看一兩次就夠了。

約翰一書5章12節特別告訴我們: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永生是有神的生命,物質和精神永遠的幸福快樂,不過是裡面的一環,因為神的生命不只是永遠的幸福快樂,神的生命包括聖潔、良善、自由、慈愛、真理、榮耀、權能、智能等。彼得後書1:4說: “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

永生是因為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揀選、上帝的呼召,讓我們這些不配的罪人,接受了他給我們的生命,使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這叫永生。

永生不是死了以後上天堂而已,永生是今天在世上,因為信靠了耶穌,領受了福音,領受了聖靈所賜的生命,開始活出主的生命來,能在黑暗的地方發光,使愚昧的地方有智能、醜惡的地方有美麗。

世界非常引誘人,也非常可怕,你要勝過世界。世界包括在工作、家庭、婚姻里碰到的各樣艱難。要勝過,必須裡面有個東西: “在我們裡面的比在世界的更大”(約翰壹書4:4),你才能得勝。如果在我們裡面的上帝那幺渺小,怎幺勝得過世界呢?在你心裡那幺多的自戀、自大、自私、自卑、自憐,而上帝的慈愛、憐憫、權柄在我們心中這幺小,我們怎幺能勝過世界呢?求神幫助我們,他在我們裡面能越來越占據一切,因他是我們一切的主。

永生不是永遠的吃喝玩樂,永生是有上帝的生命,這聽起來抽象,事實上很具體。基督徒如果不是重生得救,而且背十字架跟隨主,過一個羅馬書第6章、第8章講的順着聖靈的生活,我們根本不知道什幺叫永生。我們現在很少經歷永生的美好,所以對死後要得到同樣但是更豐富的永生很陌生,甚至和世人一樣怕死。如果我們相信基督徒死後,是到天堂與主在一起,好得無比,為什幺我們這幺怕死?因為我們雖然信主,有主的生命,可是我們還是體貼肉體、愛世界。我們是一個被撕裂的靈魂。一面想愛上帝,一面想愛世界,我們想要兩全和兼得。

儒家和共產主義特多這種兩全、俱得(both and)的圓融理想,如既要民主又要集中,既要孝母又要愛妻。基督教實際多了。是,可以兩全,但得先擇一(either or),要愛妻子,得離開父母;要信上帝,得捨棄兒女(如亞伯拉罕獻以撒,參路加福音14:26)。要得着生命,就要捨去生命。可以兩個都有。其實上帝願意將一切的美善都賜給我們,但是如果要得到一切的美善,就得把一切看作糞土,把耶穌當至寶,先求神的國和義,這一切都會加給我們。

金錢、學問、健康、家庭等都很好,但不要把它們當成上帝。“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篇16:4)只有上帝是絕對必需的,如果你說我非要得到博士、愛情、美麗等物不可時,那博士、愛情、美麗等物,就是你的偶像。

神因為愛你,他會除掉你的偶像,申命記8章3節說: “他苦煉你,任你飢餓......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食物很好,食物成了偶像就不好。夏娃以及曠野中大起貪慾、想要吃魚吃肉的以色列人(民數記11:4)都是把食物當成偶像。中國人所謂的“民以食為天”,也是同樣的錯誤。任何一個不認識上帝的個人和民族,因為倚靠了不堪倚靠的偶像,必然會有憂患和不安全感,連風吹樹葉的聲音,都會嚇跑他們(參利未記26:3)。耶穌基督來是要拯救、釋放那些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我們怕苦、怕死、怕窮、怕失業、怕老、怕丑、怕別人比我們優秀,這一切只有一個療法,就是認識上帝的愛。

宇宙萬物的主宰,無條件地把最好的,就是上帝的兒子、上帝的聖靈,白白地賜給我們,我們有了神的兒子、神的生命、神的愛以及一切(羅馬書8:32),因此我們能不像以前那樣什幺都要抓,而且還怕別人抓得比我們多。我們白白得到上帝無限的恩典,不但不必抓,反而願意給,成為一個有福的個人和民族,知道“施比受更為有福”,這就是神兒子的生命,這就是永生。

