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特別注意 羅馬書 2:11 - 16 ,請解說一下你們對這些經節的看法。
羅馬書 2:11 - 29
11
因為 神不偏待人。
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 ;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13
(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16
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17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 神誇口; 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 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註:或作“也喜愛那美好的事”); 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20
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21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 22
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 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 神嗎? 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25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 26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 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 28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29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 神來的。
加拉太書 5:1 - 4
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2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
3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加拉太書 4 : 5
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4
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馬太 7:4 - 5
4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5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馬太 21 -:28 - 31
28 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 29
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 30
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 31
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 神的國。