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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服掌權者(原創散文)
送交者: 滿恩 2015年06月17日13:22:3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順服掌權者》:

凡 人 所 當 得 的 , 就 給 他 。 當 得 糧 的 , 給 他 納 糧 。 當 得 稅 的 , 給 他 上 稅 。 當 懼 怕 的 , 懼 怕 他 。 當 恭 敬 的 , 恭 敬 他 (羅13)


【第一部分】順服在上有權柄的人。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因 為 他 是 神 的 用 人 , 是 與 你 有 益 的 。 你 若 作 惡 , 卻 當 懼 怕 。 因 為 他 不 是 空 空 的 佩 劍 。 他 是 神 的 用 人 , 是 伸 冤 的 , 刑 罰 那 作 惡 的 。 13:5 所 以 你 們 必 須 順 服 , 不 但 是 因 為 刑 罰 , 也 是 因 為 良 心 。 13:6 你 們 納 糧 , 也 為 這 個 緣 故 。 因 他 們 是 神 的 差 役 , 常 常 特 管 這 事 。

懼 怕 他 。 當 恭 敬 的 , 恭 敬 他 。 13:8 凡 事 都 不 可 虧 欠 人 , 惟 有 彼 此 相 愛 , 要 常 以 為 虧 欠 。 因 為 愛 人 的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 13:9 像 那 不 可 奸 淫 , 不 可 殺 人 , 不 可 偷 盜 , 不 可 貪 婪 , 或 有 別 的 誡 命 , 都 包 在 愛 人 如 己 這 一 句 話 之 內 了 。 13:10 愛 是 不 加 害 與 人 的 , 所 以 愛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 


(1)正義是什麼?正義的源頭在哪裡呢?正義是來自這個世界的嗎?我們又應當怎樣在這個世界上尋求正義呢?在這個世上能夠得到完全的、真正的正義嗎?


親 愛 的 弟 兄 , 不 要 自 己 伸 冤 , 寧 可 讓 步 , 聽 憑 主 怒 。 ( 或 作 讓 人 發 怒 ) 因 為 經 上 記 着 , 主 說 , 伸 冤 在 我 。 我 必 報 應 。


(2)這世上有多少罪惡,是在伸張正義的藉口之下發生的。有多少人,看見不平,拍案而起;但是,他們卻不過是在用一種罪惡來代替另一種不義。


許多人,想要伸張正義,但是他們的心中,卻不過是在自以為義。


許多人,口中喊着替天行道(這話本身就是對神的褻瀆),心裏面熱乎乎地熱血沸騰;但是,他們心中,卻在很大程度上,不過是“欲與天公試比高”的狂傲之心。他們內心的罪惡和污穢,遮蓋在光輝理想的旗幟之下。


(3)敬畏耶和華,是人智慧的開端。


在人們口中,無論是哪種所謂的正義,無論是哪種情境;如果,在人的心中沒有對永生真神的敬畏,沒有對神的聖潔、公義、主權、主宰、創造、救恩、恩慈的敬畏,沒有人內心中發自心底的真正謙卑,沒有摒棄自己心中的固執、愚頑、剛硬,那麼,在人們中間的任何所謂“正義”都是枉然。人們所謂的革命,造反,戰爭,鬥爭,等等,都不過是在很大程度上被人的野心、貪婪、罪惡、欺謊、虛空、狡詐、詭計、虛榮、負氣、情仇、自義所充斥着、包裹着、裹脅着、淘汰之下的惡性循環。


那麼,又該怎樣呢?敬畏耶和華,是人智慧的開端。順服在上掌權者。不要為自己伸冤,寧可退後,聽憑主怒。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使自己的生活聖潔;以愛對待人;祈求神,不乞求人;敬畏神;對掌權者應當恭敬而懼怕,但是,不要在靈里畏懼人;倚靠神,而不要倚靠人;活出基督的聖潔生命與愛,作基督救恩的見證;以徹底地的謙卑和愛,來對待所有的人,包括在上掌權者。