猶太教是律法化的舊約,與舊約里的生命之道南轅北轍。猶太教的觀點是,一切的好東西,要努力做才能得到。它也講恩典,卻是淡化了的恩典,就是所謂“約的律法主義”(covenantal nomism)。所以這位律法師會問: “夫子,我當做什幺,才可以承受永生?”馬可福音第10章有一個少年官問了同樣的問題。這是一個不認識上帝恩典的人會問的問題。

耶穌回答他說: 上帝的話是怎幺說的呢?我說的不會跟上帝的律法有什幺不一致。這人不愧是律法師,他很漂亮地把上帝的律法濃縮成: “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 “那你就這樣作吧。”


新派神學家從這句話認為,耶穌跟保羅是相反的;保羅曲解了耶穌的觀點,保羅講了耶穌沒有講的因信稱義。乍看之下,好象耶穌是說你要得永生,你就要遵守律法。就是你要愛上帝、愛鄰舍。你這樣全心全意地愛上帝和你的鄰舍,你就可以得永生。似乎耶穌是要我們愛才能夠得永生,是因愛稱義,因善稱義,丁光訓主教也是這幺講。


然而事實上,耶穌說的與保羅說的並沒有衝突,信耶穌得永生,是絕對不會改變的一個真理。這裡的確講到要愛才能得到永生。如此的話,人絕望了,沒有一個人可以得永生,因為我們當中誰能夠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地愛上帝呢?我們誰能夠愛鄰舍如同自己呢?

愛上帝容易嗎?好象很容易。神看不到摸不到,不用你替他燒飯洗衣,也聽不到他吼你、要求你、或惹你大發雷霆。愛神,似乎簡單。相反地,愛人,包括父母愛兒女、夫妻彼此相愛,都會累死、氣死、煩死。可是如果接觸會使你愛不下去,不接觸,是不是會使你連開始愛的機會都沒有呢?

小嬰孩的純真、冰淇淋的可口、大峽谷的美景、莫扎特的音樂、李白的詩句、男女朋友的戀情之所以令人喜愛,因為這些都是可以看、可以摸、可以聽、可以聞得到的,我們感覺得到、也感覺很好。然而我們怎幺去愛,並且全心、全意、全力地去愛這位看不見、摸不到的上帝?

耶穌問彼得: “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這很難回答。我們多幺愛新車、愛兒女和我們喜歡的書,我們有用這樣的愛來愛上帝嗎?什幺叫愛上帝?尼希米記13章26節說,沒有一個王像所羅門這幺蒙上帝所愛,可是他不愛上帝。愛上帝很難,我們這些有罪的人沒有辦法愛上帝,也沒有辦法愛任何人,是神使我們能愛他的。

約翰壹書4章19節說: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永遠記得這個次序,我們要愛,我們要善良,我們要努力,是因為神先把這些白白地給了我們,我們自己原是沒有的。愛上帝很難,可是顯然這個律法師覺得不難,所以當耶穌說“你就去做啊”,他沒有說“誰是我的上帝”,和許多自以為很敬虔的基督徒一樣,他不知道,他根本沒有愛上帝。

這律法師覺得愛鄰舍就難了。鄰舍這個字,天主教翻譯成“近人”。原文的意思就是身邊的人,這個律法師就說: “誰是我的鄰舍?”這個問題非常好。這個問題就是儒家或共產黨對基督教的批評: “天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愛有親疏等差,愛分階級種族”。中國人很熟悉這些。

但有無緣無故的愛,上帝對我們的愛就是無緣無故的(gratuitous love),我們不是因為先有任何的優點而被他愛,他就是無緣無故地、在我們一無是處的時候就愛我們。“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有敢做的,唯有耶穌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7-8)

有無緣無故的愛,就是上帝的愛。人間的愛都是有緣有故的,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你可愛,我愛你。唯有上帝對我們的愛是無緣無故的,你沒有這個無緣無故的愛,你就不可能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因此我們在教會裡愛人,如果不隨時聯於元首基督,像枝子聯於葡萄樹一樣,我們會寸步難愛。

儒家批評基督教,有點像孟子批評墨子的兼愛是無父無君,是禽獸。儒家認為,愛應由近到遠,由親到疏,人必須先親其親,再親別人的親;人必須愛自己的子,再愛別人的子。我當然應該先愛我的父母,再愛別人的父母;先愛我的家人,再愛別人,這非常合理。

聖經講孝,除了舊約的十誡,新約中也提醒人: “當孝敬父母"(馬太福音15:4),“先在自己家中學着行孝,報答親恩”(提摩太前書5:4)。只是基督徒知道,真愛、真善、真孝都必須來自神。神要我們愛近人、身邊的人、鄰舍,不論他們和我們的血緣或利害關係如何。基督徒孝親愛親,不應只是出於血緣和婚姻,這是世人的理由,而應是出於他們是神擺在我們身邊的鄰舍、近人,是最常在一起的鄰舍和近人。我們當然是因着他是鄰舍而愛他們。許多講大話的人,不論是基督徒或知識分子,總是“愛”那些抽象的人,如全世界的孤兒和被壓迫的民族等,在會議、文章、口頭上說大話,對身邊的鄰舍,如家人和同事等,卻難有善意善行。唯有靠着上帝無私的愛,才能消除這種偽善、自私的基因。

耶穌接着說了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 一個陌生的撒馬利亞人,幫助了不沾親不帶故,甚至有世仇的猶太人。現在教會對這個比喻的教導是: “我們要做好撒馬利亞人,每個不沾親不帶故的人都是我的鄰舍,我要愛他。”神學家和牧者頻頻責備教會和基督徒,沒有盡到福音使命、文化使命、社會參與、家庭祭壇等作鹽作光的責任,他們常以這個比喻為根據。謝謝責備,我們真的是虧欠甚多。但諸君有沒有想到基督徒有多累?有沒有想到現實生活中的忙碌、辛苦加壓力?至少在台灣,作鹽作光常常只是作秀,只要能在媒體曝光,只要比佛教、慈濟功德會早一點到災難現場就好了,這豈是耶穌的意思呢?

毫無疑問,耶穌是要我們做好撒馬利亞人,基督徒是要把每個人都當他是鄰捨去愛。可是耶穌在回答“誰是我們鄰舍”之前,是不是連問帶回答了一個最基本的問題: “我是誰?”

學者說,文明始於人的自覺,始於人發現自己是誰。動物沒有這種自覺,動物不知道“我”。筆者對此說存疑,動物可能不知道“我”,但對於“我的”,如地盤、子女、配偶、獵物等,是非常清楚的。

蘇格拉底說“認識自己”比認識萬物都重要,但是人認識自己嗎?教會認識自己是基督的新婦嗎?教會豈不常常作了巴力的淫婦?基督徒認識自己是神的兒女、僕人和朋友嗎?還是我們受了世人的迷惑,以為自己是衡量萬物的尺度?我們想作好撒馬利亞人之前,想救國救民、為主大發熱心之前,在確定誰是我的鄰舍、好去愛他之前,耶穌的整個比喻不正是在說: “人啊!先照照鏡子,看看自己的本相吧!你能行一條律法嗎?你能愛神嗎?你能愛任何人,包括自己、家人和鄰舍嗎?”我們的本相是什幺?

“我們從前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提多書3:3),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以弗所書2:1-3)我們“從前與神隔絕,因着惡行,心裡與他為敵。”(歌羅西書1:21)我們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飄泊流離,困苦無助(參申命記26:5)。我們是被丟在路旁的棄嬰,沒人可憐,也沒人愛(參以西結書16:3-5)。我們都“曾有死亡的繩索纏繞我,匪類的急流使我驚懼,陰間的繩索纏繞我,死亡的網羅臨到我”(詩篇18:4-5)的經歷。

我是誰?我是那個在世上被打得半死的人,我們躺在路邊,沒人管,沒人要,沒人愛。我們在這世上是累得不能再累,無人願意、無人能夠幫助的人,不怪祭司,也不怪利未人。他們自身難保,他們另有重擔在身。他們和我們都是那個被打得半死、躺在路上的可憐人。

感謝讚美主,“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馬書8:3,11)。“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拉太書4:4),使我們出死入生,出黑暗入光明(帖撒羅尼迦前書5:10;彼得前書2:9)。