【第二部分】凡 事 都 不 可 虧 欠 人 , 惟 有 彼 此 相 愛 , 要 常 以 為 虧 欠 。 因 為 愛 人 的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 13:9 像 那 不 可 奸 淫 , 不 可 殺 人 , 不 可 偷 盜 , 不 可 貪 婪 , 或 有 別 的 誡 命 , 都 包 在 愛 人 如 己 這 一 句 話 之 內 了 。 13:10 愛 是 不 加 害 與 人 的 , 所 以 愛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 

這是人應當如何在世上立足、與人相處的一個基本原則。


愛 是 不 加 害 與 人 的 , 所 以 愛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


【第三部分】13:11 再 者 , 你 們 曉 得 現 今 就 是 該 趁 早 睡 醒 的 時 候 , 因 為 我 們 得 救 , 現 今 比 初 信 的 時 候 更 近 了 。 13:12 黑 夜 已 深 , 白 晝 將 近 。 我 們 就 當 脫 去 暗 昧 的 行 為 , 帶 上 光 明 的 兵 器 。 13:13 行 事 為 人 要 端 正 , 好 像 行 在 白 晝 。 不 可 荒 宴 醉 酒 。 不 可 好 色 邪 盪 。 不 可 爭 競 嫉 妒 。 13:14 總 要 披 戴 主 耶 穌 基 督 , 不 要 為 肉 體 安 排 , 去 放 縱 私 欲 。


我們真正的正義和公義,應該到哪裡去尋求?是在那些“在上掌權者”那裡嗎?也是,也不是。關鍵是,我們的源頭、歸宿和倚靠,應該是在何處。我們應當以這世界為我們的源頭、歸宿和倚靠嗎?不,決不是的!

所 以 從 一 個 仿 佛 已 死 的 人 就 生 出 子 孫 , 如 同 天 上 的 星 那 樣 眾 多 , 海 邊 的 沙 那 樣 無 數 。 11:13 這 些 人 都 是 存 着 信 心 死 的 , 並 沒 有 得 着 所 應 許 的 , 卻 從 遠 處 望 見 , 且 歡 喜 迎 接 , 又 承 認 自 己 在 世 上 是 客 旅 , 是 寄 居 的 。 11:14 說 這 樣 話 的 人 , 是 表 明 自 己 要 找 一 個 家 鄉 。 11:15 他 們 若 想 念 所 離 開 的 家 鄉 , 還 有 可 以 回 去 的 機 會 。 11:16 他 們 卻 羨 慕 一 個 更 美 的 家 鄉 , 就 是 在 天 上 的 。 所 以 神 被 稱 為 他 們 的 神 , 並 不 以 為 恥 。 因 為 他 已 經 給 他 們 預 備 了 一 座 城 。


我們在這世上,都是作寄居、作客旅的。這世界不是我們最終的家。墳墓更絕不是我們的歸宿。以這世界為家的人,想要在這世上找到終極的公正;可是,他們無論是貧是富,無論是渺小還是偉大,都只能是品嘗到真正的失望、眼淚、痛苦、無奈、疾病、衰殘和死亡的滋味。在這世界中尋找正義的歸宿的人,必然要空手失望而回。更何況: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又有什麼益處呢?人又能拿什麼來換自己的生命呢?


我們更應當警醒自己,黑 夜 已 深 , 白 晝 將 近 。 我 們 就 當 脫 去 暗 昧 的 行 為 , 帶 上 光 明 的 兵 器 。 13:13 行 事 為 人 要 端 正 , 好 像 行 在 白 晝 。 不 可 荒 宴 醉 酒 。 不 可 好 色 邪 盪 。 不 可 爭 競 嫉 妒 。 13:14 總 要 披 戴 主 耶 穌 基 督 , 不 要 為 肉 體 安 排 , 去 放 縱 私 欲 。=====我們只有當有了倚靠神的信、聖潔的生命、基督的救恩時,才能夠在這世上真正地見證出神的愛、公義和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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