而你的鄰舍就是幫助你的人。這不是靈意解經,這是聖經上的話,你的鄰舍就是憐憫你的人,路加福音10章37節講得清清楚楚。這個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豈不正是最好的福音?誰是我的鄰舍、我要愛他?就是有一個在我被打得半死,沒有人愛,沒有人照顧,沒有人關懷,我跟他不沾親不帶故,我跟他甚至是仇人的時候,他就來愛我: 我的鄰舍就是耶穌,只有他是憐憫我的。我們都需要被憐憫,當我們被憐憫了、被恩待了、被醫治了、被拯救了、被保守了,而且是持續不斷的,我們才能像耶穌所說的: “照樣去行吧。”

我們要愛每一個人,不沾親不帶故,不管有多少困難,我們都要愛。在愛之前得先被愛;助人之前,得先說: “我們的幫助是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供給之前我們得先說: “主啊,憐憫我這個貧窮的人!”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翰一書3:16)“你們該效法神,好象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以弗所書5:1-2)

福音使命、文化使命、愛仇敵、社會參與、家庭祭壇等作鹽作光的事都該作,但是是主使我們能作,是因為主的愛激勵了我們,我們是因為不斷地被主醫治、拯救、憐憫、更新、管教、充滿之後,我們才能做。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19:10)“康健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太福音9:12-13)“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20:28)

主醫治我,我才能去醫治人;幫助我,我才能去幫助人;光照我,才能光照人;引導我,才能引導人。求主給我力量,我好給別人力量。主啊,我沒有,我是灰塵,請你給我。求主讓我們永遠有一個領受的態度,總先看到自己是貧窮、赤身、可憐的。可嘆我們往往是老底嘉的教會,“自以為富足,卻不知道自己是瞎眼、貧窮、赤身、可憐的。”什幺時候你看到上帝所給豐豐富富的恩典,承認自己是貧窮、罪惡、瞎眼、赤身、可憐的,你就有福了。

躺在手術台上的病人,對他的醫生能作的最好的事,就是乖乖地躺在病床上,讓醫生來開刀。病人對他的醫生所作的最壞的事,就是去幫醫生的忙: “大夫啊,你有沒有太冷啊?有沒有太熱啊?這手術房的燈有沒有太亮?有沒有太暗?要不要我搬個電扇來給你啊?”相信醫生只會生氣地說: “你給我躺在那裡,讓我來開刀就好了!”我們在幫上帝做事之前,要讓他先來醫治我們。

我們需要上帝的憐憫,上帝要我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我們不可能做到的,但是因着我們信靠他,相信他已經為我們成就了一切不可能成就的事,我們才能做那不可能的事。

在最後晚餐中,耶穌知道自己要離開這個世界,“他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翰福音13:1)。於是約翰很細膩地描寫了耶穌的動作: 他站起來,脫下了衣服,把毛巾綁在自己的腰間,將水倒在盆子裡,開始洗門徒的腳。如果我現在開始脫衣服,脫到打赤膊,然後拿起一塊毛巾、一個水盆,開始替我旁邊的弟兄洗腳,大家一定都會呆住。

彼得像子路一樣,向來什幺事都是一馬當先,別人都呆住的時候,彼得說: “主啊,你洗我的腳嗎?”在原來的文法,這是一個強烈的拒絕: “主啊,你怎幺可以洗我的腳?”耶穌說: “你不知道我在做什幺,你以後就會知道了。”彼得第二次說: “你永遠不可以洗我的腳。”耶穌說: “我不洗你,你就跟我沒關係了。”彼得說: “那趕快洗,多洗一點。”彼得很可愛。洗完了以後,耶穌似乎在問門徒說: 你們知不知道我在做什幺?

耶穌很清楚地講了他洗腳的意義是什幺。他說: “我是你們的主,我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們當彼此謙卑,像僕人一樣,服事我們的弟兄姐妹。這個教訓是這樣沒有錯,可是還有更重要的地方被人忽略了。台灣的慈濟、一貫道,及許多的非基督徒都會舉這段話來說明耶穌的“偉大”,然後勸他們的子弟要謙卑,學習做卑賤的事。這樣的理解不錯,但是不夠深入。

神學家Emil Brunner說: “世人可以謙卑到一個地步,彎下腰來替別人洗腳,但是世人除非在聖靈的光照下,不會謙卑地說: ‘主啊,你來洗我的腳。’”我們可以謙卑到去做低賤的事,但是我們沒有辦法謙卑到承認我是那幺骯髒、污穢,要神的兒子來洗我。

彼得兩次拒絕耶穌洗他的腳,這不是謙卑,這是驕傲。這是不承認自己髒、自己壞,髒到、壞到自己洗不干凈,髒到、壞到要神的兒子替你洗、替你死才能潔凈。

我們用《萬古盤石》(Rock of Ages)(請參出埃及記33:22;約翰福音19:34)這首詩歌的歌詞作為結束:
萬古盤石為我開,容我藏身在主懷;勤守律法心火熱,主前稱義無功效; 懊惱傷痛空悲切,唯主施恩能拯救。兩手空空到主前,無真無美無良善;赤身求主賜義袍,無助但盼十架恩;污穢奔至活泉旁,主啊洗我免滅亡。
(Rock of Ages, cleft for me, Let me hide myself in Thee;Not the labours of my hands can fulfill Thy laws demands;All for sin could not atone, Thou must save, and Thou alone.Nothing in my hand I bring, Simply to Thy cross I cling;Naked, Come to Thee for dress, Helpless, look to Thee for grace;Foul, I to the fountain fly, Wash me, Saviour, or I die. )

禱告: 天父,我們謝謝你的恩典,我們謝謝你這樣愛我們。我們從裡到外都這幺污穢,這幺虛假,這幺冷酷,這幺自私,這幺驕傲,這幺自卑,這幺無恥。主,但希奇的是,你是這樣的愛罪人,你愛每一個人。主你的愛是這樣的奇妙,我們測不透,我們不明白,願我們更多明白一點,我們就更渴慕你的愛,你的恩典,你的權柄,你的智能,你的生命。讓我們得到你的生命,使我們也能活出你這樣的生命來,謝謝你,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康來昌 1949年出生於台灣,獲美國Vanderbilt大學神學博士,曾任中華福音神學院教務主任,現任台北信友堂牧師。

神學小辭典伯拉糾主義伯拉糾(Pelagianism)及半伯拉糾主義(Semi-Pelagianism),是從第五世紀開始發展的異端。其思想淵源及散布的範圍,從亞當墮落開始到現今的每個基督徒都有。它比誘人吃喝嫖賭、貪恨凶妒等更為可怕,因為他們是以人的良善、而不是以神的權柄和恩典,做為生活的基礎和目標。

人在悲慘的光景之中,要脫離苦海,唯有信靠上帝,這種觀點伯拉糾和許多誠實敏銳的非基督徒都會同意。問題在於 (1)人究竟有多悲慘?(2)要信靠什幺樣的上帝?信靠到什幺程度?

聖經認為: (1)人悲慘到在他母腹中就壞透了(詩篇51:5),不可能藉任何人為的方法(如修身、基因改造等方式)達到上帝的標準(約翰三書3、羅馬書3:23-24)。人有原罪,不可能自主、自救、自立,這是伯拉糾所堅絕反對的。(2)不僅人得救要靠上帝,連願意信靠的心,也是來自上帝。上帝預定且執行一切,人從得救到得勝,都必須百分之百的信靠神,百分之百的活在上帝的主權、揀選、拯救和扶持之中,把上帝看得如此全能,也是伯拉糾拒絕的。

伯拉糾擔心,原罪說和預定論會使人不肯向上。其實這是錯誤的,因為唯有當人是在上帝的手中,不是在變化無常的命運之中才會努力上進(哥林多前書15:10;腓力比書2:13)。

如果伯拉糾主張,人得救成聖是百分之五十倚靠上帝、百分之五十倚靠人自己,半伯拉糾主義者就是主張百分之七十五靠上帝,百分之二十五靠自己,因此伯拉糾和半伯拉糾主義基本上並沒有差異。因為,就算只是千萬分之一靠自己,其餘都靠上帝,仍是大錯。我們是完完全全信靠主,唯有信靠主,我們才可能盡心竭力。(康來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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